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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1世纪以来,金融机构都开始采用金融衍生工具作为资产负债管理工具。本文将通过巴林银行和联合爱尔兰银行事件的剖析,分析此类事件中交易员及其所在银行的共性,从而得出初步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相关启示。
关键词:衍生产品 风险控制 内部监控
一、事件回顾
1995年2月,英国中央银行宣布巴林银行倒闭。里森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银行的名义认购价值70亿美元的日本股票指数期货,以买空的做法在日本期货市场买进了价值200亿美元的短期利率债券。日本债券市场一直下跌。巴林银行损失近10亿美元,最终破产。
2002年,联合爱尔兰银行的交易员鲁斯纳克在美元对日元即期和远期业务造成庞大的损失后,伪造期权合约抵消损失,导致股价下跌15.5%,一级资本充足率由7.2%降到6.4%,全部资本充足率由10.8%降到9.9%。制约了业务拓展能力,还影响其商誉,引起无形资产的折损。
二、里森和鲁斯纳克---“魔鬼交易员”们的共性对比分析
在巴林银行和联合爱尔兰银行事件后直至今日,“魔鬼交易员”在国际金融舞台上层出不穷:
1984-1985,日本大和银行井口俊英,11年非法从事以美国国债为标的物的交易,导致11亿美元的亏损;
2007-2008,法国兴业银行杰洛米科威尔,私自动用超过728亿美元对欧洲股指期货投下巨额做空筹码,创设虚假对冲头寸,对兴业银行造成了71亿美元的损失;
2008-2011,瑞士银行奎库阿伯多利,采用违法虚拟的现金ETF头寸,放大实际交易限额,造成瑞银20亿欧元的损失。
通过对以上案例的对比分析,“魔鬼交易员”几乎有着相同的特质:
避开银行内部监控违规交易;
具有侥幸心理:无法正视自己对金融产品走势判断错误的事实,结果加大交易量,越陷越深,最后采取欺诈交易,以至于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手段多采取虚假交易和远期交割:通过虚假交易掩盖亏损,突破内部授权;利用衍生品远期交割避开内部控制对虚假交易的管控;
然而,出去这些“魔鬼交易员”的个人失误,其所在银行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纵观巴林银行及联合爱尔兰银行事件,这些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上的漏洞才是导致最后悲剧的根本原因。出现“魔鬼交易员”的商业银行同样有着相似的特征。
三 、“魔鬼交易员”背后的商业银行共性分析
期货交易中的“趋利原则”:以上事件中的两家商业银行都具有热爱投机的共性。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人的行为都是追逐利益的。他们鼓励投机性金融衍生产品,在薪资上实行“多赚多得”,通常来说,一个交易员可以拿到账面利润的2%-5%,年薪高达几十万。同时,他们冒险违规或越过授权从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都是基于他们个人可以为公司建功立业,进而得到上司的赏识,有更好的晋升机会。在这里,我们可以运用“犯罪三角”来阐释这个问题的形成过程:(图1)
1.银行风险控制系统中的人为管理出现失衡:
银行的风险控制系统一般都有量化控制与人为管理两套系统。
在量化管理方面,各大银行几乎都采用了“在险值(VAR)”来控制交易风险,所谓VAR,就是根据市场历史数据,计算银行损失的发生概率。在风险人为控制方面,一般的银行交易部门都采用了区分前、中、后台的方法:前台做出交易决策,中台监测前台决定,后台负责处理交易,并由中台和后台负责监督前台交易行为的制衡体系。但是,在巴林银行和联爱银行中,两名“魔鬼交易员”进行了长达一年的违规虚假交易尽然无人察觉,充分暴露出了这两家银行在风险控制的人为管理层面的严重失衡。监管部门缺乏一个职责明确、互相协调、互相制约的运转机制,是造成巴林银行事件和联合爱尔兰银行事件不可否认的基本因素。
四、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机制的启示
从巴林银行和联合爱尔兰银行事件中,我们可以得到诸多启示:
1.提升商业银行外部监管者水品。巨额违规交易的屡屡发生折射出金融监管部门对场外市场交易的监管缺陷。场外交易信息分散、衍生品市场高度不透明,造成监管部门和市场参与者无法全面、有效地识别和控制有关风险。最优秀的人才永远处于交易一线,监管者与魔鬼交易员的关系更类似“笨猫戏鼠”。监管者不如参与银行的交易员熟悉金融产品,很难有效监管。
2.加强金融市场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伴随金融衍生工具创新不断推进,市场规模继续扩大,在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当面,建立衍生品交易信息库、完善交易信息报备机制,研究建立交易数据和风险信息汇总的机制有其迫切性。通过设立专业的数据信息服务机构,加强配合监督机构进行市场监测和规范、评估市场系统性风险和金融稳定度,增加场外衍生品的透明度,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识别、分析和应对。
3.提升市场的自我约束能力。加大交易人员教育,强化合规交易理念;增大交易员违规交易的成本。加强内部沟通,人员交流,对身处压力环境大的交易人员实行人道主义关怀。
4.切实有效地监督和执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强调设计和运行上的“双重有效”。徒有完善的体制而运行不力,仍然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对于银行业来说,问题的关键绝不仅仅在于是否拥有一整套完整的制度,而是在于这一套制度是否得到了切实有效地执行和监督。
参考文献:
[1]《爱尔兰联合银行欺诈案透视 防风险重在监管执行》 姚伟 人民网 2007年6月15日
[2]《有效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研究》 李晓慧 孟春 《财政研究》2012年第2期
作者简介:单锡娜(1992-),女,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
关键词:衍生产品 风险控制 内部监控
一、事件回顾
1995年2月,英国中央银行宣布巴林银行倒闭。里森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银行的名义认购价值70亿美元的日本股票指数期货,以买空的做法在日本期货市场买进了价值200亿美元的短期利率债券。日本债券市场一直下跌。巴林银行损失近10亿美元,最终破产。
2002年,联合爱尔兰银行的交易员鲁斯纳克在美元对日元即期和远期业务造成庞大的损失后,伪造期权合约抵消损失,导致股价下跌15.5%,一级资本充足率由7.2%降到6.4%,全部资本充足率由10.8%降到9.9%。制约了业务拓展能力,还影响其商誉,引起无形资产的折损。
二、里森和鲁斯纳克---“魔鬼交易员”们的共性对比分析
在巴林银行和联合爱尔兰银行事件后直至今日,“魔鬼交易员”在国际金融舞台上层出不穷:
1984-1985,日本大和银行井口俊英,11年非法从事以美国国债为标的物的交易,导致11亿美元的亏损;
2007-2008,法国兴业银行杰洛米科威尔,私自动用超过728亿美元对欧洲股指期货投下巨额做空筹码,创设虚假对冲头寸,对兴业银行造成了71亿美元的损失;
2008-2011,瑞士银行奎库阿伯多利,采用违法虚拟的现金ETF头寸,放大实际交易限额,造成瑞银20亿欧元的损失。
通过对以上案例的对比分析,“魔鬼交易员”几乎有着相同的特质:
避开银行内部监控违规交易;
具有侥幸心理:无法正视自己对金融产品走势判断错误的事实,结果加大交易量,越陷越深,最后采取欺诈交易,以至于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手段多采取虚假交易和远期交割:通过虚假交易掩盖亏损,突破内部授权;利用衍生品远期交割避开内部控制对虚假交易的管控;
然而,出去这些“魔鬼交易员”的个人失误,其所在银行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纵观巴林银行及联合爱尔兰银行事件,这些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上的漏洞才是导致最后悲剧的根本原因。出现“魔鬼交易员”的商业银行同样有着相似的特征。
三 、“魔鬼交易员”背后的商业银行共性分析
期货交易中的“趋利原则”:以上事件中的两家商业银行都具有热爱投机的共性。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人的行为都是追逐利益的。他们鼓励投机性金融衍生产品,在薪资上实行“多赚多得”,通常来说,一个交易员可以拿到账面利润的2%-5%,年薪高达几十万。同时,他们冒险违规或越过授权从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都是基于他们个人可以为公司建功立业,进而得到上司的赏识,有更好的晋升机会。在这里,我们可以运用“犯罪三角”来阐释这个问题的形成过程:(图1)
1.银行风险控制系统中的人为管理出现失衡:
银行的风险控制系统一般都有量化控制与人为管理两套系统。
在量化管理方面,各大银行几乎都采用了“在险值(VAR)”来控制交易风险,所谓VAR,就是根据市场历史数据,计算银行损失的发生概率。在风险人为控制方面,一般的银行交易部门都采用了区分前、中、后台的方法:前台做出交易决策,中台监测前台决定,后台负责处理交易,并由中台和后台负责监督前台交易行为的制衡体系。但是,在巴林银行和联爱银行中,两名“魔鬼交易员”进行了长达一年的违规虚假交易尽然无人察觉,充分暴露出了这两家银行在风险控制的人为管理层面的严重失衡。监管部门缺乏一个职责明确、互相协调、互相制约的运转机制,是造成巴林银行事件和联合爱尔兰银行事件不可否认的基本因素。
四、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机制的启示
从巴林银行和联合爱尔兰银行事件中,我们可以得到诸多启示:
1.提升商业银行外部监管者水品。巨额违规交易的屡屡发生折射出金融监管部门对场外市场交易的监管缺陷。场外交易信息分散、衍生品市场高度不透明,造成监管部门和市场参与者无法全面、有效地识别和控制有关风险。最优秀的人才永远处于交易一线,监管者与魔鬼交易员的关系更类似“笨猫戏鼠”。监管者不如参与银行的交易员熟悉金融产品,很难有效监管。
2.加强金融市场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伴随金融衍生工具创新不断推进,市场规模继续扩大,在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当面,建立衍生品交易信息库、完善交易信息报备机制,研究建立交易数据和风险信息汇总的机制有其迫切性。通过设立专业的数据信息服务机构,加强配合监督机构进行市场监测和规范、评估市场系统性风险和金融稳定度,增加场外衍生品的透明度,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识别、分析和应对。
3.提升市场的自我约束能力。加大交易人员教育,强化合规交易理念;增大交易员违规交易的成本。加强内部沟通,人员交流,对身处压力环境大的交易人员实行人道主义关怀。
4.切实有效地监督和执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强调设计和运行上的“双重有效”。徒有完善的体制而运行不力,仍然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对于银行业来说,问题的关键绝不仅仅在于是否拥有一整套完整的制度,而是在于这一套制度是否得到了切实有效地执行和监督。
参考文献:
[1]《爱尔兰联合银行欺诈案透视 防风险重在监管执行》 姚伟 人民网 2007年6月15日
[2]《有效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研究》 李晓慧 孟春 《财政研究》2012年第2期
作者简介:单锡娜(1992-),女,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