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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根据双方在专业创造性工作与教学方法方面交流经验的共同兴趣和加深相互联系的愿望,并按照中苏文化科学合作计划,北京中央音乐学院与莫斯科国立柴科夫斯基音乐学院就1988—1990年度合作交流设想交换了意见。 双方商定,合作将建立在友好、平等、互助和协调一致的原则上。在合作领域内实行的一切措施将遵循对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