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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10日至9月14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安监局等六部委联合派出6个督察组,分赴12个省、自治区,以土法炼铅、炼砷、炼锌、制革、电镀、化工、废旧五金电器加工企业群的污染整治为重点,实地检查了27个地(市)、53个县(区)的155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