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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我国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明确了人民法院履行国家审判职能的性质。审判权由人民法院单独行使,其他国家机关不能分享,2.产生。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受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受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