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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蔡女士在某服装加工厂上班已经有半年时间了。进厂半年来,厂里一直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理由是按件计酬没必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这种按件计酬而工厂又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蔡女士和她的同事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A: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论实行何种计酬方式,都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将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即《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蔡女士可以要求服装厂支付双倍的工资。
A: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论实行何种计酬方式,都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将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即《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蔡女士可以要求服装厂支付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