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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燕和韩大明坐在长椅上,正对着一个小水塘。水塘里的水黑得像墨鱼汁。从前这地方是变压器厂的浴室,韩大明最后一次在那个红砖盖的、有一长排热水龙头的浴室洗澡,应该是二十多年前了。
他问红燕还记不记得那个浴室,红燕奇怪地把头扭到一边去。韩大明就不再说话了,浴室的话题确实不合适。不过二十多年前,红燕十多岁,其实也该记事了。
“这里地势低,就会积水。”韩大明只好冲着面前那湾黑水说。下午的太阳在水面镀上一层银色,水面沉静得像银色硬纸壳。水塘呈不规则的椭圆形,中心处有几根水管探出头来。
红燕说:“不是积水。原来是喷泉,喷过一回,挺好看的,后来不喷了。”
“哦。”这都是在韩大明坐牢期间发生的事。他没什么好说的。
红燕知道自己被跟踪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最早一次,是她从超市下班后,听超市门口自行车寄存处的老李说,有个流浪汉最近常在超市门口一坐一整天,到红燕下班的时候,流浪汉就跟在她后面一起离开。“那老头儿头发脏得就像钢丝球,你得小心点儿。”老李这么说。
过了几天,红燕也看见了那个流浪汉——右脚是残疾的,走路的时候,两只脚一只冲前,另一只冲着旁边,两脚始终是个直角。
这天,她就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在家附近的胡同绕了几圈,手里一直提着超市打折卖给内部员工的一根过期的猪棒骨。
她有意走得很慢,看他能不能跟上。然后她发现,没用。他对这片胡同还是很熟悉。十七年了,胡同的结构发生过不少变化,有的地方被拆除,有的地方又被居民自建的廚房和卫生间堵上了,有的堵上之后又被拆掉。但他还是能找到这地盘上的规律,就像人跟人再千差万别,骨骼结构却总是一样的。
他在她必将出现的地方,缩着头等她。她不用刻意去看也知道,他蓬头垢面,蹲在一排自行车后面,把脸埋进衣服里,身上穿的白色老头衫有无数细小的破洞,薄得像蒸馒头用的屉布,可能那的确是屉布做的,只是颜色跟屉布不一样,汗衫是不均匀的棕黄色——是被汗渍层层叠叠长年染出的效果。
她从那排自行车前走过去,假装没有发现他,就像小时候在胡同里捉迷藏一样,装作没发现某个小伙伴。她不知道那时自己为什么要假装,可能只是为了在突然捉住别人的时候显得自己比较厉害?
她知道现在是下午三点多。她在超市上早班,从早上六点到下午两点。她现在还有时间,不用急着回家给彭秀丽做晚饭。而这根猪棒骨,至少可以换来彭秀丽整个晚上闭嘴不抱怨。
她接着走,不用回头也知道,他从藏身的那排自行车后面钻出来,贴着墙根继续跟着她。那排墙根永远有积水,因为这片胡同——现在差不多已经是棚户了——无用的地下排水设备。他踩着脏水,扑哧扑哧的脚步声在安静的胡同里格外响亮。他还是老实的,所以没法做一个高明的跟踪者,她想。
她在一个三岔路口左转,这与她回家的方向背道而驰。如果彭秀丽和韩大明两个人,今天她必须要选一个的话,她选韩大明。
左转是条细长的胡同,她没有继续走,而是突然转身。
他被吓了一跳,马上把双手都高高举起来,应是习惯性动作,她想,又看着他慢慢把手臂放下。
“你为什么跟着我?”红燕问他。
“我,我……”他吞吞吐吐。
“韩大明,你出来了?”红燕高声问他,窄小的胡同里,她听见自己的声音来回荡漾。在超市工作这些年,她除了增加了二十斤体重,还收获了越来越亮堂的嗓门儿。
韩大明点头,点到最后,就把头低在胸口再不抬起来。下巴上乱七八糟的胡子扎进锁骨里,锁骨处的凹陷仿佛深不见底。
“你现在住哪儿?”红燕和韩大明往变压器厂的旧址走的时候,她问他。
韩大明从前在变压器厂工作,当车间主任,那年受伤后还被评为劳动模范。藏蓝色的工作服永远干干净净,那枚劳动模范的奖章在重要的日子里会别在他工作服左上方口袋的位置,刚好压着他的心脏。现在变压器厂已经没有了。十年前,那些十分有韵味的苏式红砖厂房被推倒。外资公司在废墟上开建化工厂。新厂房的墙面是灰色水泥,从没启用过。窗户的玻璃还没装上的时候,外资公司那些人就卷着钱款跑了。荒废的厂房从此就是这座北方小城体内一个巨大的暗疮,被避之不提的公开秘密。
韩大明摇头。
“没地方住?”红燕问,当然没地方住,如果有,他也不会穿这样的衣服,身上还有股垃圾桶的味道。
“有时在马路边,有时我就住厂房。”韩大明说。
“化工厂?”
“变压器厂。”他不知道外资投资建化工厂的事。
“变压器厂早拆了,现在是化工厂,也不是,那个化工厂,我们都没见过,鬼知道化工厂应该长什么样儿。”
“不知道什么厂。我有时候就住那里。”
“怎么能住那里呢?”
“很好了,新厂房,挺敞亮,晚上还能看见天上。”他看上去真心诚意觉得自己住在一个好地方。
“总不是个正经住人的地方。”红燕说。她想他还不知道新厂房永远也不可能盖好了。她还想,可能因为他住了十七年的牢房是很小的,晚上应该也看不到天上。
“我的房子倒是正经住人的地方!”他突然吼起来。因为她说到他的痛处了吗?
红燕愣了愣,没跟他计较。韩大明的房子,这些年一直是红燕和彭秀丽住着。那两间棚户区的平房早破败不堪,像彭秀丽本人一样,眼下已是风光不再的老妪,被时间折磨到失去形状,随时会崩塌。屋顶漏水,电路老化,瓦数再低的灯泡也无法平稳发出光亮,总是闪闪烁烁仿佛店铺那种细小的彩灯。彭秀丽根本不在乎灯泡亮不亮,反正她多年来只是躺在床上等着两件事发生。第一件显而易见已经发生了,那就是韩大明出狱,“他出来会杀了我,我会在他出狱那天死掉。”彭秀丽总这么说。红燕认为,世界上恐怕只有彭秀丽一个人对自己的死期如此心知肚明。第二件是拆迁,彭秀丽认为如果这里拆迁了,韩大明就找不到她了,至于拆迁之后她和女儿红燕去哪里住,她倒是没有考虑过。而拆迁的事随着时间推移,也总像越来越不可能发生。 “你,回,家,去过吗?”红燕小心翼翼问。她犹豫了一下才终于用“家”来形容他们三人曾经住的那两间房子。如果彭秀丽知道韩大明已经出狱,会不会去死?她对这问题充满好奇。彭秀丽算计了十几年,就是没算到韩大明会提前两年出来。
韩大明沉默着,摇头,随后快走了几步,去变压器厂的路仿佛漫长得让他失去耐心。以前他都骑自行车上下班,下班的时候自行车把手上总是挂着一篮子蔬菜。晚上他会把自行车精心擦拭,摆在两间平房前的空地上欣赏好长时间。月光下的自行车轮毂锃亮,就像明晃晃的刀锋。
韩大明停下来,回头对红燕说:“我不能回去,我怕我会忍不住杀了她!”
“她也知道你肯定会杀了她。”红燕笑着说,和彭秀丽一样,她这些年也一直等着彭秀丽被杀或自杀的那一天。
彭秀丽是红燕的妈妈,但是彭秀丽把她一生都毁了,哦,不止,彭秀丽还毁了她自己,也毁了韩大明。韩大明是彭秀丽的丈夫,他们到现在都还没有正式离婚——不知道他坐牢的十七年会不会影响他们的法定夫妻关系?红燕不了解这样的事。韩大明不是她的生父,彭秀丽带着红燕嫁给韩大明的时候,红燕已经八岁了。
“她为什么不去死?”韩大明用手背擦着鼻涕,这让红燕觉得他可能哭出来了,但是没有,他可能早就哭干了眼泪。而且他现在那么瘦,可能都没有杀掉彭秀丽的力气了。他手臂的骨头仿佛被彭秀丽啃光的那些猪棒骨,光秃秃的,暴露着经脉血管和骨骼上密布的纹路。
“彭秀丽怎么会去死?她还要吃猪棒骨呢。”红燕说,“她吃掉了我多少猪棒骨,还好我在超市上班,可以買到便宜货。”她把塑料袋里的猪棒骨提到韩大明眼前,晃来晃去。白色塑料袋内侧沾着红色的血迹。
韩大明背过脸去,悄声骂了句什么,红燕没听清,她倒是听见,韩大明随后问她:“能不能给我买个馒头?”他饿坏了。“我本来想请你吃东西的,但是我没钱。”他说。
“我也没钱。”红燕说,她想起小时候韩大明给她买过的各种好吃的,比如油炸肉串和猪油包子。
红燕和韩大明就坐在化工厂的长椅上吃馒头。面前那弯黑水的臭味,丝毫没有败坏他们的胃口。红燕三十岁以后,胃口越来越好。她在超市的生鲜速冻部工作,负责卸货装货,体力活儿需要好胃口。卸货装货的,大多是老爷们儿。休息时他们喜欢并排蹲在库房的一溜儿纸箱前,说说笑笑。红燕肥硕的胸和屁股当然是他们百说不厌的主题。红燕无所谓,她从十五岁起就是被这些人指指戳戳地开着玩笑长大的。她有时没兴致,就假装愤怒,拿保鲜膜的圆筒挨个敲那些男人们的脑袋。他们多数都是从前变压器厂的工人,或者老工人的孩子,和红燕一样,都在这片胡同长大,度过荒唐的青春期。等变压器厂变成了化工厂,化工厂又始终没建成之后,几年前这家全城最大的超市一开张,他们都忙不迭地来应聘了。
红燕手里长条保鲜膜的形状,总是不合适地让他们更有兴致。“来,给红燕换个大号的!这婆娘喜欢大号的。”
“别逼老娘告诉你媳妇去!”红燕并不真生气。
“红燕就是我媳妇。”男人们嬉皮笑脸,“红燕是我们大家的媳妇。”
“去你妈的。”红燕骂着。她到现在都还不是任何人的媳妇,她一直没有结婚。二十五岁的时候,她比现在轻三十斤,曾有过对象,是从外地来这里卖电动车的小老板。小老板的电动车行就开在红燕住的胡同口。她很爱他,他也爱她。他们很快开始谈婚论嫁。那时她在筹建中的化工厂负责建筑材料登记,每天在一张巨大的表格上填写钢筋和水泥的重量,所以她也是坐过办公室的。对方不在意她几近瘫痪还每天要吃猪棒骨的老娘彭秀丽,也不在意她住在指甲盖大的老平房,反正那时小城里跑的电动车,全都是他卖出去的。他还一个人住在新建的楼房里,有一套水磨石地板的两室一厅,窗帘是好看的碎花布,还有自来水和燃气。那是红燕唯一一次爱情,她以为这辈子终于时来运转并安心等待幸福生活开始的时候,对方悔婚了。
“恶心,被继父强奸过的烂婆娘。”他倒是直言不讳。
“那不是真的。”她解释。
“全城的人都知道,你那个继父还在坐牢,你十五岁被老牲口强奸,你以为能瞒得住吗?”他就连骂韩大明是老牲口的样子,都文质彬彬。
“没有。”她说。十五岁的时候,她被带到医院,高高躺在一张巨大的“刑具”上,张开两腿。女医生戴着口罩和三角形的白帽子,但仍挡不住她那双表示嫌恶的眯缝眼。红燕闭着眼睛忍受,等待女医生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确实,后来的结果证明,红燕是清白的。她当然是清白的。只是,也根本没人关心红燕还是个处女,因为随后韩大明被判十七年的事情,在所有人看来都更有意思、更值得谈论:曾经的劳动模范,三级伤残的变压器厂车间主任,娶了肤白唇红的彭秀丽,还不够,他惦记的是十五岁的继女。
卖电动车的商人让红燕滚出他的两室一厅,从此再也不要弄脏他的水磨石地板,无论她是否刚刚把那地板擦得像镜子般闪亮。
红燕吃完了馒头,用装馒头的塑料袋裹着一个砖块,朝那黑水塘扔过去,水面被砸出一个个圆圈,瞬间又恢复平静,仿佛砖块被浓稠的液体消解掉了,无影无踪。只要水足够肮脏,就没人会看见水底有什么,哪怕淹没一切的那东西,只是水,而已。
“我在里面表现好,所以减了两年刑。”韩大明说。
“你在哪里都是表现好的人。你就是那种人。”
“其实还不如在里面呢,好歹里面有我一间房,不大,四人间,好歹有个睡觉的地方,时间到了就去吃饭,总能吃上饭的。”
“你现在吃不上饭?”
“有时候吃不上,我领低保,等着安置工作,等了好久了,年轻一点儿的好安置,我这种人,可能难些。”
韩大明这天一口气吃了四个馒头。他说:“彭秀丽还能老吃猪棒骨。”
红燕无奈地笑着:“是的,她只好这一口,她最喜欢吸里面的骨髓,她现在更好这口儿了,说骨髓补钙,她以为自己补完钙没准儿还能站起来。”
“这婆娘真有福气,怎么有你这么个女儿。”韩大明穿着黑布鞋的两脚,挂在长椅边上,来回踢着地面的小石子,红燕幻想他在踢彭秀丽,一下、一下,又一下。
他问红燕还记不记得那个浴室,红燕奇怪地把头扭到一边去。韩大明就不再说话了,浴室的话题确实不合适。不过二十多年前,红燕十多岁,其实也该记事了。
“这里地势低,就会积水。”韩大明只好冲着面前那湾黑水说。下午的太阳在水面镀上一层银色,水面沉静得像银色硬纸壳。水塘呈不规则的椭圆形,中心处有几根水管探出头来。
红燕说:“不是积水。原来是喷泉,喷过一回,挺好看的,后来不喷了。”
“哦。”这都是在韩大明坐牢期间发生的事。他没什么好说的。
红燕知道自己被跟踪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最早一次,是她从超市下班后,听超市门口自行车寄存处的老李说,有个流浪汉最近常在超市门口一坐一整天,到红燕下班的时候,流浪汉就跟在她后面一起离开。“那老头儿头发脏得就像钢丝球,你得小心点儿。”老李这么说。
过了几天,红燕也看见了那个流浪汉——右脚是残疾的,走路的时候,两只脚一只冲前,另一只冲着旁边,两脚始终是个直角。
这天,她就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在家附近的胡同绕了几圈,手里一直提着超市打折卖给内部员工的一根过期的猪棒骨。
她有意走得很慢,看他能不能跟上。然后她发现,没用。他对这片胡同还是很熟悉。十七年了,胡同的结构发生过不少变化,有的地方被拆除,有的地方又被居民自建的廚房和卫生间堵上了,有的堵上之后又被拆掉。但他还是能找到这地盘上的规律,就像人跟人再千差万别,骨骼结构却总是一样的。
他在她必将出现的地方,缩着头等她。她不用刻意去看也知道,他蓬头垢面,蹲在一排自行车后面,把脸埋进衣服里,身上穿的白色老头衫有无数细小的破洞,薄得像蒸馒头用的屉布,可能那的确是屉布做的,只是颜色跟屉布不一样,汗衫是不均匀的棕黄色——是被汗渍层层叠叠长年染出的效果。
她从那排自行车前走过去,假装没有发现他,就像小时候在胡同里捉迷藏一样,装作没发现某个小伙伴。她不知道那时自己为什么要假装,可能只是为了在突然捉住别人的时候显得自己比较厉害?
她知道现在是下午三点多。她在超市上早班,从早上六点到下午两点。她现在还有时间,不用急着回家给彭秀丽做晚饭。而这根猪棒骨,至少可以换来彭秀丽整个晚上闭嘴不抱怨。
她接着走,不用回头也知道,他从藏身的那排自行车后面钻出来,贴着墙根继续跟着她。那排墙根永远有积水,因为这片胡同——现在差不多已经是棚户了——无用的地下排水设备。他踩着脏水,扑哧扑哧的脚步声在安静的胡同里格外响亮。他还是老实的,所以没法做一个高明的跟踪者,她想。
她在一个三岔路口左转,这与她回家的方向背道而驰。如果彭秀丽和韩大明两个人,今天她必须要选一个的话,她选韩大明。
左转是条细长的胡同,她没有继续走,而是突然转身。
他被吓了一跳,马上把双手都高高举起来,应是习惯性动作,她想,又看着他慢慢把手臂放下。
“你为什么跟着我?”红燕问他。
“我,我……”他吞吞吐吐。
“韩大明,你出来了?”红燕高声问他,窄小的胡同里,她听见自己的声音来回荡漾。在超市工作这些年,她除了增加了二十斤体重,还收获了越来越亮堂的嗓门儿。
韩大明点头,点到最后,就把头低在胸口再不抬起来。下巴上乱七八糟的胡子扎进锁骨里,锁骨处的凹陷仿佛深不见底。
“你现在住哪儿?”红燕和韩大明往变压器厂的旧址走的时候,她问他。
韩大明从前在变压器厂工作,当车间主任,那年受伤后还被评为劳动模范。藏蓝色的工作服永远干干净净,那枚劳动模范的奖章在重要的日子里会别在他工作服左上方口袋的位置,刚好压着他的心脏。现在变压器厂已经没有了。十年前,那些十分有韵味的苏式红砖厂房被推倒。外资公司在废墟上开建化工厂。新厂房的墙面是灰色水泥,从没启用过。窗户的玻璃还没装上的时候,外资公司那些人就卷着钱款跑了。荒废的厂房从此就是这座北方小城体内一个巨大的暗疮,被避之不提的公开秘密。
韩大明摇头。
“没地方住?”红燕问,当然没地方住,如果有,他也不会穿这样的衣服,身上还有股垃圾桶的味道。
“有时在马路边,有时我就住厂房。”韩大明说。
“化工厂?”
“变压器厂。”他不知道外资投资建化工厂的事。
“变压器厂早拆了,现在是化工厂,也不是,那个化工厂,我们都没见过,鬼知道化工厂应该长什么样儿。”
“不知道什么厂。我有时候就住那里。”
“怎么能住那里呢?”
“很好了,新厂房,挺敞亮,晚上还能看见天上。”他看上去真心诚意觉得自己住在一个好地方。
“总不是个正经住人的地方。”红燕说。她想他还不知道新厂房永远也不可能盖好了。她还想,可能因为他住了十七年的牢房是很小的,晚上应该也看不到天上。
“我的房子倒是正经住人的地方!”他突然吼起来。因为她说到他的痛处了吗?
红燕愣了愣,没跟他计较。韩大明的房子,这些年一直是红燕和彭秀丽住着。那两间棚户区的平房早破败不堪,像彭秀丽本人一样,眼下已是风光不再的老妪,被时间折磨到失去形状,随时会崩塌。屋顶漏水,电路老化,瓦数再低的灯泡也无法平稳发出光亮,总是闪闪烁烁仿佛店铺那种细小的彩灯。彭秀丽根本不在乎灯泡亮不亮,反正她多年来只是躺在床上等着两件事发生。第一件显而易见已经发生了,那就是韩大明出狱,“他出来会杀了我,我会在他出狱那天死掉。”彭秀丽总这么说。红燕认为,世界上恐怕只有彭秀丽一个人对自己的死期如此心知肚明。第二件是拆迁,彭秀丽认为如果这里拆迁了,韩大明就找不到她了,至于拆迁之后她和女儿红燕去哪里住,她倒是没有考虑过。而拆迁的事随着时间推移,也总像越来越不可能发生。 “你,回,家,去过吗?”红燕小心翼翼问。她犹豫了一下才终于用“家”来形容他们三人曾经住的那两间房子。如果彭秀丽知道韩大明已经出狱,会不会去死?她对这问题充满好奇。彭秀丽算计了十几年,就是没算到韩大明会提前两年出来。
韩大明沉默着,摇头,随后快走了几步,去变压器厂的路仿佛漫长得让他失去耐心。以前他都骑自行车上下班,下班的时候自行车把手上总是挂着一篮子蔬菜。晚上他会把自行车精心擦拭,摆在两间平房前的空地上欣赏好长时间。月光下的自行车轮毂锃亮,就像明晃晃的刀锋。
韩大明停下来,回头对红燕说:“我不能回去,我怕我会忍不住杀了她!”
“她也知道你肯定会杀了她。”红燕笑着说,和彭秀丽一样,她这些年也一直等着彭秀丽被杀或自杀的那一天。
彭秀丽是红燕的妈妈,但是彭秀丽把她一生都毁了,哦,不止,彭秀丽还毁了她自己,也毁了韩大明。韩大明是彭秀丽的丈夫,他们到现在都还没有正式离婚——不知道他坐牢的十七年会不会影响他们的法定夫妻关系?红燕不了解这样的事。韩大明不是她的生父,彭秀丽带着红燕嫁给韩大明的时候,红燕已经八岁了。
“她为什么不去死?”韩大明用手背擦着鼻涕,这让红燕觉得他可能哭出来了,但是没有,他可能早就哭干了眼泪。而且他现在那么瘦,可能都没有杀掉彭秀丽的力气了。他手臂的骨头仿佛被彭秀丽啃光的那些猪棒骨,光秃秃的,暴露着经脉血管和骨骼上密布的纹路。
“彭秀丽怎么会去死?她还要吃猪棒骨呢。”红燕说,“她吃掉了我多少猪棒骨,还好我在超市上班,可以買到便宜货。”她把塑料袋里的猪棒骨提到韩大明眼前,晃来晃去。白色塑料袋内侧沾着红色的血迹。
韩大明背过脸去,悄声骂了句什么,红燕没听清,她倒是听见,韩大明随后问她:“能不能给我买个馒头?”他饿坏了。“我本来想请你吃东西的,但是我没钱。”他说。
“我也没钱。”红燕说,她想起小时候韩大明给她买过的各种好吃的,比如油炸肉串和猪油包子。
红燕和韩大明就坐在化工厂的长椅上吃馒头。面前那弯黑水的臭味,丝毫没有败坏他们的胃口。红燕三十岁以后,胃口越来越好。她在超市的生鲜速冻部工作,负责卸货装货,体力活儿需要好胃口。卸货装货的,大多是老爷们儿。休息时他们喜欢并排蹲在库房的一溜儿纸箱前,说说笑笑。红燕肥硕的胸和屁股当然是他们百说不厌的主题。红燕无所谓,她从十五岁起就是被这些人指指戳戳地开着玩笑长大的。她有时没兴致,就假装愤怒,拿保鲜膜的圆筒挨个敲那些男人们的脑袋。他们多数都是从前变压器厂的工人,或者老工人的孩子,和红燕一样,都在这片胡同长大,度过荒唐的青春期。等变压器厂变成了化工厂,化工厂又始终没建成之后,几年前这家全城最大的超市一开张,他们都忙不迭地来应聘了。
红燕手里长条保鲜膜的形状,总是不合适地让他们更有兴致。“来,给红燕换个大号的!这婆娘喜欢大号的。”
“别逼老娘告诉你媳妇去!”红燕并不真生气。
“红燕就是我媳妇。”男人们嬉皮笑脸,“红燕是我们大家的媳妇。”
“去你妈的。”红燕骂着。她到现在都还不是任何人的媳妇,她一直没有结婚。二十五岁的时候,她比现在轻三十斤,曾有过对象,是从外地来这里卖电动车的小老板。小老板的电动车行就开在红燕住的胡同口。她很爱他,他也爱她。他们很快开始谈婚论嫁。那时她在筹建中的化工厂负责建筑材料登记,每天在一张巨大的表格上填写钢筋和水泥的重量,所以她也是坐过办公室的。对方不在意她几近瘫痪还每天要吃猪棒骨的老娘彭秀丽,也不在意她住在指甲盖大的老平房,反正那时小城里跑的电动车,全都是他卖出去的。他还一个人住在新建的楼房里,有一套水磨石地板的两室一厅,窗帘是好看的碎花布,还有自来水和燃气。那是红燕唯一一次爱情,她以为这辈子终于时来运转并安心等待幸福生活开始的时候,对方悔婚了。
“恶心,被继父强奸过的烂婆娘。”他倒是直言不讳。
“那不是真的。”她解释。
“全城的人都知道,你那个继父还在坐牢,你十五岁被老牲口强奸,你以为能瞒得住吗?”他就连骂韩大明是老牲口的样子,都文质彬彬。
“没有。”她说。十五岁的时候,她被带到医院,高高躺在一张巨大的“刑具”上,张开两腿。女医生戴着口罩和三角形的白帽子,但仍挡不住她那双表示嫌恶的眯缝眼。红燕闭着眼睛忍受,等待女医生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确实,后来的结果证明,红燕是清白的。她当然是清白的。只是,也根本没人关心红燕还是个处女,因为随后韩大明被判十七年的事情,在所有人看来都更有意思、更值得谈论:曾经的劳动模范,三级伤残的变压器厂车间主任,娶了肤白唇红的彭秀丽,还不够,他惦记的是十五岁的继女。
卖电动车的商人让红燕滚出他的两室一厅,从此再也不要弄脏他的水磨石地板,无论她是否刚刚把那地板擦得像镜子般闪亮。
红燕吃完了馒头,用装馒头的塑料袋裹着一个砖块,朝那黑水塘扔过去,水面被砸出一个个圆圈,瞬间又恢复平静,仿佛砖块被浓稠的液体消解掉了,无影无踪。只要水足够肮脏,就没人会看见水底有什么,哪怕淹没一切的那东西,只是水,而已。
“我在里面表现好,所以减了两年刑。”韩大明说。
“你在哪里都是表现好的人。你就是那种人。”
“其实还不如在里面呢,好歹里面有我一间房,不大,四人间,好歹有个睡觉的地方,时间到了就去吃饭,总能吃上饭的。”
“你现在吃不上饭?”
“有时候吃不上,我领低保,等着安置工作,等了好久了,年轻一点儿的好安置,我这种人,可能难些。”
韩大明这天一口气吃了四个馒头。他说:“彭秀丽还能老吃猪棒骨。”
红燕无奈地笑着:“是的,她只好这一口,她最喜欢吸里面的骨髓,她现在更好这口儿了,说骨髓补钙,她以为自己补完钙没准儿还能站起来。”
“这婆娘真有福气,怎么有你这么个女儿。”韩大明穿着黑布鞋的两脚,挂在长椅边上,来回踢着地面的小石子,红燕幻想他在踢彭秀丽,一下、一下,又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