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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农村水利推行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农村水利产权结构呈现多元化,建设主体与管护主体利益关系复杂化,农村水利利益分配与补偿机制需要平衡水利投资者、用水户及相关受损单位的利益。本文在分析国内外水利补偿模式的基础上,提出农村水利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方式,探讨科学补偿路径以调动社会投资者参与水利建设与维护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