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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制与理性之关系可分为两个层面:人们创设专制制度时所运用的理性,人们在专制制度架构中所能运用的理性.就前者而言,它是一种理性化的制度;就后者而言,它是一种制度化的理性.我们引出两点结论:一、不能低估皇帝制度所赋予皇帝可能有的理性;二、不能高估官僚制度所赋予官僚可能有的理性.对于皇帝个人的自由意志来说,官僚集团并不能构成一种统一的集体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