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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来,我国一直是靠农民造林、让全社会受益;农民付出的劳动最多,却从中得到的甚少。为了激发农民参与林业的积极性,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国家关于林权进行了多次改革,可收效甚微没有解决根本问题。2006年,国家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林权制度改革”;国家林业局也要求把林权制度改革做为“十一五”时期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