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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范畴的产生,是社会存在及其发展的逻辑产物。长期以来,主、客体的相互作用被看作认识论的固定模式,这是人类实践认识活动发展的结果,又是人类实践认识活动产生种种失误的重要原因。环境是客观的、普遍的、成系统的。环境分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不同的环境对主体实践认识活动产生不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