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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九届人大第26次会议于2001年7月27日审议通过。《条例》是在省人大、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出台的。省法制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室在《条例》起草、调研、论证、修改过程中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对文化立法给予了热情的指导和悉心的帮助;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也给予了大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