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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的优先股试点办法终于出来了,从办法上看,管理层托市意图十分明显。办法规定,三类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上证50指数成份股、收购合并和回购普通股。第一类公司在预期之内,而第二、三项超出预期,适用泛围更广。而且不得发行可转普通股的优先股,意图防止以后形成新的大小非,以减轻对二级市场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