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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促进工作场所劳动条件的改善,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受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05年10月对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技术改造工程实施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现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