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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在这个过程中,政法综合治理部门担负着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妥善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纠纷、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和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等重要职责。政法综合治理机关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农村稳定,维护农民权益,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