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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完善 一、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诉讼模式 (一) 现行模式的弊端和负效应 1982年我国颁布实行《民事诉讼法》(试行),1991年在对该法修订的基础上颁布了现行的《民事诉讼法》。现行的民事诉讼模式,就是该两部民诉法确立沿袭下来的,仍属于强式职权主义模式。其主要弊端是:在现行的程序模式下,法官在庭审中享受有完全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