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是大陆法系刑法学中涉及行为人责任能力和实行行为问题的重要议题,虽然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原因自由行为,仅在第18条规定了醉酒人刑事责任的类似条款,但是随着社会关系的多元化发展,人与人之间行为的复杂性加剧,越来越多的相关问题不断挑战我们的成文法的空白领域,因而亟需研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成功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