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7年2月20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实施的范围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