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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后,“一事一议”虽然作为乡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一种重要制度确立下来,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却存在低效率的现象。通过调查,以湖北省QD村的道路维修作为案例,分析在经济理性约束下,“一事一议”供给乡村公共产品失效的原因。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对于诸如一个垮子这样小范围内、受益感较强的公共产品的提供则是有效率的。反思“一事一议”供给乡村公共产品的制度,对当前我们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