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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法中 ,“非法占有目的”是盗窃、抢夺、诈骗、侵占等非法取得他人财产犯罪的构成要件还是成立条件 ,对定罪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而我国现行的刑法中的取得罪大多都没有规定要以“非法占有目的”作为构成要件 ,刑法理论界也尚有争议。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首先在于正确认识“非法占有目的”的内涵 ,并结合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犯罪构成理论进行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