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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08年11月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为起点,国家先后发布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等相关的增值税税收政策(以上政策统称为“新增值税政策”),这标志着我国增值税类型正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