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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师》:您一直在致力于研究家庭教育,请问您对“在家上学”这一现象怎么看待?
何永军:我自己觉得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孩子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孩子从家庭逐渐走入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是人类社会化过程中很重要的一条路。在这个过程中,孩子逐渐地学会遵守不同的社会规则,不断地实现着对不同人群和文化习惯的适应,这是“在家上学”不太容易做到的方面。根据我掌握的情况,“在家上学”主要有三种:一是孩子确实属于某方面有专长,而社会却很难充分提供给孩子发展的空间,特别是一些天才型的儿童;二是孩子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学校恐惧或者多动症等,被迫在家学习;三是对当前教育进行反思,感觉到学校教育不能满足家长对孩子发展的需要,同时家长有比较强的教育方面的能力或资源。总的来说,我觉得“在家上学”作为特例是可以的,但是却不宜提倡。
《中国教师》:因为美国“在家上学”的孩子个人素质与分析知识的能力普遍都比在校学生高出一些,专家认为在家上学者有着“高水平的独立思考能力”。对此,您怎么看待?这种教育方式对我国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是否有帮助?
何永军:其实在美国,“在家上学”仍是少数,普通教育才是美国的教育主体,在中国我觉得也是如此。“在家上学”作为对普通教育的补充,是有益的,作为某种特殊情况下的选择,是可以的,也为孩子能更好地发展提供了更多的途径,特别是青少年在高中和大学阶段的学习。“在家上学”对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进行更主动的有意识的安排,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某些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深入的思考,是很有帮助的。而且现在是信息社会,有很方便的沟通和信息搜集条件。但是假如一个孩子从小开始“在家上学”,而没有任何的学校经历,我觉得对孩子的成长是很不利的。这些不利方面包括孩子的合作意识发展、社会规则意识发展、道德观的形成,以及孩子与他人建立不同层次的人际关系的能力、培养竞争意识、对社会本身的了解程度和适应能力等。一个人毕竟不是鲁滨逊,是需要与其他人在一起的,在一起的过程,也是彰显出个人价值的过程。
素质教育是这几年一直在提倡的。虽然我国的教育还是以应试教育为主,是在比较统一的标准下进行的精英教育,确实存在着忽视人的个性和多方面发展的现象,但我也看到很多的学校从初中开始,增加了选修课等,高考也在进行着不断的改革,这都是在向素质教育进行靠拢,也可以说从社会的角度在向个性化教育靠拢。同时,教育领域如何培养创新型人才,是当下我们国家教育改革中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这些都在说明我国的教育事业是在向前发展的。
《中国教师》:那您觉得“在家上学”是否有碍国家义务教育体制的普及?
何永军:我不觉得会妨碍国家义务教育的普及,反而是对国家义务教育所不能解决的一些特殊情况的有益补充。比如我咨询的一些孩子中,有走进学校或教室就呕吐的,有因为感觉到老师和家长给予的压力过大把自己关在房间中一年不出来的,有到了学校里一旦发脾气会动手打老师或者同学的,也有总是敏感到关注同学的反应而感觉到被他人伤害或者笑话的……这些孩子已经不能在学校里坚持学习了,他们需要回到家中来疗伤,这时在家上学,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我正在咨询的一个初中孩子,从去年8月份到现在,还没有重新走入学校,他曾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有三个月和父母以及其他的亲人不接触,直到现在他才可以和亲人进行比较好的交流,也可以去参加一些自己感兴趣的课程班。这个孩子内心中惊恐比较多,用他自己的话说,“在教室中,面对老师要一个角色,面对不同的同学要不同的角色,太紧张,太累”。他目前还不适于走入学校,于是我要求家长为他请了家庭教师,开始了一些学习。其实我和他父母所做的事情,最终目的是要促进他重新走入学校。因为人际交往的恐惧,还是要在逐渐的与人交往中才能得以解决,但这种状况放在学校里却是很难得到解决的。
《中国教师》:“在家上学”能否成为中国未来教育改革的发展方向和新模式呢?
何永军:现在我们的教育确实很多方面不如人意,存在着许多问题,但是,“在家上学”要成为未来教育改革的方向,在某个阶段的教育中我觉得还有些可能,比如大学教育中,自学考试等也可以称为“在家上学”。但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却是很难的。因为社会化的过程是人发展所必须的,而学校为青少年,特别是小孩子提供了社会化的必要途径,从学校里走出来的孩子能锻炼很多方面的素质,比如忍耐力、集体意识等等。社会是由不同的人组成的,每个人的需要不同,能尽量多地提供适合大多数人的教育,我觉得这是政府的责任。另外“在家上学”,从目前来说,是不现实的,我们需要多少位既懂孩子的心理,又对各科知识都比较擅长的家长或者教师呢?
传统的教育模式类似于工厂化的教育,我个人觉得有改变的必要,所以支持能够充分发挥人的独立性和创造性的教育,但是我觉得这样的教育不等同“在家上学”这样一个简单的概念,所以,还是需要辩证地看“在家上学”。
《中国教师》:您觉得如果实施“在家上学”的教育模式,是需要在高中或大学阶段吗?
何永军:我觉得“在家上学”在哪个年龄段都有可能出现,要根据孩子的情况确定。但是要是从一个教育模式来看,我觉得孩子更大一些的时候是一个选择。小孩子,即便是短期性质的“在家上学”,我们的目的也是要促进他走入学校里去的,等到他具备了一定的社会化的素质之后,“在家上学”可能会对孩子的专业能力发展有帮助。不过这要看孩子的学习方式,也要看家庭能够为孩子提供什么样的教育服务。
《中国教师》:每周抽出一两天时间让孩子们集中在一起学习或运动,是否可以培养“在家上学”的孩子的社交能力、团结和集体意识呢?
何永军:孩子确实需要和很多同龄人在一起学习,不过安排的时间只有一两天,从深度和广度说,可能还是不够的。我不好判断,这个事情最好去问孩子,问问孩子自己的感受是什么样子的。我们是从集体生活中走出来的人,如果仔细地去想,会发现所接触的每个人都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可以让人去学习和发现。
《中国教师》:根据目前教育的发展,多样化似乎更符合人们对教育的需求,教育部门是否需要在政策上予以支持,以求更好、更全面地促进教育的发展?
何永军:这点我倒是同意。“在家上学”还是需要回归学校的,这点倒确实需要政策支持,不然家长可能要多掏很多钱都无法解决了,希望教育部门能够鼓励和支持办学的多样化和接受教育的多样化吧。我也看到教育部门在这个方面已经做了一些工作,比如建立的一些用于个人在家学习的网站等,只是和大众的期望相比,还相差很大。
有人需要和别人在一起学习,有人需要单独的思考。小组学习。被证明是很好的学习方式,在很多学校里都在推行,在美国也是学校教育中的一部分。法国有种生意是新兴的,而且生意还不错,就是为在家上班的人提供办公场所,大家集合到这里,有休闲,有讨论,有独立的工作时间。这说明人确实是向群的,人需要个性,也一样需要共性,可以说人本身是需要和大家在一起的。
《中国教师》:是否需要立法支持“在家上学”这一模式的发展呢?
何永军:我觉得这个问题提出得太早了。是否大家对“在家上学”已经有了实证的并且是科学的结论?法律是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在家上学”在中国还处在零星、个体选择的时候,做出规范,是法律在强迫大众接受,而且这个事情和一些科技领域的立法是不同的,这是社会问题,需要有一定的普遍性之后才可以。法律更多的时候是要滞后于社会的探索脚步的,只有在一个探索基本上定型的时候,可能就需要法律的规范了。还有,任何一部法律都不是孤立的,需要形成系统性的支持。如果一旦得到法律的支持,那要培养多少个懂孩子,并且能够激发孩子的学习动力,还能提供财力支持的家长呢?我自己就从事家庭教育研究多年,要我自己做到完全地去支持一个孩子各方面成长的需要,我仍觉得很困难。所以,我觉得“在家上学”是在学校教育的主体下针对特殊情况下的补充,最起码在目前是难以普及起来的。
(责任编辑:叶水凌)
何永军:我自己觉得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孩子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孩子从家庭逐渐走入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是人类社会化过程中很重要的一条路。在这个过程中,孩子逐渐地学会遵守不同的社会规则,不断地实现着对不同人群和文化习惯的适应,这是“在家上学”不太容易做到的方面。根据我掌握的情况,“在家上学”主要有三种:一是孩子确实属于某方面有专长,而社会却很难充分提供给孩子发展的空间,特别是一些天才型的儿童;二是孩子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学校恐惧或者多动症等,被迫在家学习;三是对当前教育进行反思,感觉到学校教育不能满足家长对孩子发展的需要,同时家长有比较强的教育方面的能力或资源。总的来说,我觉得“在家上学”作为特例是可以的,但是却不宜提倡。
《中国教师》:因为美国“在家上学”的孩子个人素质与分析知识的能力普遍都比在校学生高出一些,专家认为在家上学者有着“高水平的独立思考能力”。对此,您怎么看待?这种教育方式对我国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是否有帮助?
何永军:其实在美国,“在家上学”仍是少数,普通教育才是美国的教育主体,在中国我觉得也是如此。“在家上学”作为对普通教育的补充,是有益的,作为某种特殊情况下的选择,是可以的,也为孩子能更好地发展提供了更多的途径,特别是青少年在高中和大学阶段的学习。“在家上学”对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进行更主动的有意识的安排,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某些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深入的思考,是很有帮助的。而且现在是信息社会,有很方便的沟通和信息搜集条件。但是假如一个孩子从小开始“在家上学”,而没有任何的学校经历,我觉得对孩子的成长是很不利的。这些不利方面包括孩子的合作意识发展、社会规则意识发展、道德观的形成,以及孩子与他人建立不同层次的人际关系的能力、培养竞争意识、对社会本身的了解程度和适应能力等。一个人毕竟不是鲁滨逊,是需要与其他人在一起的,在一起的过程,也是彰显出个人价值的过程。
素质教育是这几年一直在提倡的。虽然我国的教育还是以应试教育为主,是在比较统一的标准下进行的精英教育,确实存在着忽视人的个性和多方面发展的现象,但我也看到很多的学校从初中开始,增加了选修课等,高考也在进行着不断的改革,这都是在向素质教育进行靠拢,也可以说从社会的角度在向个性化教育靠拢。同时,教育领域如何培养创新型人才,是当下我们国家教育改革中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这些都在说明我国的教育事业是在向前发展的。
《中国教师》:那您觉得“在家上学”是否有碍国家义务教育体制的普及?
何永军:我不觉得会妨碍国家义务教育的普及,反而是对国家义务教育所不能解决的一些特殊情况的有益补充。比如我咨询的一些孩子中,有走进学校或教室就呕吐的,有因为感觉到老师和家长给予的压力过大把自己关在房间中一年不出来的,有到了学校里一旦发脾气会动手打老师或者同学的,也有总是敏感到关注同学的反应而感觉到被他人伤害或者笑话的……这些孩子已经不能在学校里坚持学习了,他们需要回到家中来疗伤,这时在家上学,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我正在咨询的一个初中孩子,从去年8月份到现在,还没有重新走入学校,他曾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有三个月和父母以及其他的亲人不接触,直到现在他才可以和亲人进行比较好的交流,也可以去参加一些自己感兴趣的课程班。这个孩子内心中惊恐比较多,用他自己的话说,“在教室中,面对老师要一个角色,面对不同的同学要不同的角色,太紧张,太累”。他目前还不适于走入学校,于是我要求家长为他请了家庭教师,开始了一些学习。其实我和他父母所做的事情,最终目的是要促进他重新走入学校。因为人际交往的恐惧,还是要在逐渐的与人交往中才能得以解决,但这种状况放在学校里却是很难得到解决的。
《中国教师》:“在家上学”能否成为中国未来教育改革的发展方向和新模式呢?
何永军:现在我们的教育确实很多方面不如人意,存在着许多问题,但是,“在家上学”要成为未来教育改革的方向,在某个阶段的教育中我觉得还有些可能,比如大学教育中,自学考试等也可以称为“在家上学”。但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却是很难的。因为社会化的过程是人发展所必须的,而学校为青少年,特别是小孩子提供了社会化的必要途径,从学校里走出来的孩子能锻炼很多方面的素质,比如忍耐力、集体意识等等。社会是由不同的人组成的,每个人的需要不同,能尽量多地提供适合大多数人的教育,我觉得这是政府的责任。另外“在家上学”,从目前来说,是不现实的,我们需要多少位既懂孩子的心理,又对各科知识都比较擅长的家长或者教师呢?
传统的教育模式类似于工厂化的教育,我个人觉得有改变的必要,所以支持能够充分发挥人的独立性和创造性的教育,但是我觉得这样的教育不等同“在家上学”这样一个简单的概念,所以,还是需要辩证地看“在家上学”。
《中国教师》:您觉得如果实施“在家上学”的教育模式,是需要在高中或大学阶段吗?
何永军:我觉得“在家上学”在哪个年龄段都有可能出现,要根据孩子的情况确定。但是要是从一个教育模式来看,我觉得孩子更大一些的时候是一个选择。小孩子,即便是短期性质的“在家上学”,我们的目的也是要促进他走入学校里去的,等到他具备了一定的社会化的素质之后,“在家上学”可能会对孩子的专业能力发展有帮助。不过这要看孩子的学习方式,也要看家庭能够为孩子提供什么样的教育服务。
《中国教师》:每周抽出一两天时间让孩子们集中在一起学习或运动,是否可以培养“在家上学”的孩子的社交能力、团结和集体意识呢?
何永军:孩子确实需要和很多同龄人在一起学习,不过安排的时间只有一两天,从深度和广度说,可能还是不够的。我不好判断,这个事情最好去问孩子,问问孩子自己的感受是什么样子的。我们是从集体生活中走出来的人,如果仔细地去想,会发现所接触的每个人都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可以让人去学习和发现。
《中国教师》:根据目前教育的发展,多样化似乎更符合人们对教育的需求,教育部门是否需要在政策上予以支持,以求更好、更全面地促进教育的发展?
何永军:这点我倒是同意。“在家上学”还是需要回归学校的,这点倒确实需要政策支持,不然家长可能要多掏很多钱都无法解决了,希望教育部门能够鼓励和支持办学的多样化和接受教育的多样化吧。我也看到教育部门在这个方面已经做了一些工作,比如建立的一些用于个人在家学习的网站等,只是和大众的期望相比,还相差很大。
有人需要和别人在一起学习,有人需要单独的思考。小组学习。被证明是很好的学习方式,在很多学校里都在推行,在美国也是学校教育中的一部分。法国有种生意是新兴的,而且生意还不错,就是为在家上班的人提供办公场所,大家集合到这里,有休闲,有讨论,有独立的工作时间。这说明人确实是向群的,人需要个性,也一样需要共性,可以说人本身是需要和大家在一起的。
《中国教师》:是否需要立法支持“在家上学”这一模式的发展呢?
何永军:我觉得这个问题提出得太早了。是否大家对“在家上学”已经有了实证的并且是科学的结论?法律是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在家上学”在中国还处在零星、个体选择的时候,做出规范,是法律在强迫大众接受,而且这个事情和一些科技领域的立法是不同的,这是社会问题,需要有一定的普遍性之后才可以。法律更多的时候是要滞后于社会的探索脚步的,只有在一个探索基本上定型的时候,可能就需要法律的规范了。还有,任何一部法律都不是孤立的,需要形成系统性的支持。如果一旦得到法律的支持,那要培养多少个懂孩子,并且能够激发孩子的学习动力,还能提供财力支持的家长呢?我自己就从事家庭教育研究多年,要我自己做到完全地去支持一个孩子各方面成长的需要,我仍觉得很困难。所以,我觉得“在家上学”是在学校教育的主体下针对特殊情况下的补充,最起码在目前是难以普及起来的。
(责任编辑:叶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