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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高等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由过去的任命制转换为现在的聘任与被聘任关系,这是一种新型的教育法律关系,具有法定性、管理性、平等性、自主性和程序性等特征.针对高校教师聘任中存在的问题,当前应加强教育立法,使高校教师聘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快教师任用制度改革步伐,使高等学校教师任用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