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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环保法修订案,该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在“明确政府责任、加大违法排污惩处力度”等方面有所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在跨行政区域重点流域联合防治中实行统一标准,打破地方保护、各自为政局面”、“环境公益诉讼”、“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加大违法成本”、“增加环境信息发布透明度”,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