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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江苏省盐城市对市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生育政策的住院生育费用和产前检查费用予以补偿。补偿待遇标准为,参加职工医保满1年且连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市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生育费用,顺产定额补偿1600元涪0宫产定额补偿2700元;产前检查费用补偿400元,实际发生额低于400元的按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