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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自创商誉的确认自创商誉是否予以确认,一直是会计界颇具争议的问题.由于自创商誉通常具有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以及所代表的未来超额盈利能力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出于可靠性和稳健性的考虑,各国会计准则都规定只确认外购商誉,而不确认自创商誉.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也明确规定"企业自创立商誉不能加以确认",并且也未要求企业在报表外披露所拥有的自创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