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鲁民[2018]58号各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为保持法规政策统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省民政厅对2018年8月15日前由民政厅发布或以民政厅为主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未作过废止处理的民政业务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保留规范性文件78件(其中经评估需要继续执行、重新登记编号公布有效期的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