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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监督管理,确保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生产、销售和使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07)29号]和上海市农委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07)148号]文件,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全面开展以甲胺磷为主的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成效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