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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应用,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网络游戏逐渐成为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的组成元素,据统计,网络游戏产业每年直接创造近百亿元人民币的产值,并为相关产业带去近千亿元的效益。在这一系列的瞩目成就的背后,网络游戏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尤为严重,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本文通过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年的双面影响准确评估网络游戏的现实价值,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纠正网络游戏在现实生活中的偏差,以求在最大程度上利用网络游戏去创造美好生活。
关键词 网络游戏 未成年人犯罪 社会价值
基金项目: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成年人网游状况调查及规制研究”(编号:201410320084X)的阶段性成果,主持人:刘学敏。
作者简介:刘学敏,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政治学院法学(国际商贸法)专业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陈消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在读,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学。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069-02
一、 网络游戏的分类及利弊分析
网络游戏产品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棋牌类休闲网络游戏;二是网络对战类游戏;三是角色扮演类大型网上游戏。
棋牌类休闲游戏因其简单,灵活,寓教于乐的特点,在当下中国大力倡导绿色生活健康上网的主流社会环境下,受到了广大玩家的喜爱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只是这一类游戏的人群集中分布在儿童和中年以上人群,据统计,3-10岁的儿童占比达60%,中年以上人群占比约为30%,10-18岁的未成年人所占人群比重仅约为10%。而在另外两类游戏中这一数据对比形成强烈的反差,在饱受争议的对战类游戏和角色扮演的大型游戏中未成年人占比重高达62%。
在对战类游戏和角色扮演的大型游戏中,游戏模式多采取升级闯关和对战的模式,内容多以打斗暴力为主题,随意的杀戮与征服让玩家在游戏过程中享受现实生活中难以获得的刺激和满足感,而在这种虚拟世界的角色互换当中未成年人很容易沉迷其中难以自拔,逐渐导致人格异化,出现双重人格,更为甚者甚至会出现丧失现实感和自我的主体意识。把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相混淆,严重影响其正常的社会生活状态。久而久之,脱离正常的社会节奏,失去主体的判断能力,逐渐形成一种麻木的生命态度,成为诱发犯罪的主要动因。如15岁少年沉迷暴力网络游戏和色情网站,残忍地强奸杀害同村15岁少女。四川省简阳市某学校三名学因沉迷网络杀人游戏为了练胆残忍的杀害流浪儿童并将其尸体掩埋一案等等惨案历历在目。
二、络游戏引发未成年犯罪的内在原因分析
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未成年人生理发育不成熟。这一阶段未成年人处于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脑垂体激素分泌旺盛,大脑处于兴奋状态,情绪很容易受外界因素的感染,容易冲动,在某些情况下很容易丧失判断能力,做事不计后果,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产生不可回转的结局。同时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具有很强的学习与模仿能力,并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幻想与渴望,对他们来说未知的一切都充满着蛊惑的味道,因而很容易接受一些错误的暗示与价值引导,当网络游戏中某些角色契合其内心的欲望与追求时,他会不自觉的去模仿游戏中的人物角色,而在这样一种缺少正确是非价值判断的基础上模仿很容易把未成年人带入歧途,致使未成年人犯罪。
2. 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尚处于形成阶段。缺少辨别是非对错的能力。一个人在复杂社会中的选择与行为总是受到三观的影响与支配,三观决定一个人在面对具体的问题的时候会采取怎样的行为方式,在网络游戏的虚拟世界里,人物角色的行为准则很多时候充满着原始社会的血腥与暴力,弱肉强食恃强凌弱的错误价值引导深刻的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行为选择,哥们义气两肋插刀的团伙作案更是将英雄主义和违法犯罪混为一谈。而在网络世界里的不劳而获的享乐观与现实社会的诚实劳动发生冲突时,其物质生活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而又不愿意去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往往会走入犯罪的道路。
3. 学校教育的缺失,当下中国的教育模式多强调智力教育成果,单纯的以成绩作为评判学生的标准而忽略了对未成年人人格的教育,公民自主意识和社会自觉意识的培养,这种批量式生产的教育模式在学生面对是非选择时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
4. 家庭教育的缺失。毫无疑问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也是最为重要的行为楷模,未成年人最初的行为选择多是模仿父母的行为做出的,调查研究在一个家庭氛围良好的环境下未成年人犯罪的概率远远低于那些来自暴力家庭的未成年人,争吵的环境下的孩子。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它可能成就一个孩子,但同时也可能毁掉一个孩子的一生。
5. 社会监管的缺失,包括对网络游戏审批的监管和对网吧未成年上网监管的缺失,很多时候我们本可以在源头上遏制住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但是受利益的驱动,很多网络游戏生产商为了吸引更多玩家购买游戏产品,在制作游戏的过程中刻意的添加一些暴力、色情和血腥的因素来满足玩家内心原始的欲望,对刺激的追求,更为可怕的是,相关机构的失职没有在审批的时候阻止这类游戏进入市场,使得这类游戏迅速在网络中扩展,而这些游戏的很多成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无法通过自己的社会经验去辨别,而在潜移默化中被深刻影响从而形成一种错误的行为理念最后导致犯罪。另一方面,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禁止学校周边一定范围内开设网吧,并且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依然会发现很多网吧在利益的驱动下依然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而在政府监管方面很少有执法人员对网吧这方面问题的监督与检查。这些都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
三、络游戏视角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对策略
(一) 加强立法规制
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但这只是一个宏观的规定,缺少操作的现实可能性;《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虽然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要求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并需采用技术措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在夜间时段对未成年人停止服务,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同时也规定了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根据游戏内容、功能和适用人群,制定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并在网站和网络游戏的显著位置予以标明;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游戏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需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违反该规定的企业将被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等一系列具体的实施措施与办法,但是这一文件出自于文化部,级别较低,而且在多部门管理的同时由于会出现智能的交叉也不可避免的带来责任的真空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政府的管理与该规定有效的实施。因此在国家层面上应该尽快出台关于网络游戏监管方面的法律与行政法规,以理顺不同部门之间的权限与职能的划分,在法律层面上确立监管的最高效力与权威,如此才能更好地应对网络游戏尽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为其解决问题提供法律上的依据与操作上的可能性。才能更好地应对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新的问题与挑战。 (二)开发健康绿色具有教育意义的大型网络游戏,培育民族特色
网络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一种应该坚持社会主义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为原则,坚持正确的社会导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文化发展的首要位置,传播科学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塑造四有公民,培育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义。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领导地位,大力发展体现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社会主义优秀传统文化。为人民大众提供多样化的网络产品与服务。去除网络文化产品中的暴力血腥等糟粕,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利于身心健康和个人自我发展的网络游戏产品,充分利用我国5千年悠久历史文化成果,培育民族特色,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产品,提供中华民族的文化软实力,与国际竞争力。从而增强未成年人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更好地利用本民族文化提高自身的自合素质,达到寓教于乐,抵制犯罪的目的。
借鉴国外的相关制度,建立我国网络游戏的分级制度,像美国的游戏分级组织“娱乐软件定级委员会”(ESRB)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它的任务是在娱乐软件业的支持下,为互动娱乐软件产品制定一套标准的定级系统。ESRB使用的分级标识,是以游戏适合的用户群的英文首字母来命名,“EC”(Early Childhood) 适合三岁以上的儿童,不包括任何可能引起家长反感的内容。我国也已经开始逐渐建立这种分级制度,2004年9月26日,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正式公布了《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绿色游戏推荐标准》,这是我国第一套网络游戏分级标准。该标准由暴力、色情、恐怖等5项静态评测指标,以及聊天文明程度、对青少年身心的保护力度等7项动态指标构成,每项指标分为1-3个等级;根据游戏各项指标所表现出的等级数,设定出相应于初中、高中、18岁以上3个年龄阶段人群适合的游戏参考条件;符合18岁以下年龄阶段的游戏统称为“绿色游戏”。不过这并非国家强制执行标准,而是一种行业推荐标准。并非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作为努力的方向我国仍然应该在借鉴中逐步建立更为严格与实效性的等级制度,这也是当下网络游戏发展的大趋势。
(三)重视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
父母的教育家庭的影响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因此父母应该做好表率作用,通过自己的行为潜移默化的引导未成年人向着正确的人生方向发展,着力能为孩子营造一种温暖的家庭气氛,理解孩子的感受,满足孩子对母爱与父爱的渴望。培育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性格心态。如此未成年人才能通过教化的作用远离犯罪。
(四) 加强学校的教育管理
首先,学校要加强未成年人对网络游戏及相关知识的教育与宣传的力度,促使未成年人正确认识网络游戏在个人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其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上网管理,充分给予未成年人上网的机会的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的内容监督,及时排除不良网络文化的影响。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引导学生正确的使用网络技术,增强自身对不良网络文化的抵制能力。用爱心,耐心,诚心解开孩子心中的症结。
四、 结语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迅猛发展,由此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越发凸显,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大幅度达的增加等,这点我们绝不可能视而不见,但我们也不应该过分的夸大其危害性从而对其全盘否定。就好比我们不能因为菜刀可以杀人就否定菜刀的有用性,这不是一个文明社会所应该有的态度,我们要辩证的看待网络游戏的社会价值。最大限度规避其所带来的不良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其最大限度地服务人民造福社会才是我们应该有的态度。
参考文献:
[1]陈伟.网络游戏与青少年犯罪的互动归因及其化解.犯罪研究.2010(1).
[2]李乔.网络暴力游戏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及消除策略.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9(11).
[3]周旖、游超行.论我国网络游戏的法律监督.理论与前沿.2005(12).
[4]马世荣.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问题探析.新学术.2007(6).
关键词 网络游戏 未成年人犯罪 社会价值
基金项目: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成年人网游状况调查及规制研究”(编号:201410320084X)的阶段性成果,主持人:刘学敏。
作者简介:刘学敏,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政治学院法学(国际商贸法)专业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陈消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在读,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学。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069-02
一、 网络游戏的分类及利弊分析
网络游戏产品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棋牌类休闲网络游戏;二是网络对战类游戏;三是角色扮演类大型网上游戏。
棋牌类休闲游戏因其简单,灵活,寓教于乐的特点,在当下中国大力倡导绿色生活健康上网的主流社会环境下,受到了广大玩家的喜爱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只是这一类游戏的人群集中分布在儿童和中年以上人群,据统计,3-10岁的儿童占比达60%,中年以上人群占比约为30%,10-18岁的未成年人所占人群比重仅约为10%。而在另外两类游戏中这一数据对比形成强烈的反差,在饱受争议的对战类游戏和角色扮演的大型游戏中未成年人占比重高达62%。
在对战类游戏和角色扮演的大型游戏中,游戏模式多采取升级闯关和对战的模式,内容多以打斗暴力为主题,随意的杀戮与征服让玩家在游戏过程中享受现实生活中难以获得的刺激和满足感,而在这种虚拟世界的角色互换当中未成年人很容易沉迷其中难以自拔,逐渐导致人格异化,出现双重人格,更为甚者甚至会出现丧失现实感和自我的主体意识。把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相混淆,严重影响其正常的社会生活状态。久而久之,脱离正常的社会节奏,失去主体的判断能力,逐渐形成一种麻木的生命态度,成为诱发犯罪的主要动因。如15岁少年沉迷暴力网络游戏和色情网站,残忍地强奸杀害同村15岁少女。四川省简阳市某学校三名学因沉迷网络杀人游戏为了练胆残忍的杀害流浪儿童并将其尸体掩埋一案等等惨案历历在目。
二、络游戏引发未成年犯罪的内在原因分析
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未成年人生理发育不成熟。这一阶段未成年人处于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脑垂体激素分泌旺盛,大脑处于兴奋状态,情绪很容易受外界因素的感染,容易冲动,在某些情况下很容易丧失判断能力,做事不计后果,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产生不可回转的结局。同时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具有很强的学习与模仿能力,并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幻想与渴望,对他们来说未知的一切都充满着蛊惑的味道,因而很容易接受一些错误的暗示与价值引导,当网络游戏中某些角色契合其内心的欲望与追求时,他会不自觉的去模仿游戏中的人物角色,而在这样一种缺少正确是非价值判断的基础上模仿很容易把未成年人带入歧途,致使未成年人犯罪。
2. 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尚处于形成阶段。缺少辨别是非对错的能力。一个人在复杂社会中的选择与行为总是受到三观的影响与支配,三观决定一个人在面对具体的问题的时候会采取怎样的行为方式,在网络游戏的虚拟世界里,人物角色的行为准则很多时候充满着原始社会的血腥与暴力,弱肉强食恃强凌弱的错误价值引导深刻的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行为选择,哥们义气两肋插刀的团伙作案更是将英雄主义和违法犯罪混为一谈。而在网络世界里的不劳而获的享乐观与现实社会的诚实劳动发生冲突时,其物质生活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而又不愿意去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往往会走入犯罪的道路。
3. 学校教育的缺失,当下中国的教育模式多强调智力教育成果,单纯的以成绩作为评判学生的标准而忽略了对未成年人人格的教育,公民自主意识和社会自觉意识的培养,这种批量式生产的教育模式在学生面对是非选择时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
4. 家庭教育的缺失。毫无疑问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也是最为重要的行为楷模,未成年人最初的行为选择多是模仿父母的行为做出的,调查研究在一个家庭氛围良好的环境下未成年人犯罪的概率远远低于那些来自暴力家庭的未成年人,争吵的环境下的孩子。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它可能成就一个孩子,但同时也可能毁掉一个孩子的一生。
5. 社会监管的缺失,包括对网络游戏审批的监管和对网吧未成年上网监管的缺失,很多时候我们本可以在源头上遏制住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但是受利益的驱动,很多网络游戏生产商为了吸引更多玩家购买游戏产品,在制作游戏的过程中刻意的添加一些暴力、色情和血腥的因素来满足玩家内心原始的欲望,对刺激的追求,更为可怕的是,相关机构的失职没有在审批的时候阻止这类游戏进入市场,使得这类游戏迅速在网络中扩展,而这些游戏的很多成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无法通过自己的社会经验去辨别,而在潜移默化中被深刻影响从而形成一种错误的行为理念最后导致犯罪。另一方面,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禁止学校周边一定范围内开设网吧,并且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依然会发现很多网吧在利益的驱动下依然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而在政府监管方面很少有执法人员对网吧这方面问题的监督与检查。这些都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
三、络游戏视角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对策略
(一) 加强立法规制
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但这只是一个宏观的规定,缺少操作的现实可能性;《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虽然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要求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并需采用技术措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在夜间时段对未成年人停止服务,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同时也规定了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根据游戏内容、功能和适用人群,制定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并在网站和网络游戏的显著位置予以标明;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游戏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需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违反该规定的企业将被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等一系列具体的实施措施与办法,但是这一文件出自于文化部,级别较低,而且在多部门管理的同时由于会出现智能的交叉也不可避免的带来责任的真空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政府的管理与该规定有效的实施。因此在国家层面上应该尽快出台关于网络游戏监管方面的法律与行政法规,以理顺不同部门之间的权限与职能的划分,在法律层面上确立监管的最高效力与权威,如此才能更好地应对网络游戏尽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为其解决问题提供法律上的依据与操作上的可能性。才能更好地应对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新的问题与挑战。 (二)开发健康绿色具有教育意义的大型网络游戏,培育民族特色
网络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一种应该坚持社会主义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为原则,坚持正确的社会导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文化发展的首要位置,传播科学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塑造四有公民,培育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义。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领导地位,大力发展体现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社会主义优秀传统文化。为人民大众提供多样化的网络产品与服务。去除网络文化产品中的暴力血腥等糟粕,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利于身心健康和个人自我发展的网络游戏产品,充分利用我国5千年悠久历史文化成果,培育民族特色,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产品,提供中华民族的文化软实力,与国际竞争力。从而增强未成年人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更好地利用本民族文化提高自身的自合素质,达到寓教于乐,抵制犯罪的目的。
借鉴国外的相关制度,建立我国网络游戏的分级制度,像美国的游戏分级组织“娱乐软件定级委员会”(ESRB)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它的任务是在娱乐软件业的支持下,为互动娱乐软件产品制定一套标准的定级系统。ESRB使用的分级标识,是以游戏适合的用户群的英文首字母来命名,“EC”(Early Childhood) 适合三岁以上的儿童,不包括任何可能引起家长反感的内容。我国也已经开始逐渐建立这种分级制度,2004年9月26日,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正式公布了《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绿色游戏推荐标准》,这是我国第一套网络游戏分级标准。该标准由暴力、色情、恐怖等5项静态评测指标,以及聊天文明程度、对青少年身心的保护力度等7项动态指标构成,每项指标分为1-3个等级;根据游戏各项指标所表现出的等级数,设定出相应于初中、高中、18岁以上3个年龄阶段人群适合的游戏参考条件;符合18岁以下年龄阶段的游戏统称为“绿色游戏”。不过这并非国家强制执行标准,而是一种行业推荐标准。并非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作为努力的方向我国仍然应该在借鉴中逐步建立更为严格与实效性的等级制度,这也是当下网络游戏发展的大趋势。
(三)重视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
父母的教育家庭的影响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因此父母应该做好表率作用,通过自己的行为潜移默化的引导未成年人向着正确的人生方向发展,着力能为孩子营造一种温暖的家庭气氛,理解孩子的感受,满足孩子对母爱与父爱的渴望。培育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性格心态。如此未成年人才能通过教化的作用远离犯罪。
(四) 加强学校的教育管理
首先,学校要加强未成年人对网络游戏及相关知识的教育与宣传的力度,促使未成年人正确认识网络游戏在个人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其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上网管理,充分给予未成年人上网的机会的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的内容监督,及时排除不良网络文化的影响。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引导学生正确的使用网络技术,增强自身对不良网络文化的抵制能力。用爱心,耐心,诚心解开孩子心中的症结。
四、 结语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迅猛发展,由此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越发凸显,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大幅度达的增加等,这点我们绝不可能视而不见,但我们也不应该过分的夸大其危害性从而对其全盘否定。就好比我们不能因为菜刀可以杀人就否定菜刀的有用性,这不是一个文明社会所应该有的态度,我们要辩证的看待网络游戏的社会价值。最大限度规避其所带来的不良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其最大限度地服务人民造福社会才是我们应该有的态度。
参考文献:
[1]陈伟.网络游戏与青少年犯罪的互动归因及其化解.犯罪研究.2010(1).
[2]李乔.网络暴力游戏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及消除策略.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9(11).
[3]周旖、游超行.论我国网络游戏的法律监督.理论与前沿.2005(12).
[4]马世荣.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问题探析.新学术.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