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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工商(分)局、财政局,市工商局直属分局:为了规范微型企业会展补助申报工作,确保微型企业会展补助资金真实、安全、有效使用,根据《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支持微型企业参加会展活动的通知》(渝工商发(2013)1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微型企业会展补助申报工作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