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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打造城市品牌、提高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的必由之路。着眼未来发展,威海将立足于在全国、全省率先基本建成生态市,明确一个目标,完成三个阶段,构建四个体系,抓好五项工作。
明确一个目标:进入全国生态市建设第一方阵,在全省率先建成生态市,使全市经济结构更加合理,经济增长方式得到根本性转变,各中心城市、镇、村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各类生态系统保持良性循环,生态文化蓬勃发展。
完成三个阶段任务:(1)基本达标阶段(2006-2007年),到2007年,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2)全面达标阶段(2008-2010年),到2010年,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并通过考核验收;(3)巩固提高阶段(2010-2015年),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得到全面提升。
构建四个体系:
(一)建立生态市建设政策法规体系。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实施《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见》,引导生态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努力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
(二)建立生态市建设多元投入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要求,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生态市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重大生态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争取用较少的政府资金,调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完善排污收费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逐步提高工业废物排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制定《威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自然资源与环境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坚持“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严格执行土地、水、矿产资源和林木植被恢复等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政策;稳妥有序地提高非农水价,推行定额供水、分类计价、累进加价政策。
(三)建立生态市建设科技支撑体系。鼓励和推动环境科学技术研究,积极引进、消化和开发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快发展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的产业和产品,建设一批清洁生产、生态工业、环保产业、生态服务业等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培训基地。注重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资源。建立现代化的生态监测信息系统,应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生态环境状况的预警、预报及快速反应能力。
(四)建立生态市建设宣传教育体系。深入开展生态市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对生态市建设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加快生态市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企业法人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全体公民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和资源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和公众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和消费方式,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消费和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生态市建设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公开揭露和批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不良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的浓厚氛围,逐步建立起符合生态文明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构建现代生态文化体系。
抓好五项工作:
第一,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深入贯彻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生态市建设为总抓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抓住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循环经济3大重点,扭住结构调整、资源优化配置、国土绿化、污染防治4个关键环节,确保到2007年基本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到2010年全面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并通过考核验收,到2015年全面走上循环经济和生态建设良性循环的发展之路。继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确保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
第二,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科学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按照“抓二产带一产促三产,一产调优调特,二产做大做强,三产搞快搞活”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导向,设置鼓励、限制和禁止建设的产业目录,鼓励发展市场需求大、技术含量高、节约能源和资源、无污染或低污染的优势产业项目,禁止发展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生活安全和生态安全以及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落后产业项目,大力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到201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标准煤)降到0.8吨,万元GDP水耗降到8.5吨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4%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比例达到100%,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比率达到20%以上,环保产业及相关产业占GDP的比重达到12%以上。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创汇农业,扩大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规模,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到2010年,化肥使用强度控制在300千克/公顷(折纯)以下,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第三,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发展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改善城市能源结构,限制与禁止使用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直接燃煤锅炉。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净化电厂烟气,防治生产工艺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提高水环境质量,大力发展节水型产业,积极推广分质供水、循环用水、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调整水价,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控制城市噪声污染,继续扩大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强化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场所、马路市场、家庭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和治理,强化工业噪声长效管理和监督检查,鼓励采用低噪的先进设备和生产工艺,合理调整工业区与居住区的空间布局,扩大城区机动车禁鸣范围。推进废弃物综合治理,强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强对工矿企业污水排放的在线检测,加强医疗、化学等有毒有害危险固体废弃物的专业收集、专线清运和集中处置,加强辐射环境管理,保障生态安全。
第四,大力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态社会。加快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建设步伐,制定完善《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考核验收标准》,整治镇村环境,切实改善镇容村貌,达到道路硬化、四旁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住宅美化的要求。到2007年6月底之前,全市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数量达到80%。进一步完善生态安全预警和防治机制,加大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力度,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定。加强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着力抓好天然气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的建设,确保九项重点工程在2007年底前全部建成。
第五,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加快实现三个转变,即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严格环境准入,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做到多还旧帐,不欠新帐。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严肃责任追究,提高企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能力的资金投入,加强市及区市环保系统现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重点配置现场执法装备;加快污染监测、监控网络预警系统和污染事故快速反应处理体系建设,建成威海市环境监控中心,提高现代化监管水平。强化污染源和环境空气、河流、饮用水源地、近岸海域水质的监控管理,确保全市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呼吸新鲜的空气,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
(作者系威海市环保局局长)
明确一个目标:进入全国生态市建设第一方阵,在全省率先建成生态市,使全市经济结构更加合理,经济增长方式得到根本性转变,各中心城市、镇、村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各类生态系统保持良性循环,生态文化蓬勃发展。
完成三个阶段任务:(1)基本达标阶段(2006-2007年),到2007年,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2)全面达标阶段(2008-2010年),到2010年,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并通过考核验收;(3)巩固提高阶段(2010-2015年),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得到全面提升。
构建四个体系:
(一)建立生态市建设政策法规体系。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实施《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见》,引导生态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努力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
(二)建立生态市建设多元投入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要求,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生态市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重大生态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争取用较少的政府资金,调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完善排污收费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逐步提高工业废物排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制定《威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自然资源与环境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坚持“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严格执行土地、水、矿产资源和林木植被恢复等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政策;稳妥有序地提高非农水价,推行定额供水、分类计价、累进加价政策。
(三)建立生态市建设科技支撑体系。鼓励和推动环境科学技术研究,积极引进、消化和开发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快发展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的产业和产品,建设一批清洁生产、生态工业、环保产业、生态服务业等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培训基地。注重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资源。建立现代化的生态监测信息系统,应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生态环境状况的预警、预报及快速反应能力。
(四)建立生态市建设宣传教育体系。深入开展生态市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对生态市建设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加快生态市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企业法人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全体公民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和资源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和公众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和消费方式,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消费和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生态市建设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公开揭露和批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不良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的浓厚氛围,逐步建立起符合生态文明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构建现代生态文化体系。
抓好五项工作:
第一,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深入贯彻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生态市建设为总抓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抓住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循环经济3大重点,扭住结构调整、资源优化配置、国土绿化、污染防治4个关键环节,确保到2007年基本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到2010年全面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并通过考核验收,到2015年全面走上循环经济和生态建设良性循环的发展之路。继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确保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
第二,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科学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按照“抓二产带一产促三产,一产调优调特,二产做大做强,三产搞快搞活”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导向,设置鼓励、限制和禁止建设的产业目录,鼓励发展市场需求大、技术含量高、节约能源和资源、无污染或低污染的优势产业项目,禁止发展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生活安全和生态安全以及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落后产业项目,大力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到201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标准煤)降到0.8吨,万元GDP水耗降到8.5吨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4%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比例达到100%,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比率达到20%以上,环保产业及相关产业占GDP的比重达到12%以上。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创汇农业,扩大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规模,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到2010年,化肥使用强度控制在300千克/公顷(折纯)以下,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第三,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发展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改善城市能源结构,限制与禁止使用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直接燃煤锅炉。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净化电厂烟气,防治生产工艺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提高水环境质量,大力发展节水型产业,积极推广分质供水、循环用水、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调整水价,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控制城市噪声污染,继续扩大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强化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场所、马路市场、家庭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和治理,强化工业噪声长效管理和监督检查,鼓励采用低噪的先进设备和生产工艺,合理调整工业区与居住区的空间布局,扩大城区机动车禁鸣范围。推进废弃物综合治理,强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强对工矿企业污水排放的在线检测,加强医疗、化学等有毒有害危险固体废弃物的专业收集、专线清运和集中处置,加强辐射环境管理,保障生态安全。
第四,大力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态社会。加快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建设步伐,制定完善《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考核验收标准》,整治镇村环境,切实改善镇容村貌,达到道路硬化、四旁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住宅美化的要求。到2007年6月底之前,全市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数量达到80%。进一步完善生态安全预警和防治机制,加大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力度,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定。加强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着力抓好天然气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的建设,确保九项重点工程在2007年底前全部建成。
第五,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加快实现三个转变,即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严格环境准入,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做到多还旧帐,不欠新帐。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严肃责任追究,提高企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能力的资金投入,加强市及区市环保系统现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重点配置现场执法装备;加快污染监测、监控网络预警系统和污染事故快速反应处理体系建设,建成威海市环境监控中心,提高现代化监管水平。强化污染源和环境空气、河流、饮用水源地、近岸海域水质的监控管理,确保全市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呼吸新鲜的空气,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
(作者系威海市环保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