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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是刑法学的一个重要支柱,对犯罪论体系研究存在着许多学术理论观点.但归根结底离不开违法性和有责性的结合,一个合理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对刑法学研究尤为重要.文章认为,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应当以构成要件该当性与归责可能性予以构建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犯罪成立的判断应由入罪到出罪的模式转变为出罪判断到入罪判断的逻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