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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P2P网贷平台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传统的金融行业进行有机融合,顺应科学技术的发展。P2P网贷平台满足不同人群对金融产业的不同需求,通过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缩短交易距离,为投资者带来更多利益的同时也满足了借贷者的基本需求,使得金融行业更好的发展。P2P网贷平台既然属于金融行业,那么就同样存在金融风险。本文以P2P网贷平台为例,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的必要性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些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的措施,使得P2P网贷平台也能够有效规避金融风险,促进P2P平台更加良性的发展。
关键词:P2P网贷平台 风险控制 措施
一、引言
P2P网贷平台是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相互借贷,中介平台的角色由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来担任,借款人根据自身的需求在平台设定需要借取的款项金额,放款人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竞争的方式争取借款的权利的过程。P2P网贷平台打破了传统的银行服务模式,只要有网络平台就可以。如果说P2P的高收益和低门槛是优点,那么高风险就是最大的缺点。P2P网贷平台没有规范的监管制度,投资者需要自己承担借款人跑路的风险,借款金额巨大的话还会造成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P2P网贷平台不受法律法规的保护,也没有行业标准的支持,投资人就和赌博一样。而且现如今的的网贷平台的市场上,P2P网贷平台不仅仅是明显的质量好坏参半的情况,还存在潜在风险,例如非法集资。根据我国现阶段的规定,只有传统的金融行业才可以获取相应的征信信息,这就使得P2P的风险进一步增大。P2P网贷平台就只能通过借贷人的身份和信件证明进行审核,没有更可靠的保障,以至于冒用、盗用他人信息的事件层出不穷,也使得非法人员看到了“商机”,更有甚者通过篡改后台数据捏造虚假借款人信息进行非法骗贷。面对这样的现状,投资人只能通过分散投资来进行风险控制,但毕竟不是根本的解决对策,与传统的金融行业风险控制手段相比,还是不够成熟。我国的借贷体系本身就不夠完善,网络平台的信息真实性也不确定,两种情况相碰撞使得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的风险急剧增大。P2P网贷平台仅仅靠网络平台完成交易过程,就时常会出现虽然是同一个放款人,但是借款人所了解的信息和评估人所掌握的信息完全不一样的现象。
我国目前的P2P网贷平台不够透明,个人资料也不完全。平台只负责表面上的交易,不管交易背后的信息是否真实,扮演好一个中介的角色。有时候为了自身的利益,P2P网贷平台还会提供一些非真实性的交易,高收益率逐渐成为吸引投资者的一个噱头。P2P网贷平台只负责提供交易,不能保证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有一些非法分子将高利贷获取的黑钱通过P2P网贷平台合理化。一旦在运作大量资金时出现问题,巨大的风险和损失不是P2P网贷平台所能承担的起的。
P2P网贷平台的发展状态有悖于正常的市场发展规律,大量的P2P网贷平台不断地涌现出来,使得监管部门的工作量暴增,也会给投资者带来一种高收益的假象,促使投资者们跟风投资,对金融行业的发展影响非常严重。P2P的网贷平台的风险使投资市场的稳定性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低门槛虽然会减少投资者的成本但是加剧了投资失败的可能性。尽管P2P网贷平台的风险如此之高,还是让一些投资者怀着侥幸的心理加入到P2P网贷平台之中,因此,一旦P2P网贷平台出现大的风险问题,就是使得整个投资市场陷入混乱,严重影响投资市场的秩序,因此,P2P网贷平台加强风险控制十分必要。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的措施
1.加强对借款人的监督。互联网金融风险从大环境是进行宏观调控,小环境是就对个人进行严格管控。对借款人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在借款前中后三个时期都要保证审查工作落实到位。借款之前对除了对借款人身份和证件信件的审核,还要用实地考察的手段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真实信息,在借款中严格掌控借款人的手续办理流程,借款之后对借款人进行定期回访和反馈信息的采集,观察借款人有没有用借来的钱进行非法的行为,保证资金的流动是合法的,如果发现借款人出现非法行为时要采取制止或者收回资金的手段。同时,如果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偿还应该归还的资金,就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给借款人给予警告或者处罚,保证放款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做好对借款人的处罚工作,P2P网贷平台的管理者还要充分利用征信系统,把征信系统作为基础的信息资源库,从而能够获得借款人更加全面和权威的真实信息。在此之上,P2P网贷平台要严格保证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不可以乱用借款人的信息去做一些非法的事情。
2.第三方介入P2P网贷平台。P2P网贷平台单靠自身很难完成整个金融风险的调控,因此,第三方的介入也是一种很完美的解决方法。通过资金托管来解决跑路情况,资产托管就是托管人是一些有分量的商业银行,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把保障委托资产的安全作为职责,并且严格履行应尽的托管人义务的一种业务。资金托管可以有效避免P2P网贷平台出现资金占用和随意挪动资金的现象。而且在整个过程中放款人可以清晰看到放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使得P2P网贷平台的透明度明显增高。同时在整个过程当中,平台根本没有接触到资金,更没办法对资金进行提取操作,投资的资金和平台的资金相对独立,二者不发生任何交叉,从根本上解决捐款跑路的情况。
另外,除了资金托管还可以通过专业机构出具P2P平台报告。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二者都可以出具P2P网贷平台的报告,但是分工却不相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主要针对P2P网贷平台的运行情况,企业的注册资金、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债务情况等等这些是定期报告,而如果有新的融资则是非定期报告,从定期报告和非定期报告两个方面出具报告。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不同,侓师事务所是针对P2P网贷平台以往的信用情况,例如P2P网贷平台是否有处罚记录、是否有网络备案等等。第三方的介入也是对P2P网贷平台的一种监管,区别于监管部门,第三方的监管更加详细可靠,对投资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风险控制方法。
3.增强P2P网贷平台的监督力度。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要首先要明确P2P网贷平台是一个中介的角色,其次要清楚知道P2P网贷平台是根本不可能进行担保的,最后要清楚明白P2P网贷平台不能够吸收非法的资金。P2P网贷平台的管制工作需要银监会和网络监督共同合作完成,因为P2P网贷平台没有正规的机构进行监督,国家也需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P2P平台起到约束的作用,使之能够合法的存在,根据P2P平台的特质和属性明确监管工作,从各个方面促进P2P网贷平台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互联网金融是满足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的必然产物。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P2P网贷平台还需要相关人员的实践和探索才能更加完善。现阶段的P2P网贷平台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因此金融风险非常大,所以为了让P2P网贷平台能够良性的发展,相关人员要引导P2P网贷平台向着正确的道路前行,通过对P2P网贷平台的严格管理为P2P网贷平打造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以达到减少金融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胡辰.P2B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模式及实际应用[J].财经问题研究,2017,04(09):47-53.
[2]唐少波.互联网金融风险及企业会计内部控制途径探索[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7,05(06):208-209.
[3]陈希.以P2P网贷平台为例分析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J].商场现代化,2017,03(03):234-235.
[4]黄才宽,罗京城,刘军军.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统计分析[J].时代金融,2016,06(21):53.
[5]梁晨曦.基于风险控制的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研究——
以P2P网贷平台为例[J].经济师,2016,05(01):84-85.
作者简介:先高锋(1997—)男。甘肃省正宁县人。专业:金融。
关键词:P2P网贷平台 风险控制 措施
一、引言
P2P网贷平台是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相互借贷,中介平台的角色由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来担任,借款人根据自身的需求在平台设定需要借取的款项金额,放款人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竞争的方式争取借款的权利的过程。P2P网贷平台打破了传统的银行服务模式,只要有网络平台就可以。如果说P2P的高收益和低门槛是优点,那么高风险就是最大的缺点。P2P网贷平台没有规范的监管制度,投资者需要自己承担借款人跑路的风险,借款金额巨大的话还会造成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P2P网贷平台不受法律法规的保护,也没有行业标准的支持,投资人就和赌博一样。而且现如今的的网贷平台的市场上,P2P网贷平台不仅仅是明显的质量好坏参半的情况,还存在潜在风险,例如非法集资。根据我国现阶段的规定,只有传统的金融行业才可以获取相应的征信信息,这就使得P2P的风险进一步增大。P2P网贷平台就只能通过借贷人的身份和信件证明进行审核,没有更可靠的保障,以至于冒用、盗用他人信息的事件层出不穷,也使得非法人员看到了“商机”,更有甚者通过篡改后台数据捏造虚假借款人信息进行非法骗贷。面对这样的现状,投资人只能通过分散投资来进行风险控制,但毕竟不是根本的解决对策,与传统的金融行业风险控制手段相比,还是不够成熟。我国的借贷体系本身就不夠完善,网络平台的信息真实性也不确定,两种情况相碰撞使得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的风险急剧增大。P2P网贷平台仅仅靠网络平台完成交易过程,就时常会出现虽然是同一个放款人,但是借款人所了解的信息和评估人所掌握的信息完全不一样的现象。
我国目前的P2P网贷平台不够透明,个人资料也不完全。平台只负责表面上的交易,不管交易背后的信息是否真实,扮演好一个中介的角色。有时候为了自身的利益,P2P网贷平台还会提供一些非真实性的交易,高收益率逐渐成为吸引投资者的一个噱头。P2P网贷平台只负责提供交易,不能保证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有一些非法分子将高利贷获取的黑钱通过P2P网贷平台合理化。一旦在运作大量资金时出现问题,巨大的风险和损失不是P2P网贷平台所能承担的起的。
P2P网贷平台的发展状态有悖于正常的市场发展规律,大量的P2P网贷平台不断地涌现出来,使得监管部门的工作量暴增,也会给投资者带来一种高收益的假象,促使投资者们跟风投资,对金融行业的发展影响非常严重。P2P的网贷平台的风险使投资市场的稳定性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低门槛虽然会减少投资者的成本但是加剧了投资失败的可能性。尽管P2P网贷平台的风险如此之高,还是让一些投资者怀着侥幸的心理加入到P2P网贷平台之中,因此,一旦P2P网贷平台出现大的风险问题,就是使得整个投资市场陷入混乱,严重影响投资市场的秩序,因此,P2P网贷平台加强风险控制十分必要。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的措施
1.加强对借款人的监督。互联网金融风险从大环境是进行宏观调控,小环境是就对个人进行严格管控。对借款人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在借款前中后三个时期都要保证审查工作落实到位。借款之前对除了对借款人身份和证件信件的审核,还要用实地考察的手段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真实信息,在借款中严格掌控借款人的手续办理流程,借款之后对借款人进行定期回访和反馈信息的采集,观察借款人有没有用借来的钱进行非法的行为,保证资金的流动是合法的,如果发现借款人出现非法行为时要采取制止或者收回资金的手段。同时,如果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偿还应该归还的资金,就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给借款人给予警告或者处罚,保证放款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做好对借款人的处罚工作,P2P网贷平台的管理者还要充分利用征信系统,把征信系统作为基础的信息资源库,从而能够获得借款人更加全面和权威的真实信息。在此之上,P2P网贷平台要严格保证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不可以乱用借款人的信息去做一些非法的事情。
2.第三方介入P2P网贷平台。P2P网贷平台单靠自身很难完成整个金融风险的调控,因此,第三方的介入也是一种很完美的解决方法。通过资金托管来解决跑路情况,资产托管就是托管人是一些有分量的商业银行,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把保障委托资产的安全作为职责,并且严格履行应尽的托管人义务的一种业务。资金托管可以有效避免P2P网贷平台出现资金占用和随意挪动资金的现象。而且在整个过程中放款人可以清晰看到放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使得P2P网贷平台的透明度明显增高。同时在整个过程当中,平台根本没有接触到资金,更没办法对资金进行提取操作,投资的资金和平台的资金相对独立,二者不发生任何交叉,从根本上解决捐款跑路的情况。
另外,除了资金托管还可以通过专业机构出具P2P平台报告。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二者都可以出具P2P网贷平台的报告,但是分工却不相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主要针对P2P网贷平台的运行情况,企业的注册资金、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债务情况等等这些是定期报告,而如果有新的融资则是非定期报告,从定期报告和非定期报告两个方面出具报告。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不同,侓师事务所是针对P2P网贷平台以往的信用情况,例如P2P网贷平台是否有处罚记录、是否有网络备案等等。第三方的介入也是对P2P网贷平台的一种监管,区别于监管部门,第三方的监管更加详细可靠,对投资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风险控制方法。
3.增强P2P网贷平台的监督力度。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要首先要明确P2P网贷平台是一个中介的角色,其次要清楚知道P2P网贷平台是根本不可能进行担保的,最后要清楚明白P2P网贷平台不能够吸收非法的资金。P2P网贷平台的管制工作需要银监会和网络监督共同合作完成,因为P2P网贷平台没有正规的机构进行监督,国家也需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P2P平台起到约束的作用,使之能够合法的存在,根据P2P平台的特质和属性明确监管工作,从各个方面促进P2P网贷平台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互联网金融是满足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的必然产物。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P2P网贷平台还需要相关人员的实践和探索才能更加完善。现阶段的P2P网贷平台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因此金融风险非常大,所以为了让P2P网贷平台能够良性的发展,相关人员要引导P2P网贷平台向着正确的道路前行,通过对P2P网贷平台的严格管理为P2P网贷平打造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以达到减少金融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胡辰.P2B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模式及实际应用[J].财经问题研究,2017,04(09):47-53.
[2]唐少波.互联网金融风险及企业会计内部控制途径探索[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7,05(06):208-209.
[3]陈希.以P2P网贷平台为例分析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J].商场现代化,2017,03(03):234-235.
[4]黄才宽,罗京城,刘军军.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统计分析[J].时代金融,2016,06(21):53.
[5]梁晨曦.基于风险控制的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研究——
以P2P网贷平台为例[J].经济师,2016,05(01):84-85.
作者简介:先高锋(1997—)男。甘肃省正宁县人。专业: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