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我国现行失业统计体系较之过去已有重大改进,但在失业统计内涵的界定、统计外延过窄以及统计指标和调查方法等诸多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本文分析了这些问题与不足,同时,对我国现行失业统计体系的完善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
关键词 失业 统计 指标 方法
中图分类号:F019 文献标识码:A
失业问题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而且已构成改革能否平稳推进的约束条件之一。因此,解决好失业和再就业问题是当前各级政府最紧迫的工作之一。加强失业统计,以确保失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的。
一、失业统计的内涵
从经济学意义上讲,所谓失业就是劳动力的闲置,即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一种状态,也可以说是劳动者与劳动资料在总量、结构、时间、空间上没有有效结合。失业人口是指在劳动力市场上滞留着的没有工作但正在积极寻找或等待被重新招回工作的群体。失业人口通常可以分为自愿失业与非自愿失业两部分。具体说,失业人口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因工作合同已终结或暂时停止,目前没有工作但正在寻找有报酬工作的人;(2)从未曾受雇工作,现正寻找有报酬工作的人;(3)已经退休,但在一定时期内仍然工作,并正在寻找有报酬工作的人;(4)目前尚无工作,但已经安排好在某一段时期后开始从事一项新工作的人;(5)暂时被解雇而又没有薪金的人。
二、 我国现行失业统计存在的问题
(一)失业人口的统计口径界定不准,标准不一致。
在失业人口的统计界定方面,一是年龄上限的问题。我国很多超过退休年龄的人仍然具有劳动能力并且有工作要求,他们虽完全符合失业的定义,但却没有被包含到失业人口中去,这必然使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与失业率和实际值偏离较大。二是失业计算中的“工作时间”定制的标准低。在我国的调查失业定义中,把在调查标准时间前一周内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时间不足1小时者视为失业人口。而按照国际惯例,失业统计范围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时间累计取得的报酬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人,我国的工作时间标准就显得偏低。
(二)失业统计外延过窄。
我国现行发布的失业率口径为“城镇登记失业率”,只是片面的考察城镇失业人员,而实际上对于占有我国失业人员比例较大的农村失业人口统计很少涉入。其统计的范围与国际通行的失业统计相比显然要小很多,从而缩小了我国实际存在的失业人口规模。主要表现在:⑴未把城镇常住人口中全部失业人口包括进来;⑵不包括城镇非常住人口;⑶没有把农村人口纳入失业率统计范围内。
(三)失业统计指标和调查方法较单一。
我国目前只有失业人数、一般失业率指标,大量存在的不充分就业、隐性失业等现象没有进行反映。首先,从我国“调查失业率”中可以取得与国际劳工组织的推荐标准为参照系接轨的失业率数据,但我国从没有公布过从“调查失业率”中取得的数据;其次,我国的失业统计没是通过对地方各级劳动管理部门登记的失业人数汇总而来,必然导致失业统计结果偏低;第三,调查频率太低。
三、对完善我国现行失业统计体系的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失业统计指标体系。
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关系到能否全面、系统反映失业状况。因此,我国失业统计体系既要能体现失业现象的基本特征,又要能与劳动统计指标体系结合起来,使之成为该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既要有反映失业人员的数量方面的指标,又要有反映其素质方面的指标;既要有总量指标,又要有反映结构和分布情况的相对指标。当前最急迫和最重要的是要增加对城镇不充分就业人员统计和农村失业人员统计以及分地区、分行业进行失业统计。
(二)完善失业统计调查方法。
我国对失业与就业调查资料的获取,应在坚持城镇失业就业登记统计(由劳动部门组织实施)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健全失业就业住户抽样调查(由统计部门组织实施)。在城镇采取住户抽样,加大抽样比率;在农村要增设“城镇隐性失业”“农村隐性失业”指标工作为补充统计指标,同时加强官方与民间公众机构的合作,以取得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效果。
(三)加强对城镇不充分就业人员和农村失业人口统计。
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劳动力雇佣量反映企业的劳动力需求量。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中,企事业单位的富裕人员(不包括下岗、待工等),实际上处于不充分就业范畴。进行失业统计也应对不充分就业的情况加以考虑,可借鉴国外经济统计“不充分就业项目”加以统计。而我国的劳动力绝大部分在农村,随着经济的发展,由于地少人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现就成为必然,他们可以被称为中国最大的失业群体。目前,最紧迫的是应把农村劳动力就业、失业及剩余劳动力转移状况统计上来,为下一步农村剩余劳动力更加迅猛的转移提出对策。
(四)建立健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失业指标体系。
有针对性地设计行业失业统计指标,完善行业失业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纺织业、煤炭业、电信业等适合各行业特点的失业指标体系,对于不同的行业,规定不同的就业和失业标准,采用不同的统计方法,并且根据行业特点对失业结构作进一步分析,从而对解决行业失业问题起到一种宏观指导的作用。
(作者单位: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丁集镇计生所)
参考文献:
[1]温勇.尹勤.人口统计学.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2]宫子春.王杰峰 改革我国失业统计的若干思考.工作视点,2007(5).
[3]潘文荣.对我国失业统计的探讨.统计教育,2005(2).
[4]李洪升.对我国现行失业统计的探讨.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5(4).
关键词 失业 统计 指标 方法
中图分类号:F019 文献标识码:A
失业问题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而且已构成改革能否平稳推进的约束条件之一。因此,解决好失业和再就业问题是当前各级政府最紧迫的工作之一。加强失业统计,以确保失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的。
一、失业统计的内涵
从经济学意义上讲,所谓失业就是劳动力的闲置,即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一种状态,也可以说是劳动者与劳动资料在总量、结构、时间、空间上没有有效结合。失业人口是指在劳动力市场上滞留着的没有工作但正在积极寻找或等待被重新招回工作的群体。失业人口通常可以分为自愿失业与非自愿失业两部分。具体说,失业人口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因工作合同已终结或暂时停止,目前没有工作但正在寻找有报酬工作的人;(2)从未曾受雇工作,现正寻找有报酬工作的人;(3)已经退休,但在一定时期内仍然工作,并正在寻找有报酬工作的人;(4)目前尚无工作,但已经安排好在某一段时期后开始从事一项新工作的人;(5)暂时被解雇而又没有薪金的人。
二、 我国现行失业统计存在的问题
(一)失业人口的统计口径界定不准,标准不一致。
在失业人口的统计界定方面,一是年龄上限的问题。我国很多超过退休年龄的人仍然具有劳动能力并且有工作要求,他们虽完全符合失业的定义,但却没有被包含到失业人口中去,这必然使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与失业率和实际值偏离较大。二是失业计算中的“工作时间”定制的标准低。在我国的调查失业定义中,把在调查标准时间前一周内从事有收入的劳动时间不足1小时者视为失业人口。而按照国际惯例,失业统计范围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时间累计取得的报酬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人,我国的工作时间标准就显得偏低。
(二)失业统计外延过窄。
我国现行发布的失业率口径为“城镇登记失业率”,只是片面的考察城镇失业人员,而实际上对于占有我国失业人员比例较大的农村失业人口统计很少涉入。其统计的范围与国际通行的失业统计相比显然要小很多,从而缩小了我国实际存在的失业人口规模。主要表现在:⑴未把城镇常住人口中全部失业人口包括进来;⑵不包括城镇非常住人口;⑶没有把农村人口纳入失业率统计范围内。
(三)失业统计指标和调查方法较单一。
我国目前只有失业人数、一般失业率指标,大量存在的不充分就业、隐性失业等现象没有进行反映。首先,从我国“调查失业率”中可以取得与国际劳工组织的推荐标准为参照系接轨的失业率数据,但我国从没有公布过从“调查失业率”中取得的数据;其次,我国的失业统计没是通过对地方各级劳动管理部门登记的失业人数汇总而来,必然导致失业统计结果偏低;第三,调查频率太低。
三、对完善我国现行失业统计体系的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失业统计指标体系。
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关系到能否全面、系统反映失业状况。因此,我国失业统计体系既要能体现失业现象的基本特征,又要能与劳动统计指标体系结合起来,使之成为该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既要有反映失业人员的数量方面的指标,又要有反映其素质方面的指标;既要有总量指标,又要有反映结构和分布情况的相对指标。当前最急迫和最重要的是要增加对城镇不充分就业人员统计和农村失业人员统计以及分地区、分行业进行失业统计。
(二)完善失业统计调查方法。
我国对失业与就业调查资料的获取,应在坚持城镇失业就业登记统计(由劳动部门组织实施)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健全失业就业住户抽样调查(由统计部门组织实施)。在城镇采取住户抽样,加大抽样比率;在农村要增设“城镇隐性失业”“农村隐性失业”指标工作为补充统计指标,同时加强官方与民间公众机构的合作,以取得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效果。
(三)加强对城镇不充分就业人员和农村失业人口统计。
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劳动力雇佣量反映企业的劳动力需求量。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中,企事业单位的富裕人员(不包括下岗、待工等),实际上处于不充分就业范畴。进行失业统计也应对不充分就业的情况加以考虑,可借鉴国外经济统计“不充分就业项目”加以统计。而我国的劳动力绝大部分在农村,随着经济的发展,由于地少人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现就成为必然,他们可以被称为中国最大的失业群体。目前,最紧迫的是应把农村劳动力就业、失业及剩余劳动力转移状况统计上来,为下一步农村剩余劳动力更加迅猛的转移提出对策。
(四)建立健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失业指标体系。
有针对性地设计行业失业统计指标,完善行业失业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纺织业、煤炭业、电信业等适合各行业特点的失业指标体系,对于不同的行业,规定不同的就业和失业标准,采用不同的统计方法,并且根据行业特点对失业结构作进一步分析,从而对解决行业失业问题起到一种宏观指导的作用。
(作者单位: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丁集镇计生所)
参考文献:
[1]温勇.尹勤.人口统计学.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2]宫子春.王杰峰 改革我国失业统计的若干思考.工作视点,2007(5).
[3]潘文荣.对我国失业统计的探讨.统计教育,2005(2).
[4]李洪升.对我国现行失业统计的探讨.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