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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浙江省湖州市确立为全省新农村建设民政工作实验区。近一年多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实验区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构建五大体系,实施十项工程”。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目标责任、资金筹措、政策支撑,工作推进、激励创新等五大机制。全市民政系统精心组织实施,实验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