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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农村的经济社会中,发挥出了政府和市场所不能替代的作用。基于此,本文从农村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出发,分析了发展农村非营利组织的必要性,以及农村非营利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 非营利组织 发展研究
农村非营利组织是非营利组织的一种特殊存在的形式。目前,关于农村非营利组织的定义,国内并没有统一的界定。有一个学者提出,农村非营利组织是依法成立的,以农民为主要成员,以非营利性、志愿性、自治性为原则的一切农村共益性和公益性民间组织。笔者也比较赞成这种观点。
一、我国发展农村非营利组织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农村的经济社会中,发挥出了政府和市场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1.农村非营利组织是农村公共物品的重要供给主体。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指使用者不能被排除在该物品的消费之外。公共物品的这两大特征使得在公共物品领域常有“搭便车”现象,即一部人支付公共物品的费用,而大部人免费使用。同样,农村公共物品也存在“搭便车”这种现象,这就使得农村公共物品无法像私人物品一样通过市场供给,只能由政府供给。而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民间性、组织性、志愿性、自治性等特征。非营利组织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第三方组织,是以公民志愿参与为原则的自治性组织,它与政府机构的权力等级制的运作方式不同的是,它更加的多样、灵活、平等,且是参与式的组织结构,因而非营利组织在提供某些农村公共物品时具有比政府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优势。因此,非营利组织慢慢成为了供给农村公共物品的重要主体。
2.农村非营利组织有助于推动农村民主建设。经济社会模式转型的社会前提,是农民必须通过经济的、政治的和社会的等一系列的非营利组织的联合和重组,来培育农村公民社会。原因如下:一是可以体现农村社会的自治性从而弥补政府失灵的缺陷。政府作为全部社会公共事业的管理者和组织者,只能尽可能顾及到大部分人的共同利益,而无暇照顾到少数人的局部利益。这时,农村非营利组织就可利用它们拾遗补缺的优势,为政府排除忧愁,解除困难,从而体现出农村社会的自治性。二是可以扩大农村社会的自治权从而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企业作为一个营利组织,它的目的就是要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如果没有利益可言,企业是不可能也不愿意从事非营利性公共事业的。农村非营利组织就在当企业不想参与、而政府想管又管不了时应运而生了。非营利组织的产生和发展,在提高农民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时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同时,对于推进农村公民社会的发育和扩大农村社会的自治权有着积极的影响。
二、我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非营利组织行政色彩浓厚。政府在我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过程中的起到了很大的作用,“70%左右的农村非营利组织由乡镇政府或村两委发起成立,并且由乡村干部负责管理,真正民间自发的组织非常少”。一些农村非营利组织由于接受政府的资助从而受到了政府的过度干预和控制,因此实际上这些非营利组织已经沦为政府的附庸和助手。在很多时候,村民委员会和妇联、共青团等农村非营利组织的主要任务变成了完成上级部门(乡镇政府)下达的各种任务,更多地是对上级部门(乡镇政府),从而会违背农民的需要和意愿,甚至有损农民的利益。
2. 农村非营利组织发展利益不均衡,利益表达功能薄弱。目前,中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在区域和形式上呈现明显的不平衡性特点,其基本特征是:种类少、功能单一、分布不均衡、农民参与率低。农村非营利组织处于社会领域的相对较少,大部分还是处于经济、文化和教育等领域。由于被国家严格控制着,农村非营利组织在政治领域基本没有发展的空间,因此可以说处于停滞状态。在服务功能方面,农村非营利组织的维权和利益表达等方面的功能非常薄弱,农民认为基本得不到好处。
3.农村非营利组織运行不规范,组织规模和影响力较小。在我国的农村非营利组织中,只有一部分在成立时依法到政府相关部门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组织在在机构设置、制度规范和运作机制方面相对比较建全,同时也主动接受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大多数农村非营利组织的情况是:没有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内部普遍存在着管理不善的弊端, 管理和运作不规范, 透明度不高,随意性较大。在组织规模和影响力方面,大多数农村非营利组织以地方服务为主,具有很强的地域性,规模比较小,影响力不足,有些甚至无法继续生存下去。“真正由农民自己发起、自愿参加和自我管理的跨区域性或全国性非营利组织基本上还没有” 。
三、促进我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对策
1.理顺农村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农村非营利组织与基层政府的关系定位对农村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和职能的有着直接的影响。在传统体制下,农村非营利组织对政府存在很强的依赖性,随着我国行政改革的推进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权力应逐渐从公共服务的一些领域撤出,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对政府职能进行合理定位,将政府想管但又管不了的这部分公共服务职能推向农村非营利组织,核心是政府应当转变治理理念,认识并肯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非营利组织所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更加信任且进一步支持对农村非营利组织,加深政府与农村非营利组织之间的沟通和了解。
2.健全制度,规范其发展。非营利组织发展必不可少的制度环境,以及政府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监管的法律凭据就是健全的法律法规。政府应为非营利组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其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法律环境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法律法规欠缺、体系不健全以及对非营利组织严厉限制的法律趋向等问题,政府应尽快增补、调整和修改现行法律法规,并对非营利组织严厉限制的取向进行适当调整。
3. 一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和广度,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近年来,作为民间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农村非营利组织在农村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然而,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社会上还存在着很多不知道农村非营利组织的人。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政府部门应通过各种方式如网络、新闻媒体等大大宣传农村非营利组织,让农村非营利组织进入社会上更多的人的视野中。
参考文献:
[1]潘海洋,薛颖.农村非营利组织基本理论研究[J].实事求是, 2010, (03).
[2]苏涛.中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D].河海大学, 2007.
[3]朱余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视域下的农村非营利组织发展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2013(03).
[4]靳磊.我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发展问题探析[J].农业经济,2009(05).
[5]刘永东,刘明兴,徐志刚,等.中国农民组织发展:治理结构与组织功能——基于 6 省调查的分析[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8(1).
[6]陈俊星.多中心治理视角中的农村非营利组织研究[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1(01).
[7]王习明.中国农民组织建设的现状———中国农民组织建设入户调查问卷分析报告[J].中国软科学,2005(9).
[8]史传林,张开云.农村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双重效应与理性选择——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视角[J].江西社会科学, 2007(7).
作者简介:张丽萍(1987—),女,汉族,甘肃临泽人,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助教,硕士,主要从事公共管理学。
关键词:农村 非营利组织 发展研究
农村非营利组织是非营利组织的一种特殊存在的形式。目前,关于农村非营利组织的定义,国内并没有统一的界定。有一个学者提出,农村非营利组织是依法成立的,以农民为主要成员,以非营利性、志愿性、自治性为原则的一切农村共益性和公益性民间组织。笔者也比较赞成这种观点。
一、我国发展农村非营利组织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农村的经济社会中,发挥出了政府和市场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1.农村非营利组织是农村公共物品的重要供给主体。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指使用者不能被排除在该物品的消费之外。公共物品的这两大特征使得在公共物品领域常有“搭便车”现象,即一部人支付公共物品的费用,而大部人免费使用。同样,农村公共物品也存在“搭便车”这种现象,这就使得农村公共物品无法像私人物品一样通过市场供给,只能由政府供给。而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民间性、组织性、志愿性、自治性等特征。非营利组织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第三方组织,是以公民志愿参与为原则的自治性组织,它与政府机构的权力等级制的运作方式不同的是,它更加的多样、灵活、平等,且是参与式的组织结构,因而非营利组织在提供某些农村公共物品时具有比政府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优势。因此,非营利组织慢慢成为了供给农村公共物品的重要主体。
2.农村非营利组织有助于推动农村民主建设。经济社会模式转型的社会前提,是农民必须通过经济的、政治的和社会的等一系列的非营利组织的联合和重组,来培育农村公民社会。原因如下:一是可以体现农村社会的自治性从而弥补政府失灵的缺陷。政府作为全部社会公共事业的管理者和组织者,只能尽可能顾及到大部分人的共同利益,而无暇照顾到少数人的局部利益。这时,农村非营利组织就可利用它们拾遗补缺的优势,为政府排除忧愁,解除困难,从而体现出农村社会的自治性。二是可以扩大农村社会的自治权从而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企业作为一个营利组织,它的目的就是要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如果没有利益可言,企业是不可能也不愿意从事非营利性公共事业的。农村非营利组织就在当企业不想参与、而政府想管又管不了时应运而生了。非营利组织的产生和发展,在提高农民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时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同时,对于推进农村公民社会的发育和扩大农村社会的自治权有着积极的影响。
二、我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非营利组织行政色彩浓厚。政府在我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过程中的起到了很大的作用,“70%左右的农村非营利组织由乡镇政府或村两委发起成立,并且由乡村干部负责管理,真正民间自发的组织非常少”。一些农村非营利组织由于接受政府的资助从而受到了政府的过度干预和控制,因此实际上这些非营利组织已经沦为政府的附庸和助手。在很多时候,村民委员会和妇联、共青团等农村非营利组织的主要任务变成了完成上级部门(乡镇政府)下达的各种任务,更多地是对上级部门(乡镇政府),从而会违背农民的需要和意愿,甚至有损农民的利益。
2. 农村非营利组织发展利益不均衡,利益表达功能薄弱。目前,中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在区域和形式上呈现明显的不平衡性特点,其基本特征是:种类少、功能单一、分布不均衡、农民参与率低。农村非营利组织处于社会领域的相对较少,大部分还是处于经济、文化和教育等领域。由于被国家严格控制着,农村非营利组织在政治领域基本没有发展的空间,因此可以说处于停滞状态。在服务功能方面,农村非营利组织的维权和利益表达等方面的功能非常薄弱,农民认为基本得不到好处。
3.农村非营利组織运行不规范,组织规模和影响力较小。在我国的农村非营利组织中,只有一部分在成立时依法到政府相关部门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组织在在机构设置、制度规范和运作机制方面相对比较建全,同时也主动接受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大多数农村非营利组织的情况是:没有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内部普遍存在着管理不善的弊端, 管理和运作不规范, 透明度不高,随意性较大。在组织规模和影响力方面,大多数农村非营利组织以地方服务为主,具有很强的地域性,规模比较小,影响力不足,有些甚至无法继续生存下去。“真正由农民自己发起、自愿参加和自我管理的跨区域性或全国性非营利组织基本上还没有” 。
三、促进我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对策
1.理顺农村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农村非营利组织与基层政府的关系定位对农村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和职能的有着直接的影响。在传统体制下,农村非营利组织对政府存在很强的依赖性,随着我国行政改革的推进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权力应逐渐从公共服务的一些领域撤出,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对政府职能进行合理定位,将政府想管但又管不了的这部分公共服务职能推向农村非营利组织,核心是政府应当转变治理理念,认识并肯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非营利组织所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更加信任且进一步支持对农村非营利组织,加深政府与农村非营利组织之间的沟通和了解。
2.健全制度,规范其发展。非营利组织发展必不可少的制度环境,以及政府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监管的法律凭据就是健全的法律法规。政府应为非营利组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其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法律环境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法律法规欠缺、体系不健全以及对非营利组织严厉限制的法律趋向等问题,政府应尽快增补、调整和修改现行法律法规,并对非营利组织严厉限制的取向进行适当调整。
3. 一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和广度,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近年来,作为民间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农村非营利组织在农村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然而,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社会上还存在着很多不知道农村非营利组织的人。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政府部门应通过各种方式如网络、新闻媒体等大大宣传农村非营利组织,让农村非营利组织进入社会上更多的人的视野中。
参考文献:
[1]潘海洋,薛颖.农村非营利组织基本理论研究[J].实事求是, 2010, (03).
[2]苏涛.中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D].河海大学, 2007.
[3]朱余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视域下的农村非营利组织发展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2013(03).
[4]靳磊.我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发展问题探析[J].农业经济,2009(05).
[5]刘永东,刘明兴,徐志刚,等.中国农民组织发展:治理结构与组织功能——基于 6 省调查的分析[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8(1).
[6]陈俊星.多中心治理视角中的农村非营利组织研究[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1(01).
[7]王习明.中国农民组织建设的现状———中国农民组织建设入户调查问卷分析报告[J].中国软科学,2005(9).
[8]史传林,张开云.农村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双重效应与理性选择——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视角[J].江西社会科学, 2007(7).
作者简介:张丽萍(1987—),女,汉族,甘肃临泽人,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助教,硕士,主要从事公共管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