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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四月十一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密勒剧场已经座无虚席,可剧场前百老汇大街边的人行道上仍然排着长蛇阵。这个长蛇阵后来被引向临时布置了闭路电视大屏幕的法学院礼堂,让大家都能参加一位美国著名作家的七十五岁诞辰庆贺活动。
这位作家就是本书作者菲利普·罗斯。在这次庆贺集会上,哥大文学教授们盛赞他旺盛的创作活力、丰硕的写作成果,称颂他的文学之声将如海明威和福克纳一样永不消逝。报道这一贺典的哥大校报《记录》誉之为“文学之狮”。
家住康涅狄格州康沃尔的罗斯赶来出席这一盛大的生日聚会。这位犹太作家天庭饱满,浓眉隆鼻,神采奕奕,在热烈的掌声中发表了简短的讲话。他说,他想起十岁那年写下第一篇小说,十二岁那年在公立小学毕业典礼上跟同学合演与同学合写的小戏。那个小戏题为《让自由主宰一切》,有个同学演“宽容”,罗斯演“偏见”,戏末,“宽容”胜利了,“偏见”逃走了。他不禁感慨道:“时间在以令人可怕的速度飞奔。”他还说:“是那个十二岁的孩子产生了我今天这个人,这样说并不夸张。那是一个开端,一条引至今天的小道的开端。让我再这样开始今后的二十五年。”
2004年出版的《反美阴谋》是菲利普·罗斯晚年篇幅最大的长篇小说。中文版即将出版
罗斯的写作生涯始于五十年前。一九六○年即因中短篇小说集《再见,哥伦布》获得全国图书奖而声名鹊起。八十年代,他创作了“祖克曼四部曲”,主人公祖克曼的生活经历与作者本人有相似之处。过去的二十五年则是他文学创作的鼎盛时期。
罗斯一九三三年生于新泽西州纽瓦克一个犹太家庭。先后在巴克奈尔大学和芝加哥大学获得英语学士学位和英国文学硕士学位。毕业后曾在陆军部队当过两年军人。后来,曾先后在衣阿华、普林斯顿和宾夕法尼亚等大学任教,先后教授写作和比较文学。一九九一年从学校退休,专事创作。
他父亲赫尔曼曾是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的经纪人,母亲贝丝当过家长和教师联谊会主席,比他大五岁的哥哥桑迪自幼显示出绘画才能。在《反美阴谋》这部小说里,叙述者“我”就是作者自己,开始仅七岁,后来长到九岁。他父亲、母亲和哥哥也以本名出现在书中。整个故事发生在一九四○年至一九四二年这两年之内,发生在纽瓦克犹太人聚居区。
这种作者自己及其家人以真实姓名和年龄出现、充当书中角色的写法,使读者容易把小说误解为纪实作品,误解为传记或回忆录。罗斯正是用这种手法来让读者对他小说中的虚构部分信以为实,从而与他的想象一起驰骋,与他的人物一起奔劳,一起来感受已逝时代的气氛,一起来总结苦难历史的教训。
这部小说中最大胆的虚构就是让查尔斯·林德伯格当选美国总统。林德伯格真有其人。一九二七年五月,他驾驶“圣路易精神”号单引擎飞机由纽约飞至巴黎,历时三十三小时三十九分,成功地完成了世界上首次跨越大西洋的单人直达飞行,立时成为世人惊羡的英雄人物。罗斯让他在一九四○年总统大选中作为共和党候选人击败罗斯福,登上白宫宝座,而历史事实是民主党的罗斯福史无前例地第三次连任总统,直至因病死于任上。
罗斯此一虚构的目的显然是为了展示美国演变为纳粹之国,在美国的犹太人行将受迫害、被同化、遭屠杀以至最后消亡的可能性。所谓“反美阴谋”就是林德伯格政府在德国纳粹政权的遥控和操纵下蹂躏美国宪法、迫害犹太人、剥夺他们的民主自由权利的阴谋。小说的大部分情节即围绕那些阴谋展开,其中包括美国吸收与同化局所抛出的旨在分散、同化、最终消灭犹太人的所谓“老实人”计划和“一九四二年宅地法”。
事实上,罗斯在小说中所渲染的令人惊惧的法西斯气氛并非子虚乌有。当时在美国,欧洲式法西斯运动的参与者,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模仿者,已经在一些城市的街道上耀武扬威。自称为“美国元首”的弗里兹.库恩搞了一个“德美同盟会”,其成员有两万五千人,成了美国最有权势、最有钱、最活跃的纳粹团体。作者在书中写了他们一家人在新泽西州伊丽莎白城看到的该同盟会成员在“啤酒花园”里奏琴饮酒的热闹情景,他父亲气愤地骂了一句:“狗娘养的,法西斯杂种!”因为他知道,“德美同盟会与希特勒有某种关系,而希特勒,干了迫害犹太人的所有勾当”。
让林德伯格当上总统,罗斯也有其根据和逻辑。现实中的林德伯格确实崇拜希特勒,曾公开称之为“伟人”,还接受过以德国“元首”名义颁发的勋章,尤其令犹太人憎恨的是,他反犹、排犹,声称犹太人及其掌握的舆论工具是对美国的最严重威胁。作者还让“汽车大王”福特当上林德伯格内阁的财政部长,因为现实中的福特确实与林德伯格沆瀣一气,有大量反犹言行。作者所编“附录”罗列了他们曾经发表过的言论,就是为了说明作者的虚构并非空穴来风,并非臆想妄断。
作者让林德伯格“击败”罗斯福也符合当时曾一度占上风的社会舆论,也即要美国保持中立态度,不干预、不介入欧洲战争。不少人更是打着“爱国主义”的旗号,竭力反对罗斯福总统采取支持英、法等国抗击德国法西斯的措施,所以在罗斯设想的“投林德伯格的票或投战争的票”的激烈辩论中,他们完全有可能投林德伯格的票,而使罗斯福黯然下台。
本书所用的历史虚构(或称“反真实历史”)手法也许不符合中国作家和读者的习惯。以清朝为历史背景的小说绝不会将李鸿章或曾国藩虚构为紫禁城内的皇帝。但罗斯可以这样做,因为他有不少先例。一九三○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辛格莱.刘易斯在讽刺小说《此处不可能发生此事》中所描写的美国就是一个在外号为“强盗纳粹”的总统统治下的专制国家。科幻小说作家菲利普.K.迪克在《高城堡里的人》中虚构了一个被日本人和纳粹分子占领的美国,在那里奴隶制重又合法化,犹太人都隐姓埋名。英国小说家伦·戴敦在《党卫军—大不列颠》中虚构了一个被德寇占领的英国,在那里丘吉尔被处死。另一名英国作家罗伯特.哈里斯则描述了一个德国纳粹打赢第二次世界大战、其大屠杀罪恶被掩盖的世界。 这种虚构历史小说,文学评论家们称之为“反乌托邦小说”。乔治·奥威尔的《一九八四》便是一部典型的反乌托邦小说。奥威尔在一九四八年想象一九八四年的情景,可以比较随意,写起来应比较容易,而罗斯在二十一世纪初虚构六十多年前的历史,这就等于自己给自己出了一道难题。作者的才能正是体现在巧妙地解决这个难题,让读者自始至终感到书中细节之真切、情势之合理,以为作者所虚构的人物都实有其人,所虚拟的情节都实有其事。当你听着菲利普的讲述往前而行,你会自然而然地进入上世纪四十年代初纽瓦克的社会氛围中去,进入犹太平民们的思想情感中去,像他们一样关切总统竞选的结果,关切排犹暴乱的后果,心情跟随社会上的政治风波和犹太家庭内的纷争起伏不停,不由得不时地感慨原来在那里还发生过这样离奇荒诞的事件,感慨原来美国近代史上还有过那么多动人心魄的故事。
整部小说,可以说是写出了美国两代犹太人的忧虑和恐惧。从全书的第一句话“恐惧主宰了记忆”到最后一章的标题“永久的恐惧”,无不点明了作品的主题: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对专制独裁统治、法西斯暴行的恐惧,对自己失去国家、学校、民主、自由、亲人和生命的恐惧。置身于希特勒代理人的可怕阴影,小菲利普做了许多噩梦,觉得自己就因为是犹太孩子而成了“小罪犯”。他甚至多次想逃离现实,想到孤儿院去当孤儿,到普莱泽尔饼厂去当聋哑人,到童子镇去当“非犹太人”。当然,男孩毕竟是男孩,小菲利普也有他的童趣。他曾像罗斯福总统一样喜爱集邮,曾跟小伙伴一起去跟踪基督教徒,曾偷邻居男孩塞尔顿的衣服,但在那个法西斯阴云密布的动乱年代里,那颗小小心灵所承受的更多是惊悸、忧愁、疑惧和恐怖。
罗斯的作品大多以犹太人为主人公。在《反美阴谋》中,他也生动地塑造了一系列不同性格的犹太人形象。如果说先前他爱用漫画式的夸张、尖刻的讽刺、有特色的幽默和弗洛伊德式的心理分析等手法来塑造人物,那么在这部小说里他更多地采用了白描手法,直接以人物自己的举止行动、言语对话来描写他们。父亲的正直、敏锐、倔强和易怒,母亲的温厚、勤劳、细腻和胆怯,哥哥的聪颖、帅气、稚嫩和反叛,“我”的懂事、听话、沉静和清高,这些人物性格都刻画得跃然纸上。虚构人物中有“堂兄”艾尔温,他主动上欧洲战场打德寇,结果丧失一条腿,更因此而丧失意志,成了一个颓废者。“姨妈”伊弗林不明是非,不分敌我,虚荣心重,攀龙附凤,结局甚为悲惨。“姨父”本杰尔.斯多尔夫是个拉比,博闻强记,能言善辩,野心勃勃,违忤民心,结果更无好下场。
另一个犹太人,专栏作家、新闻广播员沃尔特.温切尔,实有其人。他与德国纳粹不共戴天,有一副唇枪舌剑,无畏地为犹太人鼓呼呐喊,罗斯想象他挺身而出竞选总统,结果被暴徒刺杀。
还有一个实有其人,父亲是意大利人、母亲是犹太人的“半犹太人”—当年的纽约市长费奥雷罗.拉瓜迪亚。罗斯怀着像对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一样的崇敬心情崇敬这名早在一九三三年就把希特勒形容为“走入歧途的疯子”的政治家,他在温切尔“葬仪”上发表的演说慷慨激昂、悲壮动人。
犹太人之中当然也有吝啬鬼、势利者、赌徒、痞子和歹徒,罗斯用不多而鲜明的讽刺笔墨分别勾画了他们的侧影。犹太人的日常生活、风俗习惯和宗教礼仪,书中也涉笔成趣。
综上所述,可见这部小说也是美国犹太社会的小百科,美国犹太移民的新方志。译者在美国已生活多年,与犹太人也时有接触,但似乎在这次翻译过程中才加深了对其移民历史和心路历程的了解。
不同于其他美国小说,也不同于罗斯的另两部表现性苦闷和纵欲的小说(《放纵》和《波特诺伊的怨诉》),《反美阴谋》这部政治小说里,除了写艾尔温手淫泄欲、桑迪与女同学拖拍外,几乎没有什么爱情和性爱描写,却突出表现了一种崇高的爱—犹太母亲的爱,不仅是对自己的儿女的爱,而且是对他人儿女的无私而深厚的爱。
有一次小菲利普在邻居维希瑙家上厕所,结果自己把自己锁在了里面,那门怎么也打不开,急得心慌意乱,满头大汗,维希瑙太太便在门外非常耐心地教他怎么开门,要他不着急,要他拿毛巾擦汗,要他打开浴缸上方的小窗,要他拿小柜里的杯子喝水。“被困于厕所”这段插曲写得真是既幽默逗趣,又情深感人。后来获悉维希瑙太太在肯塔基州惨遭反犹暴徒杀害,菲利普立即回想起“她怎样和蔼体贴地对待我,自然真切地为我担心”,“她多耐心啊!多像我母亲啊!”他知道,“她心目中最重要的东西也就是我母亲心目中最重要的东西”。他因此为自己对维希瑙母子被迫远迁肯塔基州有责任而反复自责,懊恼不已。
菲利普的母亲知道维希瑙太太被害后,首先想到的是死者的儿子、现在成了孤儿的塞尔顿。她心急如焚,不顾当时打长途电话要付很多钱,在电话上一遍又一遍地教塞尔顿怎样自己做饭吃,怎样安下心来,后又仔细教他怎样准备行李等候一名她联系好的农场主来接他去他家过夜,最后又不顾严重局势毅然要她丈夫和长子立即驾车前往僻远的肯塔基把他接回纽瓦克。她和塞尔顿的电话对白深深打动读者,有的学校英语课让学生们有感情地朗读这大段对话,朗读者激动得不禁哽咽语塞。
《反美阴谋》问世后,美国报刊上评论如潮。译者浏览的许多评语中,有说林德伯格当选总统这一虚构尚缺少足够说服力的,也有说小说结尾显得仓促而松散的,但更多的是赞誉和褒扬,且摘译数则作为此译序之结尾:
“对这部错综复杂和才气焕发的书而言,菲利普是理想的叙述者。此书既有甜味芳香(在罗斯身上这是新的),又有深重痛苦,以及低声而不停的絮语。”(《纽约客》)
“这也许是一部非正统历史,却真实得令人寒噤,令人信服。读者凝目而视,深感惊骇,却又全神贯注,眼看美国沿着法西斯道路盘旋而下。”(《自由报》)
“《反美阴谋》的真正笔力在于描写了一个处于崩溃边缘的家庭和一个为歇斯底里所掌控的国家。”(《洛杉矶周刊》)
“尽管以完全想象的历史为背景,罗斯却能写出他的这些年里最令人信服的书。”(《沙龙》)
“一部极佳的政治小说。灾祸频仍,清晰逼真,却又如烟似梦,乖谬难解,同时又似乎真实得令人惊异。”(《纽约时报书评周刊》)
“一部沉郁而富于人情味的杰作。罗斯在其写作能力的顶峰。”(《泰晤士报》)
这位作家就是本书作者菲利普·罗斯。在这次庆贺集会上,哥大文学教授们盛赞他旺盛的创作活力、丰硕的写作成果,称颂他的文学之声将如海明威和福克纳一样永不消逝。报道这一贺典的哥大校报《记录》誉之为“文学之狮”。
家住康涅狄格州康沃尔的罗斯赶来出席这一盛大的生日聚会。这位犹太作家天庭饱满,浓眉隆鼻,神采奕奕,在热烈的掌声中发表了简短的讲话。他说,他想起十岁那年写下第一篇小说,十二岁那年在公立小学毕业典礼上跟同学合演与同学合写的小戏。那个小戏题为《让自由主宰一切》,有个同学演“宽容”,罗斯演“偏见”,戏末,“宽容”胜利了,“偏见”逃走了。他不禁感慨道:“时间在以令人可怕的速度飞奔。”他还说:“是那个十二岁的孩子产生了我今天这个人,这样说并不夸张。那是一个开端,一条引至今天的小道的开端。让我再这样开始今后的二十五年。”
罗斯的写作生涯始于五十年前。一九六○年即因中短篇小说集《再见,哥伦布》获得全国图书奖而声名鹊起。八十年代,他创作了“祖克曼四部曲”,主人公祖克曼的生活经历与作者本人有相似之处。过去的二十五年则是他文学创作的鼎盛时期。
罗斯一九三三年生于新泽西州纽瓦克一个犹太家庭。先后在巴克奈尔大学和芝加哥大学获得英语学士学位和英国文学硕士学位。毕业后曾在陆军部队当过两年军人。后来,曾先后在衣阿华、普林斯顿和宾夕法尼亚等大学任教,先后教授写作和比较文学。一九九一年从学校退休,专事创作。
他父亲赫尔曼曾是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的经纪人,母亲贝丝当过家长和教师联谊会主席,比他大五岁的哥哥桑迪自幼显示出绘画才能。在《反美阴谋》这部小说里,叙述者“我”就是作者自己,开始仅七岁,后来长到九岁。他父亲、母亲和哥哥也以本名出现在书中。整个故事发生在一九四○年至一九四二年这两年之内,发生在纽瓦克犹太人聚居区。
这种作者自己及其家人以真实姓名和年龄出现、充当书中角色的写法,使读者容易把小说误解为纪实作品,误解为传记或回忆录。罗斯正是用这种手法来让读者对他小说中的虚构部分信以为实,从而与他的想象一起驰骋,与他的人物一起奔劳,一起来感受已逝时代的气氛,一起来总结苦难历史的教训。
这部小说中最大胆的虚构就是让查尔斯·林德伯格当选美国总统。林德伯格真有其人。一九二七年五月,他驾驶“圣路易精神”号单引擎飞机由纽约飞至巴黎,历时三十三小时三十九分,成功地完成了世界上首次跨越大西洋的单人直达飞行,立时成为世人惊羡的英雄人物。罗斯让他在一九四○年总统大选中作为共和党候选人击败罗斯福,登上白宫宝座,而历史事实是民主党的罗斯福史无前例地第三次连任总统,直至因病死于任上。
罗斯此一虚构的目的显然是为了展示美国演变为纳粹之国,在美国的犹太人行将受迫害、被同化、遭屠杀以至最后消亡的可能性。所谓“反美阴谋”就是林德伯格政府在德国纳粹政权的遥控和操纵下蹂躏美国宪法、迫害犹太人、剥夺他们的民主自由权利的阴谋。小说的大部分情节即围绕那些阴谋展开,其中包括美国吸收与同化局所抛出的旨在分散、同化、最终消灭犹太人的所谓“老实人”计划和“一九四二年宅地法”。
事实上,罗斯在小说中所渲染的令人惊惧的法西斯气氛并非子虚乌有。当时在美国,欧洲式法西斯运动的参与者,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模仿者,已经在一些城市的街道上耀武扬威。自称为“美国元首”的弗里兹.库恩搞了一个“德美同盟会”,其成员有两万五千人,成了美国最有权势、最有钱、最活跃的纳粹团体。作者在书中写了他们一家人在新泽西州伊丽莎白城看到的该同盟会成员在“啤酒花园”里奏琴饮酒的热闹情景,他父亲气愤地骂了一句:“狗娘养的,法西斯杂种!”因为他知道,“德美同盟会与希特勒有某种关系,而希特勒,干了迫害犹太人的所有勾当”。
让林德伯格当上总统,罗斯也有其根据和逻辑。现实中的林德伯格确实崇拜希特勒,曾公开称之为“伟人”,还接受过以德国“元首”名义颁发的勋章,尤其令犹太人憎恨的是,他反犹、排犹,声称犹太人及其掌握的舆论工具是对美国的最严重威胁。作者还让“汽车大王”福特当上林德伯格内阁的财政部长,因为现实中的福特确实与林德伯格沆瀣一气,有大量反犹言行。作者所编“附录”罗列了他们曾经发表过的言论,就是为了说明作者的虚构并非空穴来风,并非臆想妄断。
作者让林德伯格“击败”罗斯福也符合当时曾一度占上风的社会舆论,也即要美国保持中立态度,不干预、不介入欧洲战争。不少人更是打着“爱国主义”的旗号,竭力反对罗斯福总统采取支持英、法等国抗击德国法西斯的措施,所以在罗斯设想的“投林德伯格的票或投战争的票”的激烈辩论中,他们完全有可能投林德伯格的票,而使罗斯福黯然下台。
本书所用的历史虚构(或称“反真实历史”)手法也许不符合中国作家和读者的习惯。以清朝为历史背景的小说绝不会将李鸿章或曾国藩虚构为紫禁城内的皇帝。但罗斯可以这样做,因为他有不少先例。一九三○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辛格莱.刘易斯在讽刺小说《此处不可能发生此事》中所描写的美国就是一个在外号为“强盗纳粹”的总统统治下的专制国家。科幻小说作家菲利普.K.迪克在《高城堡里的人》中虚构了一个被日本人和纳粹分子占领的美国,在那里奴隶制重又合法化,犹太人都隐姓埋名。英国小说家伦·戴敦在《党卫军—大不列颠》中虚构了一个被德寇占领的英国,在那里丘吉尔被处死。另一名英国作家罗伯特.哈里斯则描述了一个德国纳粹打赢第二次世界大战、其大屠杀罪恶被掩盖的世界。 这种虚构历史小说,文学评论家们称之为“反乌托邦小说”。乔治·奥威尔的《一九八四》便是一部典型的反乌托邦小说。奥威尔在一九四八年想象一九八四年的情景,可以比较随意,写起来应比较容易,而罗斯在二十一世纪初虚构六十多年前的历史,这就等于自己给自己出了一道难题。作者的才能正是体现在巧妙地解决这个难题,让读者自始至终感到书中细节之真切、情势之合理,以为作者所虚构的人物都实有其人,所虚拟的情节都实有其事。当你听着菲利普的讲述往前而行,你会自然而然地进入上世纪四十年代初纽瓦克的社会氛围中去,进入犹太平民们的思想情感中去,像他们一样关切总统竞选的结果,关切排犹暴乱的后果,心情跟随社会上的政治风波和犹太家庭内的纷争起伏不停,不由得不时地感慨原来在那里还发生过这样离奇荒诞的事件,感慨原来美国近代史上还有过那么多动人心魄的故事。
整部小说,可以说是写出了美国两代犹太人的忧虑和恐惧。从全书的第一句话“恐惧主宰了记忆”到最后一章的标题“永久的恐惧”,无不点明了作品的主题: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对专制独裁统治、法西斯暴行的恐惧,对自己失去国家、学校、民主、自由、亲人和生命的恐惧。置身于希特勒代理人的可怕阴影,小菲利普做了许多噩梦,觉得自己就因为是犹太孩子而成了“小罪犯”。他甚至多次想逃离现实,想到孤儿院去当孤儿,到普莱泽尔饼厂去当聋哑人,到童子镇去当“非犹太人”。当然,男孩毕竟是男孩,小菲利普也有他的童趣。他曾像罗斯福总统一样喜爱集邮,曾跟小伙伴一起去跟踪基督教徒,曾偷邻居男孩塞尔顿的衣服,但在那个法西斯阴云密布的动乱年代里,那颗小小心灵所承受的更多是惊悸、忧愁、疑惧和恐怖。
罗斯的作品大多以犹太人为主人公。在《反美阴谋》中,他也生动地塑造了一系列不同性格的犹太人形象。如果说先前他爱用漫画式的夸张、尖刻的讽刺、有特色的幽默和弗洛伊德式的心理分析等手法来塑造人物,那么在这部小说里他更多地采用了白描手法,直接以人物自己的举止行动、言语对话来描写他们。父亲的正直、敏锐、倔强和易怒,母亲的温厚、勤劳、细腻和胆怯,哥哥的聪颖、帅气、稚嫩和反叛,“我”的懂事、听话、沉静和清高,这些人物性格都刻画得跃然纸上。虚构人物中有“堂兄”艾尔温,他主动上欧洲战场打德寇,结果丧失一条腿,更因此而丧失意志,成了一个颓废者。“姨妈”伊弗林不明是非,不分敌我,虚荣心重,攀龙附凤,结局甚为悲惨。“姨父”本杰尔.斯多尔夫是个拉比,博闻强记,能言善辩,野心勃勃,违忤民心,结果更无好下场。
另一个犹太人,专栏作家、新闻广播员沃尔特.温切尔,实有其人。他与德国纳粹不共戴天,有一副唇枪舌剑,无畏地为犹太人鼓呼呐喊,罗斯想象他挺身而出竞选总统,结果被暴徒刺杀。
还有一个实有其人,父亲是意大利人、母亲是犹太人的“半犹太人”—当年的纽约市长费奥雷罗.拉瓜迪亚。罗斯怀着像对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一样的崇敬心情崇敬这名早在一九三三年就把希特勒形容为“走入歧途的疯子”的政治家,他在温切尔“葬仪”上发表的演说慷慨激昂、悲壮动人。
犹太人之中当然也有吝啬鬼、势利者、赌徒、痞子和歹徒,罗斯用不多而鲜明的讽刺笔墨分别勾画了他们的侧影。犹太人的日常生活、风俗习惯和宗教礼仪,书中也涉笔成趣。
综上所述,可见这部小说也是美国犹太社会的小百科,美国犹太移民的新方志。译者在美国已生活多年,与犹太人也时有接触,但似乎在这次翻译过程中才加深了对其移民历史和心路历程的了解。
不同于其他美国小说,也不同于罗斯的另两部表现性苦闷和纵欲的小说(《放纵》和《波特诺伊的怨诉》),《反美阴谋》这部政治小说里,除了写艾尔温手淫泄欲、桑迪与女同学拖拍外,几乎没有什么爱情和性爱描写,却突出表现了一种崇高的爱—犹太母亲的爱,不仅是对自己的儿女的爱,而且是对他人儿女的无私而深厚的爱。
有一次小菲利普在邻居维希瑙家上厕所,结果自己把自己锁在了里面,那门怎么也打不开,急得心慌意乱,满头大汗,维希瑙太太便在门外非常耐心地教他怎么开门,要他不着急,要他拿毛巾擦汗,要他打开浴缸上方的小窗,要他拿小柜里的杯子喝水。“被困于厕所”这段插曲写得真是既幽默逗趣,又情深感人。后来获悉维希瑙太太在肯塔基州惨遭反犹暴徒杀害,菲利普立即回想起“她怎样和蔼体贴地对待我,自然真切地为我担心”,“她多耐心啊!多像我母亲啊!”他知道,“她心目中最重要的东西也就是我母亲心目中最重要的东西”。他因此为自己对维希瑙母子被迫远迁肯塔基州有责任而反复自责,懊恼不已。
菲利普的母亲知道维希瑙太太被害后,首先想到的是死者的儿子、现在成了孤儿的塞尔顿。她心急如焚,不顾当时打长途电话要付很多钱,在电话上一遍又一遍地教塞尔顿怎样自己做饭吃,怎样安下心来,后又仔细教他怎样准备行李等候一名她联系好的农场主来接他去他家过夜,最后又不顾严重局势毅然要她丈夫和长子立即驾车前往僻远的肯塔基把他接回纽瓦克。她和塞尔顿的电话对白深深打动读者,有的学校英语课让学生们有感情地朗读这大段对话,朗读者激动得不禁哽咽语塞。
《反美阴谋》问世后,美国报刊上评论如潮。译者浏览的许多评语中,有说林德伯格当选总统这一虚构尚缺少足够说服力的,也有说小说结尾显得仓促而松散的,但更多的是赞誉和褒扬,且摘译数则作为此译序之结尾:
“对这部错综复杂和才气焕发的书而言,菲利普是理想的叙述者。此书既有甜味芳香(在罗斯身上这是新的),又有深重痛苦,以及低声而不停的絮语。”(《纽约客》)
“这也许是一部非正统历史,却真实得令人寒噤,令人信服。读者凝目而视,深感惊骇,却又全神贯注,眼看美国沿着法西斯道路盘旋而下。”(《自由报》)
“《反美阴谋》的真正笔力在于描写了一个处于崩溃边缘的家庭和一个为歇斯底里所掌控的国家。”(《洛杉矶周刊》)
“尽管以完全想象的历史为背景,罗斯却能写出他的这些年里最令人信服的书。”(《沙龙》)
“一部极佳的政治小说。灾祸频仍,清晰逼真,却又如烟似梦,乖谬难解,同时又似乎真实得令人惊异。”(《纽约时报书评周刊》)
“一部沉郁而富于人情味的杰作。罗斯在其写作能力的顶峰。”(《泰晤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