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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陕西省财政把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保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当前最重要工作,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减免三方面税裁。在税收方面,认真落实中央各项税收减免政策,同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减免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累计减税8090万元、缓缴税款28.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