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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教育中的话语权是一个古老的话题。长期以来,人们总是指责教师在教育中的话语膨胀而学生话语缺夫,其实,这种指责只是看到了教师在教育中的话语权的一个方面,即话语的权力,却没有看到另一方面,即话语的权利。在实际教育过程中,教师往往话语权力膨胀,而话语权利缺失。
一、教师在教育话语中的权力与权利分析
《现代汉语词典》对权力的解释有两种:一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二是指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法学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对权利的解释也有两种:一是法律上关于权力主体具有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二是泛指社会组织规定的权利。显然,在权力与权利两者的相互交织中,“权力是强者的象征,权利是弱者的呐喊”
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说的话语就是言语。法国著名思想家福柯把“制度、知识和理性可以造成一种不同于国家专制机构的权力”称之为“话语权力”: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教师承担着培养人的任务。于是,社会赋予教师一种特殊权力,要求他们将维持一定社会秩序的意识形态和主流价值观念传达给学生,并内化为学生个体的人格;将人类所积累的各种有用的间接经验传达给学生,并内化为他们的能力。因此,教师在教育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力已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我们知道,话语权利是指主体人有资格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念、思想和感情,它具有主体性、自由性和平等性的特点。《教师法》中就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教育中的权利,同样,教师作为国家的公民,也拥有自己的权利。所以,教师在自己的职责领域里,完全享有教育的话语权利。这种话语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在教育领域中,教师通过对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实验,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并指导实践,将教育的内容加以筛选、提炼,通过自己对生活的思考和生命意义的感悟,在一切教育场合发出自己真实的声音。
因此,教师在教育中的话语权是包括话语权力和话语权利两方面的。而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教师的话语权力往往被人们所看重,而话语权利则常常被忽视。看重的原因是因为教师往往不能正确地把握自己的话语权力,在教育中常出现教师是真正的“话语者”而学生是“失语者”的现象。另一方面,教师话语权利常被人们所忽视的根本原因,就是教师首先忽视了自己应有的权利。教育中因缺乏反思,只是一味地满足于所拥有的“权力”,而没有意识到要去争取“权利”。所以,教师也经常处于一种尴尬境地:话语权力使用不当而遭到指责,话语权利长期忽视而几乎被人剥夺。
二、教师在教育话语中的权力膨胀
在教育活动中,教师的话语权力有多大?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在他首倡的一种理论观点“教师中心论”里给予了回答。他认为学生心智的成长完全依靠教师在教学形式、阶段和方法上的刻意求工和定式指导:认为按照一定方法培养儿童心智的艰巨任务,从总体上讲应留给教师,教师对学生具有绝对权威,学生必须保持一种被动的接受状态。当代要素主义学派对这一观点大加赞赏,认为教育是一种传递民族文化遗产的过程,其主动权在教师;教师是权威的人物,要“把教师放在教育宇宙的中心”。由此可知,他们赋予教师的话语权力是至上的、绝对的,教育中的话语权力完全归属于教师。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教师凌驾于高高的讲台,以剥夺学生的话语权力来实现自己的教育目的。而我们知道,目的又往往是通过方法来实现的。一般情况下,教师常常通过两种方法来促成话语权力的实现,即传授型和塑造型。这两种方法的共同点都是以教师为中心,把学习看作传授的最终目的或是塑造学生的一种工具,强调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和模仿能力,注重教师的言语作用,强调教师的权威。这种以知识为中心的教育,知识的多寡成为了决定教育世界话语权力的重要因素。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在十九世纪末传人了我国,加上中国几千年根深蒂固的封建等级特权观念的影响,逐步形成了一种教师绝对权威的思想。因而,教育领域长期奉行着“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观点,这最终必然导致教师话语膨胀而学生话语缺失。
三、教师在教育话语中的权利缺失
列宁在《论国民教育》一书中指出:“学校的真正性质和方向不是由地方组织的良好心愿决定的,不是由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也不是由‘教学大纲’等等决定的,而是由教学人员来决定的。”这表明,在教育世界里,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体,是学校全部教育工作的依靠者,要使教育过程顺利进行,教师必须参与到真实而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去,用自己的头脑说自己想说的话,真正拥有自己的话语权利。
然而,在实际的教育中,教师往往会出现“精神失语症”。具体表现为:其一,在教育理论面前,教师是“失语者”。理论来源于实践,教师是教育的实践者,教育理论应该是来源于教师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中,然而大多数的教育理论是来自各级专家学者,他们通过研究假设,科学论证并非真正的教育实践而总结出教育的规律,并且发出权威性的学术话语。其二,在课程决策上,教师是“夫语者”。教师是课程的实施者,理应参与课程的开发与设计,但无论是传统还是现代教育,大多的教育价值、理念的确立、课程的设置,其决策者主要是行政官员和课程专家,教师却游离于课程之外,很少有言说的权利。其三,教师的“精神失语”。在现实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作为社会和国家意志的代言人,承担着传承和传递文化的责任,所以他的一切话语都必须体现国家和社会的主流价值取向,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他的话语权利只是屈从于权威话语,扮演着“桥梁”与“媒介”的角色,因而丧失了作为完整个体自由而真实的话语。著名学者吴康宁教授在《教师是社会的代表吗》一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教师失去了话语的权利,很容易矮化成一个仅仅从事非创造性劳动的雇工,僵化成一个贬损自身灵魂的思想附庸,变化成一个维护错误观念的文化保安。教育世界因缺乏教师个体丰富鲜活的声音而形成控制和疏离的层级关系。
在要求教师职业专业化发展的今天,教师不仅要压缩已经膨胀起来的话语权力,将它还原于学生,而且也要重新拾回自己在教育中缺失的话语权利。这也是当前我国教育改革的关键。众所周知,在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中,就强调了课程应“由集权走向民主,由封闭走向开放,由专家走向教师,由学科走向学生,要求教师与学生共同建构相生成体验式的课程。”这意味着新课程改革赋予了教师课程开发与教学的自主权,确立了教师的主体性,强化了教师的话语权利。那么,教师就要在自己的教育实践中,不断反省和审视自己,在对教育生活的理解与评判中,融合自己的教育理念、知识经验及价值取向,在不断的专业更新与反思批判中,建构起真正属于自己的话语体系。首先,在教师的职业道德领域里,应塑造一种高尚的人格、优秀的品质,做到自立立人,自达达人,自强强人,教人先“正己”,“身正”才能“为范”。其次,教师要成为教育的研究者,不仅要有全面而系统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拥有广泛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具有丰厚的知识底蕴。因为教师的知识结构是反映教师综合业务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学高”才能“为师”。再次,要具有反思教育的能力。对教师来说反思不仅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态度,只有当教师能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反思的时候,教师才会逐步走向成熟,成为专家型的教师。我认为,教师如果不具备这三方面的素养,就很难拥有教育空间,更无法改变“失语”局面,因而也就很难用自己的智慧说自己想说的话。换句话说,长期以来教师之所以不重视也不愿去争取自己教育话语的权利,的确跟教师的自身素养有一定的关系。
总而言之,“权力”和“权利”是教育话语中相辅相成的两个因素,每一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是否能够正确使用话语权力,并有效地利用和增强话语权利,将是我国素质教育改革成败的关键。怎样才能真正做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教育的话语世界里畅听欲言?这将是我国今后教师教育改革的发展方向。
(作者单位:新疆伊犁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
一、教师在教育话语中的权力与权利分析
《现代汉语词典》对权力的解释有两种:一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二是指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法学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对权利的解释也有两种:一是法律上关于权力主体具有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二是泛指社会组织规定的权利。显然,在权力与权利两者的相互交织中,“权力是强者的象征,权利是弱者的呐喊”
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说的话语就是言语。法国著名思想家福柯把“制度、知识和理性可以造成一种不同于国家专制机构的权力”称之为“话语权力”: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教师承担着培养人的任务。于是,社会赋予教师一种特殊权力,要求他们将维持一定社会秩序的意识形态和主流价值观念传达给学生,并内化为学生个体的人格;将人类所积累的各种有用的间接经验传达给学生,并内化为他们的能力。因此,教师在教育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力已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我们知道,话语权利是指主体人有资格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念、思想和感情,它具有主体性、自由性和平等性的特点。《教师法》中就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教育中的权利,同样,教师作为国家的公民,也拥有自己的权利。所以,教师在自己的职责领域里,完全享有教育的话语权利。这种话语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在教育领域中,教师通过对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实验,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并指导实践,将教育的内容加以筛选、提炼,通过自己对生活的思考和生命意义的感悟,在一切教育场合发出自己真实的声音。
因此,教师在教育中的话语权是包括话语权力和话语权利两方面的。而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教师的话语权力往往被人们所看重,而话语权利则常常被忽视。看重的原因是因为教师往往不能正确地把握自己的话语权力,在教育中常出现教师是真正的“话语者”而学生是“失语者”的现象。另一方面,教师话语权利常被人们所忽视的根本原因,就是教师首先忽视了自己应有的权利。教育中因缺乏反思,只是一味地满足于所拥有的“权力”,而没有意识到要去争取“权利”。所以,教师也经常处于一种尴尬境地:话语权力使用不当而遭到指责,话语权利长期忽视而几乎被人剥夺。
二、教师在教育话语中的权力膨胀
在教育活动中,教师的话语权力有多大?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在他首倡的一种理论观点“教师中心论”里给予了回答。他认为学生心智的成长完全依靠教师在教学形式、阶段和方法上的刻意求工和定式指导:认为按照一定方法培养儿童心智的艰巨任务,从总体上讲应留给教师,教师对学生具有绝对权威,学生必须保持一种被动的接受状态。当代要素主义学派对这一观点大加赞赏,认为教育是一种传递民族文化遗产的过程,其主动权在教师;教师是权威的人物,要“把教师放在教育宇宙的中心”。由此可知,他们赋予教师的话语权力是至上的、绝对的,教育中的话语权力完全归属于教师。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教师凌驾于高高的讲台,以剥夺学生的话语权力来实现自己的教育目的。而我们知道,目的又往往是通过方法来实现的。一般情况下,教师常常通过两种方法来促成话语权力的实现,即传授型和塑造型。这两种方法的共同点都是以教师为中心,把学习看作传授的最终目的或是塑造学生的一种工具,强调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和模仿能力,注重教师的言语作用,强调教师的权威。这种以知识为中心的教育,知识的多寡成为了决定教育世界话语权力的重要因素。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在十九世纪末传人了我国,加上中国几千年根深蒂固的封建等级特权观念的影响,逐步形成了一种教师绝对权威的思想。因而,教育领域长期奉行着“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观点,这最终必然导致教师话语膨胀而学生话语缺失。
三、教师在教育话语中的权利缺失
列宁在《论国民教育》一书中指出:“学校的真正性质和方向不是由地方组织的良好心愿决定的,不是由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也不是由‘教学大纲’等等决定的,而是由教学人员来决定的。”这表明,在教育世界里,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体,是学校全部教育工作的依靠者,要使教育过程顺利进行,教师必须参与到真实而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去,用自己的头脑说自己想说的话,真正拥有自己的话语权利。
然而,在实际的教育中,教师往往会出现“精神失语症”。具体表现为:其一,在教育理论面前,教师是“失语者”。理论来源于实践,教师是教育的实践者,教育理论应该是来源于教师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中,然而大多数的教育理论是来自各级专家学者,他们通过研究假设,科学论证并非真正的教育实践而总结出教育的规律,并且发出权威性的学术话语。其二,在课程决策上,教师是“夫语者”。教师是课程的实施者,理应参与课程的开发与设计,但无论是传统还是现代教育,大多的教育价值、理念的确立、课程的设置,其决策者主要是行政官员和课程专家,教师却游离于课程之外,很少有言说的权利。其三,教师的“精神失语”。在现实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作为社会和国家意志的代言人,承担着传承和传递文化的责任,所以他的一切话语都必须体现国家和社会的主流价值取向,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他的话语权利只是屈从于权威话语,扮演着“桥梁”与“媒介”的角色,因而丧失了作为完整个体自由而真实的话语。著名学者吴康宁教授在《教师是社会的代表吗》一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教师失去了话语的权利,很容易矮化成一个仅仅从事非创造性劳动的雇工,僵化成一个贬损自身灵魂的思想附庸,变化成一个维护错误观念的文化保安。教育世界因缺乏教师个体丰富鲜活的声音而形成控制和疏离的层级关系。
在要求教师职业专业化发展的今天,教师不仅要压缩已经膨胀起来的话语权力,将它还原于学生,而且也要重新拾回自己在教育中缺失的话语权利。这也是当前我国教育改革的关键。众所周知,在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中,就强调了课程应“由集权走向民主,由封闭走向开放,由专家走向教师,由学科走向学生,要求教师与学生共同建构相生成体验式的课程。”这意味着新课程改革赋予了教师课程开发与教学的自主权,确立了教师的主体性,强化了教师的话语权利。那么,教师就要在自己的教育实践中,不断反省和审视自己,在对教育生活的理解与评判中,融合自己的教育理念、知识经验及价值取向,在不断的专业更新与反思批判中,建构起真正属于自己的话语体系。首先,在教师的职业道德领域里,应塑造一种高尚的人格、优秀的品质,做到自立立人,自达达人,自强强人,教人先“正己”,“身正”才能“为范”。其次,教师要成为教育的研究者,不仅要有全面而系统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拥有广泛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具有丰厚的知识底蕴。因为教师的知识结构是反映教师综合业务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学高”才能“为师”。再次,要具有反思教育的能力。对教师来说反思不仅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态度,只有当教师能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反思的时候,教师才会逐步走向成熟,成为专家型的教师。我认为,教师如果不具备这三方面的素养,就很难拥有教育空间,更无法改变“失语”局面,因而也就很难用自己的智慧说自己想说的话。换句话说,长期以来教师之所以不重视也不愿去争取自己教育话语的权利,的确跟教师的自身素养有一定的关系。
总而言之,“权力”和“权利”是教育话语中相辅相成的两个因素,每一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是否能够正确使用话语权力,并有效地利用和增强话语权利,将是我国素质教育改革成败的关键。怎样才能真正做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教育的话语世界里畅听欲言?这将是我国今后教师教育改革的发展方向。
(作者单位:新疆伊犁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