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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关于“多借多贷”分录方法目前许多会计制度和教材中,只允许编制“一借一贷”(即简单分录)和“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即复合分录)这二种分录。遇到再复杂一点的经济事项,即不许再前进一步,“多借多贷”被视为“禁区”。认为“多借多贷”分录不能清晰地反映帐户的对应关系,不便于检查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