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期,为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广东省教育局印发了《广东省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制度》,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根据规定,全省有学生食堂的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不含托幼机构),应建立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