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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市场经济改革的潮流下,农产品拍卖已成为我国拍卖理论与应用研究领域最常见的问题,推行农产品在线拍卖交易方式,逐步缩减传统对手交易模式,是今后我国农产品交易的主要发展方向。本文针对衡阳市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机制理论展开研究,分析了传统拍卖机制理论和在线拍卖机制在鲜活农产品上的应用实践,对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机制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关键词: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机制理论;衡阳市
鲜活农产品是指农业部门生成的没有加工或只有少量加工的,在常温下不能长期保存的农产品,包括新鲜水果、蔬菜、新鲜的肉类等[1]。鲜活农产品具有周期性、易腐蚀、不耐贮存等特点,这类产品不同于饮料、干果、罐头等具有固定的生命周期,其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递减,且鲜活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所产生的数量损耗和价值损耗所占比例较大,因此鲜活农产品对交易效率的要求极高,如果交易时间持续很久,不仅不能保证农产品的新鲜程度且会减慢产品的流通速率[2]。
拍卖是一种确定物品价格的经济机制,通常以公开的方式将物品出售给最高价格的投标者。拍卖的资源分配机制与价格形成过程,能够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并且更利于提高交易效率,当今工艺品、古董、土地、矿产开采权等领域都广泛使用拍卖手段作为最主要的交易方式。随着拍卖交易方式的迅速发展,西方国家最早把拍卖应用到鲜活农产品交易上,自20世纪80年代时钟降价方式应用到荷兰花卉拍卖市场以来,拍卖制已在世界各地农产品市场交易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同国外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相比,我国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我国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的价格呈较大的水平波动,严重影响了我国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的运作能力与水平。本研究围绕衡阳市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市场,结合拍卖理论机制,对衡阳市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问题展开讨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传统拍卖机制理论研究和农产品拍卖应用现状
自1956年Friedman发表了第一篇关于拍卖理论的文献以来,传统拍卖理论在国外得到了迅速的发展。Vickrev在1964年提出了基准点模型和收入等价原理,为拍卖理论的研究作出了巨大贡献。目前对拍卖理论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于基准模型和最优拍卖的研究,一般体现在投标者共谋、投标均衡、最优拍卖和机制设计等;(2)对基准模型的研究更加广泛,如加深了对公有估价模型和联合估价模型等的研究;(3)多物品荷氏序贯拍卖的研究,如同质物品和异质物品荷氏序贯拍卖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农产品交易中,拍卖交易方式因为其独特优势早已普遍存在,最主要的拍卖机制是荷兰式的单边拍卖,荷兰90%的大众农产品通过拍卖市场销售到个人或者集体,且80%的花卉通过拍卖交易出口世界各地。这种荷兰式的单边拍卖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集中拍卖,它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机制的简捷且能够迅速成交。但是荷兰式单边拍卖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荷兰式单边拍卖属于多对一的非重复性同时博弈,每次博弈仅产生一名中标人,它的拍卖签约过程具有不连续性,只能在完成一单签约后才执行剩余产品的拍卖交易,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在等待签约过程中。(2)荷兰式单边拍卖存在保留最优价格的设定。通常在农产品拍卖过程中,为了保护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利益,拍卖中心会针对产品设置产品的最低保留价格,如果在拍卖过程中,竞标者所报的价格低于该保留最低价格,那么拍卖交易便失败,所以选择的保留价格过低会造成农产品经营者损失,不能保证自己应有的利益,而过高的保留价又会导致拍卖流失,造成拍卖的低成功率。
我国在传统拍卖机制理论方面也作过许多研究,如多物品拍卖、网上拍卖和组合拍卖等研究领域,都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就鲜活农产品拍卖机制,国内更多的学者主要是定性地对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的发展价值和发展条件进行分析,但也有部分学者开始關注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机制。秦开大等针对我国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效益不佳的现象,对我国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的价格波动规律和影响因素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研究。江晓莉通过以中国真实市场环境为背景,对最优保留价展开研究,以确保拍卖过程的公平公正,提高拍卖成功率。我国在早期也曾引入拍卖交易实践在农产品交易市场上,1997年深圳福田农产品拍卖市场首先在蔬菜批发市场应用拍卖交易方式,2002年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中心KIFA成立,成为我国最大的国际化花卉交易中心。尽管鲜活农产品拍卖行业在我国发展还十分缓慢,但农产品拍卖其独特的优势以及中国目前农业的发展情况决定了拍卖交易将成为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二、形式化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机制模型
在线拍卖机制把拍卖时间以时间间隔T划分为n轮,T=
{1,2…}为离散时间序列,其中t∈T。拍卖市场能够在每一轮都收集到参加拍卖的买卖双方的投标信息和招标信息,并且通过在线拍卖机制决定哪些买家和卖价能够完成交易。本研究设计的在线机制表示为M=(π,x),π={πt}(t∈T)表示分配规则x=
{xt}(t∈T)表示支付规则。每个参与者类型为θi=(vi,qi,ai,di),其中vi,qi,ai,di都为非负实数,vi表示参与者对于单位农产品的估值,qi为交易的农产品的数量,ai为到达时间,di为截止离开时间。相对于拍卖中的每一位参与者,交易期定义为到达时间和截至离开时间中的时间差(di-ai)。参与者可以在几个交易期内同时参与拍卖交易,且每个交易期代理都能在之后的拍卖交易完成前,更改还没有被成功拍卖的物品的价值,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参与者一旦离开市场,便不能再以相同的报价信息重新返回市场。
三、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机制
(一)单物品在线拍卖机制。在线拍卖机制具有实时决策的特点,能够收集到每轮参与者的报价θ,能够记录买家支付与卖家收入离开的阶段。假设拍卖市场中只交易单一的同种农产品,参与者的风险中性和追求效用能够最大化,参与者有拟线形的效用函数:u=f(π,x)±x。在假设条件下,ui表示参与拍卖交易的卖家的效用函数,uj表示参与拍卖交易的买家的效用函数,机制目标为社会福利最大化Max(∑ui+∑uj),其中,i∈S,j∈ B,S表示农产品卖家,B表示农产品买家,分别基于Model-free模型(在线拍卖机制不需要知道后续用户的到达离开时间、产品的数量、价值等用户信息)和Model-based模型(在线拍卖机制知道用户信息的概率分布),设计激励兼容的在线拍卖机制。在线拍卖机制M=(π,x)的设计,主要研究满足激励兼容性质的分配和支付规则,使得在任一时刻t得到拍卖结果π,再采用线性规划法和启发式方法来设计分配与支付算法。
(二)多物品在线拍卖机制。在线拍卖交易市场中,倘若一次只拍卖单一农产品,会使拍卖效率变得很低。在实现的鲜活农产品拍卖交易市场,也会存在同时多种农产品作为拍卖品,多个拍卖品之间既有可能是无关的,也有可能是相关的,物品之间可能会存在相互替代的关系,也可能存在相互补充的关系。多物品在线拍卖机制主要研究的方面是投标语言的表达与兼容的拍卖机制设计。例如有一个集合M,由m种不同的鲜活农产品构成,有n个拍卖参与方,包括买家与卖家,每个参与者类型θi=(αi,di,vi,di),di ={ a1i,a2i,aji,... amj})∈Z),aji表示在第i个竞拍项目中包含的第j种农产品的数量,V∈R表示投标z对该组合项目的竞价。多物品在线拍卖机制M=(π,x)的设计,主要研究投标语言表达、满足激励兼容性质的分配和支付规则。
四、结论
对于在线拍卖机制理论的研究现状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外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不错的成就,拥有大量的理论意义和显示价值。但是关于鲜活农产品拍卖的理论与实践,尚有许多问题需要更深一层地探讨。拍卖理论是一传统而又生机勃勃的研究领域,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已经十分成熟,但现实的拍卖实践中还有更多的拍卖理论需要我们去研究解释。建设衡阳市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市场是非常有必要的。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交易是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相比于传统的交易手段,在线拍卖更能够有效地节约交易成本与时间,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而且在线拍卖交易也是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方式中的一种创新,在全国各县市积极推广农产品在线拍卖也是大势所趋。但毕竟我国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对其的整体实施还存在一定的障碍,我们在借鉴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同时,更应该把我国国情以及地方实际条件紧紧与之结合,通过在衡阳市实践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交易,进而推广到全国,带动我国农业的迅速发展。我国的鲜活农产品流通市场目前迫切需要一些市场公共平台的建设,并且充分发挥其市场功能和作用,并以此为纽带,带动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改进。
参考文献:
[1] 宋清华,李树超. 菏泽市鲜活农产品物流发展对策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10):6212-6214
[2] 寇平君,卢凤君.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在我国推行的适应性分析[J].中國农村经济,2003(8):18-23.
关键词: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机制理论;衡阳市
鲜活农产品是指农业部门生成的没有加工或只有少量加工的,在常温下不能长期保存的农产品,包括新鲜水果、蔬菜、新鲜的肉类等[1]。鲜活农产品具有周期性、易腐蚀、不耐贮存等特点,这类产品不同于饮料、干果、罐头等具有固定的生命周期,其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递减,且鲜活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所产生的数量损耗和价值损耗所占比例较大,因此鲜活农产品对交易效率的要求极高,如果交易时间持续很久,不仅不能保证农产品的新鲜程度且会减慢产品的流通速率[2]。
拍卖是一种确定物品价格的经济机制,通常以公开的方式将物品出售给最高价格的投标者。拍卖的资源分配机制与价格形成过程,能够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并且更利于提高交易效率,当今工艺品、古董、土地、矿产开采权等领域都广泛使用拍卖手段作为最主要的交易方式。随着拍卖交易方式的迅速发展,西方国家最早把拍卖应用到鲜活农产品交易上,自20世纪80年代时钟降价方式应用到荷兰花卉拍卖市场以来,拍卖制已在世界各地农产品市场交易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同国外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相比,我国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我国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的价格呈较大的水平波动,严重影响了我国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的运作能力与水平。本研究围绕衡阳市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市场,结合拍卖理论机制,对衡阳市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问题展开讨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传统拍卖机制理论研究和农产品拍卖应用现状
自1956年Friedman发表了第一篇关于拍卖理论的文献以来,传统拍卖理论在国外得到了迅速的发展。Vickrev在1964年提出了基准点模型和收入等价原理,为拍卖理论的研究作出了巨大贡献。目前对拍卖理论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于基准模型和最优拍卖的研究,一般体现在投标者共谋、投标均衡、最优拍卖和机制设计等;(2)对基准模型的研究更加广泛,如加深了对公有估价模型和联合估价模型等的研究;(3)多物品荷氏序贯拍卖的研究,如同质物品和异质物品荷氏序贯拍卖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农产品交易中,拍卖交易方式因为其独特优势早已普遍存在,最主要的拍卖机制是荷兰式的单边拍卖,荷兰90%的大众农产品通过拍卖市场销售到个人或者集体,且80%的花卉通过拍卖交易出口世界各地。这种荷兰式的单边拍卖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集中拍卖,它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机制的简捷且能够迅速成交。但是荷兰式单边拍卖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荷兰式单边拍卖属于多对一的非重复性同时博弈,每次博弈仅产生一名中标人,它的拍卖签约过程具有不连续性,只能在完成一单签约后才执行剩余产品的拍卖交易,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在等待签约过程中。(2)荷兰式单边拍卖存在保留最优价格的设定。通常在农产品拍卖过程中,为了保护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利益,拍卖中心会针对产品设置产品的最低保留价格,如果在拍卖过程中,竞标者所报的价格低于该保留最低价格,那么拍卖交易便失败,所以选择的保留价格过低会造成农产品经营者损失,不能保证自己应有的利益,而过高的保留价又会导致拍卖流失,造成拍卖的低成功率。
我国在传统拍卖机制理论方面也作过许多研究,如多物品拍卖、网上拍卖和组合拍卖等研究领域,都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就鲜活农产品拍卖机制,国内更多的学者主要是定性地对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的发展价值和发展条件进行分析,但也有部分学者开始關注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机制。秦开大等针对我国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效益不佳的现象,对我国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的价格波动规律和影响因素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研究。江晓莉通过以中国真实市场环境为背景,对最优保留价展开研究,以确保拍卖过程的公平公正,提高拍卖成功率。我国在早期也曾引入拍卖交易实践在农产品交易市场上,1997年深圳福田农产品拍卖市场首先在蔬菜批发市场应用拍卖交易方式,2002年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中心KIFA成立,成为我国最大的国际化花卉交易中心。尽管鲜活农产品拍卖行业在我国发展还十分缓慢,但农产品拍卖其独特的优势以及中国目前农业的发展情况决定了拍卖交易将成为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二、形式化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机制模型
在线拍卖机制把拍卖时间以时间间隔T划分为n轮,T=
{1,2…}为离散时间序列,其中t∈T。拍卖市场能够在每一轮都收集到参加拍卖的买卖双方的投标信息和招标信息,并且通过在线拍卖机制决定哪些买家和卖价能够完成交易。本研究设计的在线机制表示为M=(π,x),π={πt}(t∈T)表示分配规则x=
{xt}(t∈T)表示支付规则。每个参与者类型为θi=(vi,qi,ai,di),其中vi,qi,ai,di都为非负实数,vi表示参与者对于单位农产品的估值,qi为交易的农产品的数量,ai为到达时间,di为截止离开时间。相对于拍卖中的每一位参与者,交易期定义为到达时间和截至离开时间中的时间差(di-ai)。参与者可以在几个交易期内同时参与拍卖交易,且每个交易期代理都能在之后的拍卖交易完成前,更改还没有被成功拍卖的物品的价值,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参与者一旦离开市场,便不能再以相同的报价信息重新返回市场。
三、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机制
(一)单物品在线拍卖机制。在线拍卖机制具有实时决策的特点,能够收集到每轮参与者的报价θ,能够记录买家支付与卖家收入离开的阶段。假设拍卖市场中只交易单一的同种农产品,参与者的风险中性和追求效用能够最大化,参与者有拟线形的效用函数:u=f(π,x)±x。在假设条件下,ui表示参与拍卖交易的卖家的效用函数,uj表示参与拍卖交易的买家的效用函数,机制目标为社会福利最大化Max(∑ui+∑uj),其中,i∈S,j∈ B,S表示农产品卖家,B表示农产品买家,分别基于Model-free模型(在线拍卖机制不需要知道后续用户的到达离开时间、产品的数量、价值等用户信息)和Model-based模型(在线拍卖机制知道用户信息的概率分布),设计激励兼容的在线拍卖机制。在线拍卖机制M=(π,x)的设计,主要研究满足激励兼容性质的分配和支付规则,使得在任一时刻t得到拍卖结果π,再采用线性规划法和启发式方法来设计分配与支付算法。
(二)多物品在线拍卖机制。在线拍卖交易市场中,倘若一次只拍卖单一农产品,会使拍卖效率变得很低。在实现的鲜活农产品拍卖交易市场,也会存在同时多种农产品作为拍卖品,多个拍卖品之间既有可能是无关的,也有可能是相关的,物品之间可能会存在相互替代的关系,也可能存在相互补充的关系。多物品在线拍卖机制主要研究的方面是投标语言的表达与兼容的拍卖机制设计。例如有一个集合M,由m种不同的鲜活农产品构成,有n个拍卖参与方,包括买家与卖家,每个参与者类型θi=(αi,di,vi,di),di ={ a1i,a2i,aji,... amj})∈Z),aji表示在第i个竞拍项目中包含的第j种农产品的数量,V∈R表示投标z对该组合项目的竞价。多物品在线拍卖机制M=(π,x)的设计,主要研究投标语言表达、满足激励兼容性质的分配和支付规则。
四、结论
对于在线拍卖机制理论的研究现状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外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不错的成就,拥有大量的理论意义和显示价值。但是关于鲜活农产品拍卖的理论与实践,尚有许多问题需要更深一层地探讨。拍卖理论是一传统而又生机勃勃的研究领域,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已经十分成熟,但现实的拍卖实践中还有更多的拍卖理论需要我们去研究解释。建设衡阳市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市场是非常有必要的。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交易是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相比于传统的交易手段,在线拍卖更能够有效地节约交易成本与时间,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而且在线拍卖交易也是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方式中的一种创新,在全国各县市积极推广农产品在线拍卖也是大势所趋。但毕竟我国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对其的整体实施还存在一定的障碍,我们在借鉴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同时,更应该把我国国情以及地方实际条件紧紧与之结合,通过在衡阳市实践鲜活农产品在线拍卖交易,进而推广到全国,带动我国农业的迅速发展。我国的鲜活农产品流通市场目前迫切需要一些市场公共平台的建设,并且充分发挥其市场功能和作用,并以此为纽带,带动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改进。
参考文献:
[1] 宋清华,李树超. 菏泽市鲜活农产品物流发展对策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10):6212-6214
[2] 寇平君,卢凤君.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在我国推行的适应性分析[J].中國农村经济,2003(8):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