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聚焦:师德大讨论

来源 :广东教育·综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ey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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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汶川大地震后,都江堰光亚学校语文教师范美忠在网上贴出《那一刻地动山摇》,披露在地震发生时,自己率先跑出教室而弃学生于不顾的心态。网友的攻击随之涌来,戏称其为“范跑跑”;同时也有人为之辩护,认为范“率性”“不虚伪”。6月12日,安徽省长丰县吴店中学地理教师杨经贵对学生在课堂上打架并致一方死亡不闻不问,仍“坚持”把课上完,经报道后又引起舆论哗然,被网友冠以“杨不管”之名。至此,关于教师对于学生生命安全应该负有多大责任的讨论,达到高潮。面对这样的事件,我们应该从制度建设上明确权责,还是在弘扬传统师德方面努力?
  
  生命不保,谈何教育
  
  “范跑跑”还没谢幕,“杨不管”便粉墨登场,两件事的核心都直指教师的为师之德、为师之责任。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谁的人生都难以离开教师的传道授业解惑,谁都希望遇上的教师学高为范、身正为师。良好的师德,是公众永远的诉求。教育部日前公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也很大程度地体现了公众对提升师德的呼吁。
  教育,是使受教育对象社会化。根据亚当·斯密理论,孤僻、冷漠的人没有完成社会化。中小学校(通过教师)是学生社会化的最重要的渠道。当一个人接受了教师的职责,他就接受了超越普通公民的德性去寻求高尚的责任。教育不只是知识的传输,更重要的是价值观的塑造。如果一个教师连学生的生命都漠视,那么,“生命不保,谈何教育”?
  
  仅靠道德力量来保障学生安全是缺乏理性
  
  不可否认,教师是一个需要不断加强道德建设的群体,然而仅靠道德的力量来保障学生的安全是缺乏理性的,也是缺乏人性化的表现。
  对于教师的相关法律法规,总是这个责任那个责任!这是违背司法原则的。法律讲究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履行责任义务就应该享受对等的权利。只有让教师死得有尊严,死得没有后顾之忧,才能发挥教师的人性化道德的潜能。只有切实保障教师的人身安全与人格尊严,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师德问题的失真放大于社会无益
  
  媒体是一面放大镜,看什么和不看什么,反观的是公共舆论的选择机制。一段时间以来,媒体放大镜里至少呈现了两位教师的命运。一位是四川教师范美忠,一位是安徽教师杨经贵。这两个名字,经过网络转化,一个名之“范跑跑”,一个名之“杨不管”。它们不再是两个普通人的姓名,转而成为网络舆论标识“师德沦丧”的话语符号。 已经看到的情形是,网络对“师德沦丧”问题的高度关注迅速有了结果。范美忠已经离开了所在学校,失去了他作为教师的工作机会,要重获教职,估计是遥遥无期的事情;杨经贵在事件责任尚未彻底明晰以前,已经受到停职检查和个人赔偿10万元的处理。这对一个普通教师的物质和精神打击,都已趋于极限。两位教师的去职,为高亢的师德质疑给出应答。
  社会从中得到了什么?这是评价公共事件处理的第一个问题。范美忠与杨经贵的职业生涯,无疑为此付出了代价,这已经体现为对他们个人的奖惩兑现。而社会关切的师德沦丧是否就此获得了改善,师责缺失是否就此得以逆转,答案却并不乐观。对于师德师责问题的这种放大解读,开始呈现出对教师职业的道德强迫和精神威压。在更完整的职业权利获得保障之前,舆论不加克制的道德驱赶,只能令从业者深感逆反和内心分裂。如果我们在意真正的职业认同,而不是某种花哨的话语面具,就必须更清醒地直面现实的教师困境,而不是逼迫从业者重复那些无比正确的师德誓言。舆论对师德师责层层加码,这种选择性放大是否能很好地自我解释,是否突破了基于事实的合适批判,是否太过激进的职业讨伐?这都是值得反思的问题。
  现代职业体系中的教师职业,首先是一种制度标定的权利规范,其次才是一种道德标定的精神规范。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前提。表达对教师职业的社会失落当然正常,不正常的却是对教师的权利失落没有给予同样的重视。不顾转型时代教育本身的复杂性,只对师德师责问题口诛笔伐,这既让公共讨论失之轻浮,也会伤害到教师的整体职业感受。
  (资料来源:中国网、《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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