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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暴力受虐妇女杀夫的案件屡见不鲜,为求审判公正有学者提出以防御性紧急避险理论作为杀夫妇女的出罪事由。现实中妇女会同他人共谋杀夫的情形亦非罕见,而提倡这一理由的学者仅以妇女为分析对象却忽略了对妇女以外的第三人是否构成救助型防御性紧急避险的讨论。救助型防御性紧急避险在规范、伦理与法理层面皆有其正当性依据,且在避险可行性与避险限度要件的判断中与自助型防御性紧急避险不同,应当以危险紧迫性判断为核心加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