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本文主要针对21世纪国内外音乐教育发展态势与新课标背景下,音乐教育体系的革新与音乐教师的角色转换,突出地表现传统音乐教师与现代音乐教师角色之间的裂痕及其弥合措施,丰富新课标音乐教育实验的理论内涵,加深音乐教育面对新挑战后音乐教师素质完善的理论认知与理解,从而展现新课标下音乐教师角色转换的多结构性、多层次性、综合性。笔者从综合、融合或整合的视野,对音乐教师角色的转换做一个较全面的分析,以期达到一个较全面的理论高度。
关键词 新课程标准 音乐教师 角色转换
2001年6月教育部颁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确定了改革目标,随后相继出台了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其中,《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则以“注重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化文化、完善评价机制” 为基本理念。与传统音乐教育相比,新的音乐课程体系在课程功能、结构、内容、实施、评价和管理等方面都较原来的课程有了重大创新和突破。
提高新课程是一场意义重大的教育重组活动,其中最活跃、最关键的因素是人。对音乐教育改革的千变万化来说,音乐教师的变化是核心的变化。随着新课程標准的全面实施,使得音乐教师要尽快与传统角色分离,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师角色,提高自身素质。
一、由“教书匠”转变为“促进者”
传统的教育观念是把书本知识毫无遗漏地灌输给学生,很少考虑学生的意愿如何、未来社会需要与否,也不顾学生个体差异的大小。这种“填鸭式”的被动接受教育,无疑扼杀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创造性,阻碍了学生的视野与思路,培养出无数“知识口袋”式的学生。新的教育理念则强调以学生为主体的自主教学观,主张给学生应有的权力和“自由度”,通过教师的爱心、鼓励、启发、诱导,培养学生的独立思想与求异思维,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与创造能力,培养他们独立的人格与真实的自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知识迅猛发展的今天,教师如何关注学生的需求和发展,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以及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快速高效地解决问题的能力,仍然是教师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需要研究的问题。
传统的观点认为,教师是单纯的知识、技能的传授者。只重视对音乐知识技能的传授,一味地给学生灌输音乐知识技能,缺乏师生互动交流的过程。每节课的形式都固定不变、毫无新意,长此以往,有些教师便成了名副其实的“教书匠”。新课程标准要求学生的学习方式由传统的被动接受式学习向自主探究式学习转变,教师的角色也必须从“教书匠”向学生自主学习的“促进者”转变。
二、由“执行者”转变为“创新者”
传统的教学中,教师只是课程规范的机械执行者,教学参考资料的照搬者。以教学大纲为“纲”“教”教科书已成为教师职业行为的常规,教师在照搬经验的机械化、程式化的模式中不能自拔。课程改革提倡教师要锻炼并形成课程开发的能力,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已有的知识、经验,设计符合学生成长的新课程。在教学设计上,要从“教”教科书转向“用”教科书,拓宽教学课程的内涵和外延,注重课程要求的多样性和选择性,创造出自己的教学风格。
长期以来,教育由于过于强调传承,教师的创造性受到严重制约,机械、简单的重复劳动造成音乐教师职业的可替代性。因而当今教育改革的关键,是培养出一大批富有创造教育观念的教师。音乐教师应当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性质与重要性,采取适当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学习的欲望,引导学生主动、愉悦地学习音乐。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潜能,使学生逐步建立创造的信心,养成创造的习惯,增强创造的意识并富于创造精神,最终获得杰出的创造能力。
三、由“独行者”转变为“合作者”
《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每一个学生都必须接受音乐教育,教师必须面向全体学生而不仅仅是少数几个音乐天资高的学生。以往的音乐教学表面看起来似乎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其教学方式与教学效果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全体学生的需要,而是偏向于少数尖子生和学校的业绩。必须承认,在音乐才能方面,人与人之间确实存在差异,但这不等于说条件差的就不具备学习音乐的才能和权利。就学习音乐而言,人人都有天分,差异仅仅是相对的。因此,教师应该用更多的办法因材施教,选择适合每一个人学习音乐的角度与途径,寻求适合众人参与的形式,采取人人都可接受的方法与手段,以达到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目的。
音乐课程综合化的趋势,需要教师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教师不再以权威的形象出现,教师和学生以一种平等、互动的关系出现在课堂中。教师首先是学生学习的参与者、学生情感的交流者,然后才是指导者。在多边互动、主体交流的合作过程中,教师要当好“导演”,学生当好“演员”,要尊重学生人格,在课堂中教师和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信息及时交流,建立起平等和谐、互动共生的师生关系,发展学生学习个性的过程中使每个学生的音乐潜能都能得到充分发挥。
总之,教师是人类心灵的导师,音乐又是直接触动精神的艺术。音乐教育的水平是衡量一个民族素质高低的标志,而音乐教育水平的提高,有赖于音乐教师自身素质和修养水平。因此音乐教师应尽快适应新课程的要求,更新观念,转变角色,不断更新自我,超越自我。
参考文献:
[1]张叔珍.音乐新课程与学科素质培养中学音乐教师[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出版,2002.
[2]郭声建.音乐教育新概念[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2007.
[3]王秋霞.试论现代音乐教师的基本素养[J].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
关键词 新课程标准 音乐教师 角色转换
2001年6月教育部颁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确定了改革目标,随后相继出台了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其中,《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则以“注重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化文化、完善评价机制” 为基本理念。与传统音乐教育相比,新的音乐课程体系在课程功能、结构、内容、实施、评价和管理等方面都较原来的课程有了重大创新和突破。
提高新课程是一场意义重大的教育重组活动,其中最活跃、最关键的因素是人。对音乐教育改革的千变万化来说,音乐教师的变化是核心的变化。随着新课程標准的全面实施,使得音乐教师要尽快与传统角色分离,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师角色,提高自身素质。
一、由“教书匠”转变为“促进者”
传统的教育观念是把书本知识毫无遗漏地灌输给学生,很少考虑学生的意愿如何、未来社会需要与否,也不顾学生个体差异的大小。这种“填鸭式”的被动接受教育,无疑扼杀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创造性,阻碍了学生的视野与思路,培养出无数“知识口袋”式的学生。新的教育理念则强调以学生为主体的自主教学观,主张给学生应有的权力和“自由度”,通过教师的爱心、鼓励、启发、诱导,培养学生的独立思想与求异思维,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与创造能力,培养他们独立的人格与真实的自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知识迅猛发展的今天,教师如何关注学生的需求和发展,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以及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快速高效地解决问题的能力,仍然是教师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需要研究的问题。
传统的观点认为,教师是单纯的知识、技能的传授者。只重视对音乐知识技能的传授,一味地给学生灌输音乐知识技能,缺乏师生互动交流的过程。每节课的形式都固定不变、毫无新意,长此以往,有些教师便成了名副其实的“教书匠”。新课程标准要求学生的学习方式由传统的被动接受式学习向自主探究式学习转变,教师的角色也必须从“教书匠”向学生自主学习的“促进者”转变。
二、由“执行者”转变为“创新者”
传统的教学中,教师只是课程规范的机械执行者,教学参考资料的照搬者。以教学大纲为“纲”“教”教科书已成为教师职业行为的常规,教师在照搬经验的机械化、程式化的模式中不能自拔。课程改革提倡教师要锻炼并形成课程开发的能力,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已有的知识、经验,设计符合学生成长的新课程。在教学设计上,要从“教”教科书转向“用”教科书,拓宽教学课程的内涵和外延,注重课程要求的多样性和选择性,创造出自己的教学风格。
长期以来,教育由于过于强调传承,教师的创造性受到严重制约,机械、简单的重复劳动造成音乐教师职业的可替代性。因而当今教育改革的关键,是培养出一大批富有创造教育观念的教师。音乐教师应当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性质与重要性,采取适当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学习的欲望,引导学生主动、愉悦地学习音乐。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潜能,使学生逐步建立创造的信心,养成创造的习惯,增强创造的意识并富于创造精神,最终获得杰出的创造能力。
三、由“独行者”转变为“合作者”
《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每一个学生都必须接受音乐教育,教师必须面向全体学生而不仅仅是少数几个音乐天资高的学生。以往的音乐教学表面看起来似乎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其教学方式与教学效果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全体学生的需要,而是偏向于少数尖子生和学校的业绩。必须承认,在音乐才能方面,人与人之间确实存在差异,但这不等于说条件差的就不具备学习音乐的才能和权利。就学习音乐而言,人人都有天分,差异仅仅是相对的。因此,教师应该用更多的办法因材施教,选择适合每一个人学习音乐的角度与途径,寻求适合众人参与的形式,采取人人都可接受的方法与手段,以达到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目的。
音乐课程综合化的趋势,需要教师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教师不再以权威的形象出现,教师和学生以一种平等、互动的关系出现在课堂中。教师首先是学生学习的参与者、学生情感的交流者,然后才是指导者。在多边互动、主体交流的合作过程中,教师要当好“导演”,学生当好“演员”,要尊重学生人格,在课堂中教师和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信息及时交流,建立起平等和谐、互动共生的师生关系,发展学生学习个性的过程中使每个学生的音乐潜能都能得到充分发挥。
总之,教师是人类心灵的导师,音乐又是直接触动精神的艺术。音乐教育的水平是衡量一个民族素质高低的标志,而音乐教育水平的提高,有赖于音乐教师自身素质和修养水平。因此音乐教师应尽快适应新课程的要求,更新观念,转变角色,不断更新自我,超越自我。
参考文献:
[1]张叔珍.音乐新课程与学科素质培养中学音乐教师[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出版,2002.
[2]郭声建.音乐教育新概念[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2007.
[3]王秋霞.试论现代音乐教师的基本素养[J].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