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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高职教育对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已经逐步从由抽象变为具体,由宏观到微观逐渐深入,其深入的重点是加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在此背景下“工学结合,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得到了普遍接受和认同。
一、“工学结合,以就业为导向”的涵义
工学结合,简言之就是将工作与学习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就是有效实现工作与学习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它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概念是管理层面的,即职业教育在政府、学校、企业和社会等多方的共同参与下,通过对传统的专业、课程建设以及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在学校和企业两个场所进行有机结合,以培养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人才培养模式;狭义概念是学习层面的,即为了顺利进入职业生涯和更好地发展,在政府、学校和企业三方统筹安排下,职业院校学生把学校中理论知识学习和到企业顶岗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一种学习模式。
二、 “工学结合,以就业为导向”的现状分析
“工学结合,以就业为导向”是教育部对当前高职教育提出的一项具体要求,其初衷是极大提高高职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使其毕业参加工作时,即能马上适应接手的工作。它的形式多样,常见的有“订单”式、“顶岗实习”式、“生产性实训”式等。
“订单”式,即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共同制订人才培养计划,共同组织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企业就业的模式。此模式可以发挥出企业在办学中资金投入和资质整合投入的积极性,但由于目前毕业生普遍供大于求,除非是对口专业的毕业生供不应求或者人才市场上毕业生的素质和能力达不到企业的要求,这种情况下,企业才会下订单,与学校共同培养,所以“订单式”模式的规模一般较小。
“顶岗实习”式,最常见的是“2+1”式,即学生前两年在校内学习与生产实习,后一年到企业顶岗实习的模式。顶岗实习期间,学校教师和企业安排的管理人员共同指导学生实习,企业安排的管理人员现场指导,学校教师通过巡视方式和通讯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并给予指导。因为企业有明确的招聘意愿,指导学生实习比较尽责尽力。同时,企业考察学生的表现和能力,学生了解到企业和岗位的情况,实习结束时,双向选择的成功率高。对企业而言,这种方式比较灵活,成本低、风险小,企业乐于接受。
不管是哪种工学结合模式,其宗旨都是相同的,都可归纳为:为企业(产业)服务,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 “工学结合,以就业为导向”模式的难点
3.1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
职业教育离不开企业行业的参与,企业行业的发展也离不开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这早已在政府、学校、企业之间形成了共识,但由于缺乏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 企业很少将其未来发展、人才需求的计划性与此项工作结合起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并不高,往往是高职学院“一头热”。而造成企业对“工学结合”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
3.2实习实训基地不完善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推行工学结合必备的条件。高职毕业生的优势应体现在具有较强的工程意识和动手能力上,能达到零距离上岗。这一优势的获取很大程度来自体系完备、运行良好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而我国高职院校大都是由中专学校组建而来,一部分由普通高校独立院校转变而来,其经济基础薄弱,没有资金积累,综合实力弱是普遍现象,根木没有能力大量购买仪器设备,大多数院校只能维持最基本的教学需要。目前,银行对高校贷款紧缩,高职院校如何筹集到足够资金建设实验实训基地,改善办学条件,成为当前困扰高职院校发展的第一大难题。
3.3 师资队伍建设不科学
教师是实施“工学结合,以就业为导向”人才培养模式的主导力量,高职院校的教师队伍不同于普通高校,其显著区别在于前者既要懂理论,又要懂技术,即具有“双师型”素质。而目前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不能适应这一需要;一是大部分教师毕业于普通高校,理论功底较扎实,实践技能比较弱;在观念上,一般又都拘泥于普通高校的教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管理模式,对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不适应。二是用人机制不灵活,学校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为了适应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学校愿意聘用企业(行业)上理论功底扎实、技术能力强的专家能手,作为学生实践实习课的指导老师,充实教师队伍;企业上一些技师、工程师也愿意到学校下作。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在用人上机制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导致了企业与事业用人上的“二元”结构,限制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不利于人才的有效利用。
3.4 课程设置不合理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是培养“无缝”对接的应用型人才,这种培养模式有别于普通教育,应当有自己的课程标准及适用的教材。但现实并非如此,大多数职业学校仍然只能采用与全日制班级相同的课程和教材,对教材的处理只能作适当的调整和修改,没有针对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和教材;教学大纲适用于普通高等教育,没有高职教育需要的具体应知应会内容和鉴定标准。这些问题都成为了制约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体现的“瓶颈”。
四、 “工学结合,以就业为导向”模式的实施
4.1 加大政府支持和政策保障
国际上成功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职业教育模式都有政策法规强有力的保障,虽然国务院在“国发〔2005〕35号”、教育部在“教职成〔2006〕4号”、“教高〔2006〕16号”等文件中,都大力倡导全力推进工学结合,并将制定有关政策、给予接受学生顶岗实习又支付津贴的行业企业以相应税收优惠。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国家的政策目前还比较宏观和原则,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因此,政府尚须进一步加强调研,加大统筹力度,制定并出台切实可行的办法、细则,鼓励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合作办学,形成推进工学结合的合力。
4.2 建立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物质保证。“十一五”期间,国家为高职教育的发展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对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实训基地,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各高职院校一方面应积极利用地方财政政策支持,尽可能地在校内建设具有与专业相匹配、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的实验室,另一方面以相关行业企业为依托,开辟和建立一批专业对口并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要通过认真考察,选择生产技术先进、管理严格、经营规范、遵纪守法和社会声誉好的行业企业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并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使之真正成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稳定基地。
4.3 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
保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是学校和企业都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目前职业院校高技能教师短缺已成为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而企业虽有一些技能水平较高的师傅,但缺乏传授知识和技能的教学方法和水平。为此,必须改革现有的劳动人事制度、职称评聘制度和职业资格鉴定制度,建立有利于“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相关制度。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制定和完善兼职教师聘用制度。例如,可以鼓励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到相关企业、工厂或固定的实习基地进行一段时间的实践锻炼,一方面可以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使企业获得利益;可以从企业聘请一定数量的专业人才作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可以鼓励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科研的前提下,到对企业有执法权利的部门兼职,在其经常和企业接触的过程中,可以不断丰富其实践经验。这样,有了素质过硬、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双师型的教师队伍,那么学生在企业的实践教学环节不再是走形式,摆架子,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的实现提供了有力地保障。
4.4 深化教学改革
在教学计划的制定中,要始终贯彻改革的指导思想,要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瞄准职业岗位,缩短理论学时,突出技能培养,创新教学模式,加大实践教学时数,强化校外实习实训。可以通过调整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把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关的知识内容和技能要求纳入教学计划之中,使职业标准基本要求与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相衔接,促进 “双证书”制度的落实。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原有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课程衔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索。从岗位能力要求出发,反向推出了与之相适应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淡化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强调知识的机能性和实用性,形成了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理论教学体系。
(作者单位: 汪莹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李国华:江苏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工学结合,以就业为导向”的涵义
工学结合,简言之就是将工作与学习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就是有效实现工作与学习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它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概念是管理层面的,即职业教育在政府、学校、企业和社会等多方的共同参与下,通过对传统的专业、课程建设以及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在学校和企业两个场所进行有机结合,以培养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人才培养模式;狭义概念是学习层面的,即为了顺利进入职业生涯和更好地发展,在政府、学校和企业三方统筹安排下,职业院校学生把学校中理论知识学习和到企业顶岗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一种学习模式。
二、 “工学结合,以就业为导向”的现状分析
“工学结合,以就业为导向”是教育部对当前高职教育提出的一项具体要求,其初衷是极大提高高职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使其毕业参加工作时,即能马上适应接手的工作。它的形式多样,常见的有“订单”式、“顶岗实习”式、“生产性实训”式等。
“订单”式,即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共同制订人才培养计划,共同组织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企业就业的模式。此模式可以发挥出企业在办学中资金投入和资质整合投入的积极性,但由于目前毕业生普遍供大于求,除非是对口专业的毕业生供不应求或者人才市场上毕业生的素质和能力达不到企业的要求,这种情况下,企业才会下订单,与学校共同培养,所以“订单式”模式的规模一般较小。
“顶岗实习”式,最常见的是“2+1”式,即学生前两年在校内学习与生产实习,后一年到企业顶岗实习的模式。顶岗实习期间,学校教师和企业安排的管理人员共同指导学生实习,企业安排的管理人员现场指导,学校教师通过巡视方式和通讯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并给予指导。因为企业有明确的招聘意愿,指导学生实习比较尽责尽力。同时,企业考察学生的表现和能力,学生了解到企业和岗位的情况,实习结束时,双向选择的成功率高。对企业而言,这种方式比较灵活,成本低、风险小,企业乐于接受。
不管是哪种工学结合模式,其宗旨都是相同的,都可归纳为:为企业(产业)服务,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 “工学结合,以就业为导向”模式的难点
3.1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
职业教育离不开企业行业的参与,企业行业的发展也离不开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这早已在政府、学校、企业之间形成了共识,但由于缺乏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 企业很少将其未来发展、人才需求的计划性与此项工作结合起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并不高,往往是高职学院“一头热”。而造成企业对“工学结合”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
3.2实习实训基地不完善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推行工学结合必备的条件。高职毕业生的优势应体现在具有较强的工程意识和动手能力上,能达到零距离上岗。这一优势的获取很大程度来自体系完备、运行良好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而我国高职院校大都是由中专学校组建而来,一部分由普通高校独立院校转变而来,其经济基础薄弱,没有资金积累,综合实力弱是普遍现象,根木没有能力大量购买仪器设备,大多数院校只能维持最基本的教学需要。目前,银行对高校贷款紧缩,高职院校如何筹集到足够资金建设实验实训基地,改善办学条件,成为当前困扰高职院校发展的第一大难题。
3.3 师资队伍建设不科学
教师是实施“工学结合,以就业为导向”人才培养模式的主导力量,高职院校的教师队伍不同于普通高校,其显著区别在于前者既要懂理论,又要懂技术,即具有“双师型”素质。而目前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不能适应这一需要;一是大部分教师毕业于普通高校,理论功底较扎实,实践技能比较弱;在观念上,一般又都拘泥于普通高校的教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管理模式,对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不适应。二是用人机制不灵活,学校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为了适应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学校愿意聘用企业(行业)上理论功底扎实、技术能力强的专家能手,作为学生实践实习课的指导老师,充实教师队伍;企业上一些技师、工程师也愿意到学校下作。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在用人上机制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导致了企业与事业用人上的“二元”结构,限制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不利于人才的有效利用。
3.4 课程设置不合理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是培养“无缝”对接的应用型人才,这种培养模式有别于普通教育,应当有自己的课程标准及适用的教材。但现实并非如此,大多数职业学校仍然只能采用与全日制班级相同的课程和教材,对教材的处理只能作适当的调整和修改,没有针对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和教材;教学大纲适用于普通高等教育,没有高职教育需要的具体应知应会内容和鉴定标准。这些问题都成为了制约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体现的“瓶颈”。
四、 “工学结合,以就业为导向”模式的实施
4.1 加大政府支持和政策保障
国际上成功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职业教育模式都有政策法规强有力的保障,虽然国务院在“国发〔2005〕35号”、教育部在“教职成〔2006〕4号”、“教高〔2006〕16号”等文件中,都大力倡导全力推进工学结合,并将制定有关政策、给予接受学生顶岗实习又支付津贴的行业企业以相应税收优惠。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国家的政策目前还比较宏观和原则,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因此,政府尚须进一步加强调研,加大统筹力度,制定并出台切实可行的办法、细则,鼓励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合作办学,形成推进工学结合的合力。
4.2 建立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物质保证。“十一五”期间,国家为高职教育的发展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对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实训基地,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各高职院校一方面应积极利用地方财政政策支持,尽可能地在校内建设具有与专业相匹配、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的实验室,另一方面以相关行业企业为依托,开辟和建立一批专业对口并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要通过认真考察,选择生产技术先进、管理严格、经营规范、遵纪守法和社会声誉好的行业企业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并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使之真正成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稳定基地。
4.3 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
保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是学校和企业都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目前职业院校高技能教师短缺已成为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而企业虽有一些技能水平较高的师傅,但缺乏传授知识和技能的教学方法和水平。为此,必须改革现有的劳动人事制度、职称评聘制度和职业资格鉴定制度,建立有利于“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相关制度。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制定和完善兼职教师聘用制度。例如,可以鼓励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到相关企业、工厂或固定的实习基地进行一段时间的实践锻炼,一方面可以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使企业获得利益;可以从企业聘请一定数量的专业人才作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可以鼓励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科研的前提下,到对企业有执法权利的部门兼职,在其经常和企业接触的过程中,可以不断丰富其实践经验。这样,有了素质过硬、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双师型的教师队伍,那么学生在企业的实践教学环节不再是走形式,摆架子,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的实现提供了有力地保障。
4.4 深化教学改革
在教学计划的制定中,要始终贯彻改革的指导思想,要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瞄准职业岗位,缩短理论学时,突出技能培养,创新教学模式,加大实践教学时数,强化校外实习实训。可以通过调整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把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关的知识内容和技能要求纳入教学计划之中,使职业标准基本要求与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相衔接,促进 “双证书”制度的落实。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原有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课程衔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索。从岗位能力要求出发,反向推出了与之相适应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淡化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强调知识的机能性和实用性,形成了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理论教学体系。
(作者单位: 汪莹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李国华:江苏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