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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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法制报》曾经在列车上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的结果表明,中国公众对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寄予厚望,并同时切望解决权与法的关系问题。那么,这个结果仅仅体现了公众的一种“社会心理”还是某种“必然规律”的反映?社会主义条件下能够解决公众切望的“权与法”的问题吗?其根本途经何在?这就是本文所要阐述的内容。 我们知道:任何一个社会制度至少包含如下三个层次:核心层次——社会的基本性质,如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国家的阶级内容等;第二层次——体制结构,或称社会(基本)结构(就是把个人或集团作为构成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