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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改革成就的光辉之下,始终有一个阴影,就是“三农”问题。它表现为占全国人口60%以上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面貌没有大的改观,与城市的高速发展相比,显得很不协调。这不但使大多数人不能分享经济增长的好处,也导致政治、经济的不稳定,直接威胁整个发展前景。
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很直接且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金融的衰败。人才、技术、市场都跟着资本走,农村缺少资本,就失去了发展机会。过去20多年金融业不断从农村抽走资金,把有限的农民储蓄调动到其他地方搞建设。高速公路、飞机场、水坝、高楼大厦都起来了,可代价是农村经济停滞不前,城乡收入差距日益扩大。这一状况不应该继续下去了。
近几年,大家对农村金融问题的重要性有了比较一致的认识,但解决办法何在?各种方法都在试验,有把握的办法似乎还没找到。政策的放宽,允许多种所有制资金进入看来是个好主意,但具体的办法还没出台。近年来由于国际经验的积累,作为农村金融的一个重要方面,小额贷款得到认可和重视。笔者运作小额贷款已有10多年的经验,可以谈一些体会。
农民为什么有贷款需求
城里人不太理解为什么农民有贷款的需求。农民春天需要投入资金,买种子和化肥;秋天出售农产品,有资金的流入。其他生产活动也有资金的流入流出。如果在需要资金的时候借不到钱,生产就会停顿。农村金融对农民和农业至关重要。
小额贷款是一种扶贫方式,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所以不适用于农村企业,只适用于贫困农户。由于额度小,对信贷员的业务能力要求比较低,只要认真负责,能够判断借款农户的信用水平就可以了。小额贷款要成功,必须有一定的主客观环境,比如家庭有劳动力;附近有市场,能出售产品;有起码的资源,如土地或其他自然资源;还有养殖或副业等技术。所以小额贷款不适用于不能接近市场的偏僻农村。农民借了小额贷款怎么用,由借款户自己决定,不要干涉。有些小额贷款与推广某种技术捆在一起,这样做的好处是效益大,但也增加了风险。市场一旦变化,产品价格下降,还款就会大面积拖延。
扶贫为什么还要收高利息
小额贷款收取高利息是全世界几十年实践总结出来的一项主要经验。世界银行认为,通常小额贷款的保本年利率为15%~20%。许多人想不通,既然是扶贫,为什么要收取高利息?其实正因为过去强调小额贷款低利息,反而使它迟迟得不到发展。现在除了极少数人还对此有怀疑,多数人已经有了共识。
小额贷款要收取高利息,原因可从供需两方面来说明。从供应方面看,每一笔贷款仅几千元,是一般银行贷款业务的大约1%,而操作成本却所差无几;同时小额贷款的坏账比较高,即使管理良好,不良贷款率也常常在3%左右,高成本决定了高利息率。从需求方面看,农户借款从事生产,不必为自己支付工资,所以资金的回报率非常高。假设借几百块钱自己做买卖,一天可赚10元,一年就赚3000多元,但如果雇一个人来做,10元正好付工资,一点利润都不会有了。一般农村民间贷款的年利率达25%~50%,通常称之为高利贷。小额贷款的利率比高利贷还是低得多。
金融业一般规律是高风险高利润,而小额贷款却是高风险低利润。这样的业务能不能赚钱?答案是看管理水平。如果管理良好,赚钱是可能的。另一个因素是看款源从何而来。如果运作资金都是商业借款,光资金成本就要5%~6%,赚钱就比较难;如果能得到政府扶贫专项优惠贷款,利率只有3%左右,赚钱就容易一些。
小额贷款受宏观经济影响比较小,受局部环境影响比较大。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时,印尼许多大银行陷入困境,但小额贷款银行却非常稳定,还成为金融复苏的生力军。但是遇到局部的旱灾水灾等,会导致大量欠款不还。
既然是扶贫,为什么还要商业化?因为作为慈善事业的扶贫,只有少量热心人士参与,成不了正规的金融业,无法吸引大批资金进入。有些人对盈利事业有误解,认为赚钱就不是好事,做好事必须赔钱。他们没有看到最好的事是利己利人,商业化的事正是利己利人。经济建设是靠利己利人的商业活动成功的,不是靠做慈善事业成功的。我们在山西做的小额贷款,开始以慈善的面貌出现,得到了社会认可,现在逐渐商业化,还算比较顺利。如果一开始就是商业化,赚农民的高利贷,项目早就被枪毙了。至今有不少运行很成功的民间贷款,不敢公开,还在地下运作。希望政策能够改变,让这些民间金融合法化。
小额贷款为什么大多失败
我国统计在案的小额贷款有110个,没有记录的可能还有200个。这些小额贷款中,90%以上不能持续运行,要靠外面不断“输血”。这么多小额贷款失败,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的强力干预使本应很明晰的所有权变得模糊,运营者失去了决策权和责任感,最后变成无人负责。小额贷款机构和其他企业一样,需要独立经营和法律的保护;但小额贷款又跟其他企业有所不同,是一个直接经营钱的行业,想从中得到好处的人会以各种理由参与进来。当前小额贷款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是登记注册,成为合法的经营主体,得到较完善的法律保护。
小额贷款至今不能吸收存款是其发展的一大障碍。农村金融就是要調动大家的钱,留在农村运用。如果小额贷款只贷不存,就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当今社会信用不良,大规模开放吸收存款的小额贷款,的确有相当的风险(只是局部的,不可能波及大范围),暂时作这样的规定未尝不可。但又存又贷,必定是发展方向。目前有一个变通办法,让小额贷款机构以小比例抵押向国家大银行整笔借款,以此作为运作资金。这样既可避免和国家金融机构争夺存款,又能调动别人的钱来运作。当然,风险是有的,天下不存在无风险的金融业。
过去小额贷款机构多半由国际组织或政府主办,所有权本来就不够明确。到底谁对这笔钱负责,亏损时经营者承担什么责任,盈利时又如何奖励,都没有明确规定。特别是被委托的代理人是否具有明确的权限,能否独立负责地做决定并承担责任,如何去监督,也不知道。如果允许私人资本进入,监督问题就不存在了,所有权问题可以比较彻底地解决。目前,中央政策已经放宽了对所有权的限制,规定各种所有制资金都可进入农村金融,不过具体办法还没有出来。
中国改革是一个不断破旧立新的过程。原来的传统思想不断被冲击、被刷新。上世纪80年代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争,上世纪90年代经济民营化之争,本世纪初加入WTO之争,都是改革者突破层层障碍,冒着挨批挨整的巨大风险取得的,固守传统的人却坐享其成。回顾改革过程的经验教训,对正确处理农村金融、发展小额贷款有重要意义。当前应当对民间开放农村金融市场,放弃国家对金融业的垄断,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淘汰过时的组织机构和经营方式,为民间小额贷款的发展扫清道路。
(作者系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亚洲开发银行注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