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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1、耕地产权制度不完善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只明确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可由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村民小组所有,三级集体间的界限划分不清,同时没有明确界定各权利主体的责、权、利,导致事实上集体土地所有权虚置,农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明确。同时,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