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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学前教育仍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苏北地区、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城市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必须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一是进一步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科学测算入同需求和供需缺口,按照方便就近、安全达标、努力创优的原则,合理确定幼儿园数量、规模和布局,原则上每1万人左右建一所幼儿园。二是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每个乡镇至少要建成1所不低于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切实办好不低于省合格园标准的村幼儿园,大村要独立建园,小村可设分园。同时,切实落实农村幼儿同运转经费、收费监管、师资配备及待遇等方面的措施,建立农村学前教育长效发展机制。三是切实建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城镇小区要结合居住区规划和人口规模,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南当地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着力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发展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是关键。要着眼补短板、强基础,把有限的资源优先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一是坚决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人制度。幼儿同保教人员必须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要坚决把好保教人员入口关,新进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现有尚不具备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二是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加强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幼儿高等师范教育,积极鼓励优秀初高中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进一步扩大免费男幼儿师范生招生规模。完善幼儿教师在职培训体系,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加大学前教育领域的名园长、名教师、特级教师培养。三是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首位,加强职业理想教育,落实职业道德规范,把爱心和责任心作为幼儿教师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幼儿教师尊重儿童、理解儿童、关爱儿童,不断提高师德水平、人文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四是努力保障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政府提供保障,确保国家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据幼儿园和聘用人员双方约定执行,其工资水平要高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断提高,其社保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各级政府可根据财力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三、着力规范办园行为。学前教育事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期,必须加强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学前教育发展高起点、高标准。一是切实加强规范管理。要坚持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作为最根本标准,抓紧研究制订幼儿园建设标准、收费标准、教师资格标准、保教质量指南及内部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实行严格准人,把好人口关。要抓紧研制并充分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学前教育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二是加快清理无证幼儿同。各地要按照省有关部门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加大清理整顿力度,确保到2012年全面消除元证幼儿园。同时,要从严抓好对以婴幼儿为对象的社会教育、培训、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三是把确保安全作为关键环节。幼儿园从选址、设计到施工、使用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幼教特点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要加强食品安全、保育安全、疫病安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对教师资质、人员流动、教育教学、校园及周边实行动态监管,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避免意外伤害。
四、着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学龄前阶段是人生重要的启蒙时期,学前教育质量关系到为儿童创造良好的人生开端,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必须在“广覆盖、保基本”的基础上实现“有质量、高水平”。一是提高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水平。积极鼓励各地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大力实施优质幼儿园创建工程,新建幼儿园必须按不低于省优质园标准建设,到2015年省级优质幼儿园要达70%以上。大力实施学前教育“园园通”工程,全面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整体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二是严格禁止“小学化”倾向。尊重幼儿期独特的成长规律。严禁在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进行技能强化训练,坚决抵制社会上以幼教为名进行的不科学甚至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在小学入学时搞所谓素质或智商测试。三是在全社会倡导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观。确保儿童快乐生活、健康成长,是发展学前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衡量学前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家长学校,加大科学育儿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家长教育,引导和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掌握科学的育儿方法,使孩子们有一个快乐的童年生活,有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着力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发展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是关键。要着眼补短板、强基础,把有限的资源优先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一是坚决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人制度。幼儿同保教人员必须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要坚决把好保教人员入口关,新进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现有尚不具备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二是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加强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幼儿高等师范教育,积极鼓励优秀初高中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进一步扩大免费男幼儿师范生招生规模。完善幼儿教师在职培训体系,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加大学前教育领域的名园长、名教师、特级教师培养。三是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首位,加强职业理想教育,落实职业道德规范,把爱心和责任心作为幼儿教师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幼儿教师尊重儿童、理解儿童、关爱儿童,不断提高师德水平、人文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四是努力保障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政府提供保障,确保国家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据幼儿园和聘用人员双方约定执行,其工资水平要高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断提高,其社保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各级政府可根据财力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三、着力规范办园行为。学前教育事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期,必须加强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学前教育发展高起点、高标准。一是切实加强规范管理。要坚持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作为最根本标准,抓紧研究制订幼儿园建设标准、收费标准、教师资格标准、保教质量指南及内部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实行严格准人,把好人口关。要抓紧研制并充分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学前教育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二是加快清理无证幼儿同。各地要按照省有关部门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加大清理整顿力度,确保到2012年全面消除元证幼儿园。同时,要从严抓好对以婴幼儿为对象的社会教育、培训、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三是把确保安全作为关键环节。幼儿园从选址、设计到施工、使用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幼教特点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要加强食品安全、保育安全、疫病安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对教师资质、人员流动、教育教学、校园及周边实行动态监管,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避免意外伤害。
四、着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学龄前阶段是人生重要的启蒙时期,学前教育质量关系到为儿童创造良好的人生开端,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必须在“广覆盖、保基本”的基础上实现“有质量、高水平”。一是提高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水平。积极鼓励各地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大力实施优质幼儿园创建工程,新建幼儿园必须按不低于省优质园标准建设,到2015年省级优质幼儿园要达70%以上。大力实施学前教育“园园通”工程,全面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整体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二是严格禁止“小学化”倾向。尊重幼儿期独特的成长规律。严禁在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进行技能强化训练,坚决抵制社会上以幼教为名进行的不科学甚至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在小学入学时搞所谓素质或智商测试。三是在全社会倡导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观。确保儿童快乐生活、健康成长,是发展学前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衡量学前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家长学校,加大科学育儿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家长教育,引导和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掌握科学的育儿方法,使孩子们有一个快乐的童年生活,有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