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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讨论了劳动价值论的两个方面的问题:按生产要素分配问题和超额剩余价值问题。文中分别叙述了关于这两个问题的一些观点,再对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劳动价值按生产要素分配超额剩余价值
自建国以来,理论界对劳动价值论及相关问题的讨论就一直没有间断过。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于是学者们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标准角度对劳动价值论进行了讨论。如何为按生产要素分配提供合理的理论依据呢?有的学者坚持劳动价值论,但有的学者却对此产生怀疑,认为传统劳动价值论无法解释按要素分配,便以新的方式提出劳动非价值唯一源泉,而这又涉及到了自马克思时代就开始的多元价值论和一元价值论争论的问题。鉴此,笔者特撰此文,对这两个问题存在的几种观点谈些看法。
一、劳动价值论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钱伯海教授在《价值创造与按要素分配》①(以下简称钱文,引文皆出于此篇文章)中,提出了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即认为"要使货币、购买力形成资本和现实生产力,必须实行按资本要素分配"。而此理论依据又是以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这一结论为基础的。
为了说明物化劳动创造价值与资本创造价值即资产阶级的要素价值论是不同的,钱文首先区分了物化劳动与资本:认为物化劳动是生产要素,是社会生产一般。物化劳动在一切社会形式下都是存在的,这是毫无疑问的。文中又指出资本是经营要素,属生产关系方面,是随不同的社会制度而不同的。文中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中资本有不同名称。社会主义社会中资本不是资本,而是资金,因此社会主义社会中"物化劳动与资本是有严格区别的"。但是,马克思指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都处于商品经济阶段,必然都遵循这个规律。只不过在两个社会制度下剩余价值的归属不同,这才是资本在两种社会制度下不同的表现。因此,钱文论证物化劳动与资本的区别的角度有问题。虽然物化劳动不一定是资本,但在商品经济阶段,资本都是以物化劳动的形式参于生产活动的。因此,钱伯海教授的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论无异于要素价值论。
钱文区分了物化劳动和资本以后,提出物化劳动创造价值,但前面已经提到,他的物化劳动价值论无异于要素价值论,因此可以说,其价值分配依据的科学性存在问题,钱文提出的价值分配的原则也就没有说服力了。但为了研究其按资本要素分配的理论逻辑,我们可暂且认为物化劳动创造价值。
在钱文的最后一部分,谈到了按资分配的原则。文中提到了"按资分配形成m,按劳动分配形成v"。如果此处m、v的含义还是马克思所指的剩余价值和可变资本,则其分配原则有些问题,既然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共同创造剩余价值,为何物化劳动分得其创造的剩余价值,而活劳动却丝毫没有得到其创造的剩余价值呢?但文中提到"在生产总成果作必要的企业扣除和社会扣除以后,就是按资本(资金)和按劳动分配的数额",可见此处m、v非其原意。文中认为"从经济技术条件看,资金短缺……会提高按资分配的数额和比例",则在社会主义社会,应优化两者的分配比例,即"优化按要素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钱文将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地位看作一样,甚至物化劳动的地位更重要些。这样的看法源自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理论。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钱文的价值分配理论以物化劳动创造价值为基础,以鼓励投资者的积极性为依据。但经过分析,这样的基础和依据都有问题存在。
价值规定决定价值分配吗?马克思认为按劳分配是从劳动价值论导出的吗?汤在新教授在《劳动价值论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④(以下简称汤文,引文皆出于此文)一文中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
汤文认为,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的观点并非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也不是从劳动价值论中推演出来的。因为"马克思在预测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按劳分配消费品时,所论述的已是没有商品和价值的社会"。因此,按劳分配不是从劳动价值论中引申出来的,同时,也不能说非劳动收入的不合理性。
这样的解释是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对于上述学者们的对"传统的价值论"的理解也进行了反驳。同时,汤文还指出"决定价值这一规定性的条件是,存在着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须性以及这一必然性是通过商品交换来实现的。只要这个条件不变,价值规定也不会发生变化。"可见,上述学者提出的"三元价值论"有待商榷。
汤文又指出,"各种收入是各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的形式,价值分配体现的是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而价值规定……体现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劳动以实现社会劳动的联系这种关系"。因此,可以说两者反映不同经济关系,属两种经济范畴,是两个不同的问题,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已有明确论述:"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为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 ⑤也就是说,价值的分配,归根到底,是由作为生产技术条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作为生产社会条件的社会生产关系及所有制决定的,因此可以说,价值规定并不意味着决定价值分配。
二、价值的形成与生产力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各种先的生产资料的应有在生产中越来越重要。那么作为较高生产力的化身的先进设备在价值形成中到底起什么作用呢?付廷臣先生为了解决生产资料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在《试论生产资料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兼评我国劳动价值论之争》⑥(以下简称付文,引文皆出于此文)中引进了"劳动能力量"的概念,认为"劳动能力量是劳动技术水平、劳动的自然时间、劳动者的基质和数量的函数"。对一个人来说,"只要条件一定,劳动能力量也一定"。同时,付文认为决定价值的抽象劳动是劳动能力量,"同一个劳动者使用不同的生产资料,其劳动能力量是不同的"。付文由此得出了结论,生产资料在价值形成中占据了重要作用。
付文新概念的引入,很能解释现实问题,有其现实意义。马克思认为,劳动只有在与生产资料相结合时才能创造价值。付文可谓是马克思这一思想的发展,但有生产资料创造价值之嫌。付文中虽然明确地表示生产资料在价值形成中起重大作用,但付文又认为技术水平是决定劳动价值量的因素之一,而劳动能力量构成价值,这不也就是说作为体现技术水平的生产资料创造价值吗?但是付文强调生产资料的作用时,将劳动能力量问题联系起来分析,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提供了一条新思路。
唐国增先生在《论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⑧(以下简称唐文,引文皆出自此文)中提出"超额剩余价值恰恰来源于那些没有取得超额剩余价值的生产力特别低的个别资本中的劳动"。其理由便是生产力低的企业创造了价值,却在市场上实现了较少的价值。可见其理论前提是先要区分劳动创造和劳动实现,由此推出了生产力高的个别资本实现的价值要多于它本身创造出的价值。但其关于价值的规定是否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呢?有的学者对价值规定有不同理解,认为"产品只有在交换或市场中才会变成商品,才会有价值" ⑨。可见大家对于价值规定有不同的理解。这也就是说,唐文的理论前提是有争议的。
杨文认为,科学劳动是一种创造性智力劳动,其"产品"科学理论被"创新劳动"环节及技术创新部门"免费取用",而当技术商品物化到先进设备,而先进设备用于生产产品中,其中科学理论的成本始终没有被包括进去。但产品出售时,其中却包含着一直传递下来的但不反映于成本的"理论劳动"的价值。这也就是在一切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超额利润"的真正来源。
笔者认为,这种解释比较合理,而且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重视科学理论研究。而现阶段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其中最重要的是人的智力性劳动,从而应该重视教育,重视知识劳动者。而这一思路也符合现实。美国在1980年代投入到科学研究的资本很多,从而在1990年代享受到了前期投入的成果。但是在近些年,有统计表明,美国在全世界来说,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投资还是领先的,可是与其自身比,却比1980年代的投入少了很多,也许美国目前的经济状况与此不无关系。
人力资本最终能够被使用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投资阶段,也就是人力资本作为生产要素投入生产前期,体现其商品的性质,被生产出来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作为主体的人通过各种途径,使自己成为掌握一定的知识,拥有一定技能的要素。既然这是一种商品的生产过程,那么同样存在基本要素的投入。教育和培训,个人经历、时间的花费即为此商品生产过程中的投入要素。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由人力资本的特殊性决定,此类商品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物质资本。同一要素的投入会得到不同质的产品。经过这一过程,人力资本实现了自身的价值,成为一种自由的商品,进入市场,准备交易。第二阶段是产出阶段,也可以说是收益阶段。在这一阶段,人力资本投入使用,与物质资本协作,创造新的产品、新的价值。这一过程解释了各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原因,是带来经济倍增的源泉所在。物质资本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揭示,不断增加物质资本的投入,收益将趋于0。
但是,在经济发展时期,随着物质资本的投入,经济产出一直呈现了一种高于、甚至是倍增于资本投入比的趋势。而且,即使没有增加资本的投入,经济仍保持了一种较高的增长速度,并没有停滞。怎样解释这些现象?人力资本的特殊性是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不同,具有一种边际收益递增的性质。在运用人力资本的过程中,人们充分发挥其知识、创造力及才能,将其价值转移至新生产品上。这种价值的转移,使产品增值,这种效应,抵消了物质资本边际收益递减的效应,甚至可以实现产品价值倍增的目标。由此,战后资本分布不均衡,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现象得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参考文献:
1.钱伯海.1998:"价值创造与按要素分配",《经济学动态》第3期。
2.丁建中、解强.1994:"价值形成和分配的基本原理新探――'三元价值论'及其意义",《江汉论坛》第8期。
3.汤在新.1996:"劳动价值论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第1期。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页。
5.付廷臣.1999:"试论生产资料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兼评我国劳动价值论之争",《南都学坛》第2期。
6钱伯海.1998:"科技生产力与劳动价值论",经济学家,第2期
7.唐国增.1994:"论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第1期。
8.时珍、韦奇.1994:"重新认识马克思的价值决定理论",《北京社会科学》第3期。
关键词:劳动价值按生产要素分配超额剩余价值
自建国以来,理论界对劳动价值论及相关问题的讨论就一直没有间断过。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于是学者们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标准角度对劳动价值论进行了讨论。如何为按生产要素分配提供合理的理论依据呢?有的学者坚持劳动价值论,但有的学者却对此产生怀疑,认为传统劳动价值论无法解释按要素分配,便以新的方式提出劳动非价值唯一源泉,而这又涉及到了自马克思时代就开始的多元价值论和一元价值论争论的问题。鉴此,笔者特撰此文,对这两个问题存在的几种观点谈些看法。
一、劳动价值论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钱伯海教授在《价值创造与按要素分配》①(以下简称钱文,引文皆出于此篇文章)中,提出了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即认为"要使货币、购买力形成资本和现实生产力,必须实行按资本要素分配"。而此理论依据又是以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这一结论为基础的。
为了说明物化劳动创造价值与资本创造价值即资产阶级的要素价值论是不同的,钱文首先区分了物化劳动与资本:认为物化劳动是生产要素,是社会生产一般。物化劳动在一切社会形式下都是存在的,这是毫无疑问的。文中又指出资本是经营要素,属生产关系方面,是随不同的社会制度而不同的。文中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中资本有不同名称。社会主义社会中资本不是资本,而是资金,因此社会主义社会中"物化劳动与资本是有严格区别的"。但是,马克思指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都处于商品经济阶段,必然都遵循这个规律。只不过在两个社会制度下剩余价值的归属不同,这才是资本在两种社会制度下不同的表现。因此,钱文论证物化劳动与资本的区别的角度有问题。虽然物化劳动不一定是资本,但在商品经济阶段,资本都是以物化劳动的形式参于生产活动的。因此,钱伯海教授的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论无异于要素价值论。
钱文区分了物化劳动和资本以后,提出物化劳动创造价值,但前面已经提到,他的物化劳动价值论无异于要素价值论,因此可以说,其价值分配依据的科学性存在问题,钱文提出的价值分配的原则也就没有说服力了。但为了研究其按资本要素分配的理论逻辑,我们可暂且认为物化劳动创造价值。
在钱文的最后一部分,谈到了按资分配的原则。文中提到了"按资分配形成m,按劳动分配形成v"。如果此处m、v的含义还是马克思所指的剩余价值和可变资本,则其分配原则有些问题,既然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共同创造剩余价值,为何物化劳动分得其创造的剩余价值,而活劳动却丝毫没有得到其创造的剩余价值呢?但文中提到"在生产总成果作必要的企业扣除和社会扣除以后,就是按资本(资金)和按劳动分配的数额",可见此处m、v非其原意。文中认为"从经济技术条件看,资金短缺……会提高按资分配的数额和比例",则在社会主义社会,应优化两者的分配比例,即"优化按要素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钱文将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地位看作一样,甚至物化劳动的地位更重要些。这样的看法源自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理论。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钱文的价值分配理论以物化劳动创造价值为基础,以鼓励投资者的积极性为依据。但经过分析,这样的基础和依据都有问题存在。
价值规定决定价值分配吗?马克思认为按劳分配是从劳动价值论导出的吗?汤在新教授在《劳动价值论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④(以下简称汤文,引文皆出于此文)一文中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
汤文认为,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的观点并非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也不是从劳动价值论中推演出来的。因为"马克思在预测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按劳分配消费品时,所论述的已是没有商品和价值的社会"。因此,按劳分配不是从劳动价值论中引申出来的,同时,也不能说非劳动收入的不合理性。
这样的解释是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对于上述学者们的对"传统的价值论"的理解也进行了反驳。同时,汤文还指出"决定价值这一规定性的条件是,存在着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须性以及这一必然性是通过商品交换来实现的。只要这个条件不变,价值规定也不会发生变化。"可见,上述学者提出的"三元价值论"有待商榷。
汤文又指出,"各种收入是各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的形式,价值分配体现的是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而价值规定……体现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劳动以实现社会劳动的联系这种关系"。因此,可以说两者反映不同经济关系,属两种经济范畴,是两个不同的问题,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已有明确论述:"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为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 ⑤也就是说,价值的分配,归根到底,是由作为生产技术条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作为生产社会条件的社会生产关系及所有制决定的,因此可以说,价值规定并不意味着决定价值分配。
二、价值的形成与生产力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各种先的生产资料的应有在生产中越来越重要。那么作为较高生产力的化身的先进设备在价值形成中到底起什么作用呢?付廷臣先生为了解决生产资料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在《试论生产资料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兼评我国劳动价值论之争》⑥(以下简称付文,引文皆出于此文)中引进了"劳动能力量"的概念,认为"劳动能力量是劳动技术水平、劳动的自然时间、劳动者的基质和数量的函数"。对一个人来说,"只要条件一定,劳动能力量也一定"。同时,付文认为决定价值的抽象劳动是劳动能力量,"同一个劳动者使用不同的生产资料,其劳动能力量是不同的"。付文由此得出了结论,生产资料在价值形成中占据了重要作用。
付文新概念的引入,很能解释现实问题,有其现实意义。马克思认为,劳动只有在与生产资料相结合时才能创造价值。付文可谓是马克思这一思想的发展,但有生产资料创造价值之嫌。付文中虽然明确地表示生产资料在价值形成中起重大作用,但付文又认为技术水平是决定劳动价值量的因素之一,而劳动能力量构成价值,这不也就是说作为体现技术水平的生产资料创造价值吗?但是付文强调生产资料的作用时,将劳动能力量问题联系起来分析,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提供了一条新思路。
唐国增先生在《论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⑧(以下简称唐文,引文皆出自此文)中提出"超额剩余价值恰恰来源于那些没有取得超额剩余价值的生产力特别低的个别资本中的劳动"。其理由便是生产力低的企业创造了价值,却在市场上实现了较少的价值。可见其理论前提是先要区分劳动创造和劳动实现,由此推出了生产力高的个别资本实现的价值要多于它本身创造出的价值。但其关于价值的规定是否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呢?有的学者对价值规定有不同理解,认为"产品只有在交换或市场中才会变成商品,才会有价值" ⑨。可见大家对于价值规定有不同的理解。这也就是说,唐文的理论前提是有争议的。
杨文认为,科学劳动是一种创造性智力劳动,其"产品"科学理论被"创新劳动"环节及技术创新部门"免费取用",而当技术商品物化到先进设备,而先进设备用于生产产品中,其中科学理论的成本始终没有被包括进去。但产品出售时,其中却包含着一直传递下来的但不反映于成本的"理论劳动"的价值。这也就是在一切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超额利润"的真正来源。
笔者认为,这种解释比较合理,而且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重视科学理论研究。而现阶段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其中最重要的是人的智力性劳动,从而应该重视教育,重视知识劳动者。而这一思路也符合现实。美国在1980年代投入到科学研究的资本很多,从而在1990年代享受到了前期投入的成果。但是在近些年,有统计表明,美国在全世界来说,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投资还是领先的,可是与其自身比,却比1980年代的投入少了很多,也许美国目前的经济状况与此不无关系。
人力资本最终能够被使用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投资阶段,也就是人力资本作为生产要素投入生产前期,体现其商品的性质,被生产出来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作为主体的人通过各种途径,使自己成为掌握一定的知识,拥有一定技能的要素。既然这是一种商品的生产过程,那么同样存在基本要素的投入。教育和培训,个人经历、时间的花费即为此商品生产过程中的投入要素。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由人力资本的特殊性决定,此类商品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物质资本。同一要素的投入会得到不同质的产品。经过这一过程,人力资本实现了自身的价值,成为一种自由的商品,进入市场,准备交易。第二阶段是产出阶段,也可以说是收益阶段。在这一阶段,人力资本投入使用,与物质资本协作,创造新的产品、新的价值。这一过程解释了各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原因,是带来经济倍增的源泉所在。物质资本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揭示,不断增加物质资本的投入,收益将趋于0。
但是,在经济发展时期,随着物质资本的投入,经济产出一直呈现了一种高于、甚至是倍增于资本投入比的趋势。而且,即使没有增加资本的投入,经济仍保持了一种较高的增长速度,并没有停滞。怎样解释这些现象?人力资本的特殊性是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不同,具有一种边际收益递增的性质。在运用人力资本的过程中,人们充分发挥其知识、创造力及才能,将其价值转移至新生产品上。这种价值的转移,使产品增值,这种效应,抵消了物质资本边际收益递减的效应,甚至可以实现产品价值倍增的目标。由此,战后资本分布不均衡,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现象得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参考文献:
1.钱伯海.1998:"价值创造与按要素分配",《经济学动态》第3期。
2.丁建中、解强.1994:"价值形成和分配的基本原理新探――'三元价值论'及其意义",《江汉论坛》第8期。
3.汤在新.1996:"劳动价值论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第1期。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页。
5.付廷臣.1999:"试论生产资料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兼评我国劳动价值论之争",《南都学坛》第2期。
6钱伯海.1998:"科技生产力与劳动价值论",经济学家,第2期
7.唐国增.1994:"论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第1期。
8.时珍、韦奇.1994:"重新认识马克思的价值决定理论",《北京社会科学》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